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答辩状开庭当天提交有效吗
1、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5、《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6、《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答辩状的其他规定如下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三、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
①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配偶一方的死亡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结果。
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规定。但个别国家规定,自生存一方再婚之日起,其原有婚姻关系始告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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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答辩状提交后还会开庭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241、答辩状在答辩期间和开庭时都可以提交,具体提交时间根据诉讼需要提交。 2、答辩状按时交的用处:虽然在开庭时才递交法官答辩状,看似又省时间又能有突然的效果,但是答辩状如果能按时提交给法官好处更大。首先,会给法官一种被告积极应对诉讼,重视自己权益维护,尊重法院工作要求并配合工作要求的感觉,在心理认知上并不会将被告放到非常不利的结果。其次,通过提前提交答辩状给法官,法官可以及时结合双方的证据,起诉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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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开庭当天递交答辩状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30如为一审,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如果是二审,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复印件送达对方,对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提出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如在答辩期间未提交答辩状,可在开庭时进行口头答辩,并附提交书面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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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当庭提交答辩状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6现行《民事诉讼法》第十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书。本条第二款还规定:被告提出答辩书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发送给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书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判。本条第一款虽然规定了被告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但没有明确规定被告在此期间不提出答辩书的法律后果。因此,从本条第二款的内容来看,这意味着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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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开庭前未提交应诉答辩书,开庭时提交的答辩书有效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9(1)法律并无规定被申请人必须提交答辩书,那是人家的权利,是否提交与你无关;(2)当庭要求延期开庭,需符合法定事由,对方不提交不构成你延期开庭的法定事由。一般不会被采纳。一个案件是否胜诉,取决于证据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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