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利用集体赔偿款违规私分通常被定罪为贪污罪。贪污罪的认定标准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若个人利用集体赔偿款违规私分,通常将定罪为贪污罪。贪污罪的认定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私 分 财 产 罪 与 贪 污 罪 的 区 别 是 什 么 ?
私分财产罪和贪污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它们的区别在于犯罪目的、犯罪主体和犯罪情节等方面。
首先,私分财产罪的犯罪目的是将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贪污罪的犯罪目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其次,私分财产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最后,私分财产罪的犯罪情节较轻,而贪污罪的犯罪情节较重。
私分财产罪和贪污罪在犯罪目的、犯罪主体和犯罪情节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因此这两种罪名应该严格区分和打击。
私分财产罪和贪污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它们的区别在于犯罪目的、犯罪主体和犯罪情节等方面。私分财产罪的犯罪目的是将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贪污罪的犯罪目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私分财产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最后,私分财产罪的犯罪情节较轻,而贪污罪的犯罪情节较重。因此,私分财产罪和贪污罪应该严格区分和打击。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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