分公司签署合同也是有效的,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可以签订合同,其具有签订合同的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后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一、分公司签的合同总公司能做原告吗?
可以以总公司名义起诉。但是,只要分公司是依法设立,并且领取了营业执照的,便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直接起诉。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二、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不?
答案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
签订合同,母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代付款有效吗
176人看过
-
符合什么情形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85人看过
-
合同的有效签订形式
132人看过
-
分公司签订合同总公司不知道合同是否有效?
234人看过
-
公司单独与外国的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效吗
173人看过
-
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有效吗?
471人看过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
签订合同的五种情形合同无效的四种情形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跟分公司签合同,盖的是分公司的,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盖哪些章有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7企业为了业务发展需要,会在不同的区域设立分公司。虽然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但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分公司加盖印章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负责。为了防范风险,应当加强对分公司印章的管理
-
分公司能签分包合同吗,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2您的咨询表示不是特别清楚,对于合同的效力问题,一般需要考虑如下几个因素,合同签的的主体是否适格、合同约定的事项是否违法、合同的形式是否完备等等。您在咨询中提到的是劳务分包,如果是建设工程的,因为对工程的施工单位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并且对于建设工程的分包法律也是有限制的,不能对工程进行肢解后违法分包。如果您是不具备建设工程主体资格的个人的,因为主体资格不具备,所以合同是无效的。虽然合同无效,但是如果
-
同时符合什么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4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
没有合同怎么办合同的签订情形分析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在没有书面合同作为证据的情形下,当事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证明合同的内容以及其他上述待证事实呢当事人此时可以从其他物证或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方面入手,这些材料可以起到对合同内容的证明作用。其他书证、物证,如合同双方在协商合同内容的过程中所接触的书面文件、物件等,虽然这些材料并不是书面合同,但是有可能对合同的内容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下面我简要分析另外两种常用的证据形式,证人证言和视听资料: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