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人身关系的法律认定与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10:02:09 295 人看过

1、同居的法律定义实践中,未婚同居现象逐渐增多。有些人认为,未婚同居是婚姻的暂时先导。但是,由于同居导致的财产争议及子女抚养争议也较为普遍。在同居之前,我国有非法同居的概念。

2、非法同居的提法最初见于1989年1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末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条中,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应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但是,严格来讲,非法同居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我国《民法典》并没有禁止婚前同居、非婚同居,也就是说非婚同居不属非法行为。把原来的非法同居关系改为同居关系。,从此非法同居关系在司法文书中已消失。也就是说,司法审判中,已取消了非法同居关系,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法律用语。

一、处理同居关系的法律依据

同居引发争议的法律处理目前法律规范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恬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同时,对于法院受理同居关系纠纷的条件也作了相关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律师在处理此类纠纷中需注意,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当事人若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应告知当事人自行离开即自行解除即可。若涉及其他诸如财产、子女纠纷的,可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应注意的是,在此之前,1989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可见,1989年的这个司法解释中,规定人民法院可受理非法同居案件的条款,已因与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5日公布的司法解释冲突而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婚同居相关文章
  • 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离婚的法律区别
    一、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离婚的法律区别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离婚的法律区别:1.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2.夫妻关系是法定的,同居关系不是;3.夫妻关系一夫一妻制,同居则不一定;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居则归各自所有。二、同居关系下如何认定共同债务同居关系下认定共同债务: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3.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三、同居是否违法会被定性为重婚罪吗同居一般是不算重婚罪的,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
    2023-11-02
    222人看过
  • 该如何认定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怎么认定
    同居关系的认定:1、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成为配偶关系,这是与结婚的本质区别。2、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专有的除外。3、双方无继承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不是彼此的法定继承人。同居期间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财产。《民法典》规定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实物分割,但若是实物分割会损害财产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
    2024-01-27
    328人看过
  • 法律婚姻与同居关系的区别
    1、从法律上说,事实婚姻是一种不合法的婚姻关系,它不受法律的保护;而合法婚姻是经《民法典》确认的婚姻关系,它不论何时何地都受法律的保护。2、从人身关系上说,合法的婚姻关系一旦确立,夫妻双方即享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任何情况下一方都不能随便遗弃另一方,否则将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而事实婚姻的双方却不享有这种确切的人身关系,一旦发生意外事件,无论是哪一方要求合法权利时都无法得到法律上的充分保护。3、从财产关系上说,合法婚姻所确立的财产关系是夫妻平等,两人自结婚登记后即享有家庭财产的共同所有权,一方不能以另一方收入低于自己而否认对方的这种平等的权利(另有约定的除外),甚至以后夫妻关系如果发生变化,这种财产关系的平等性也不会发生变化;而事实婚姻却无法保障这种财产关系平等性与合法性,以后一旦发生争端,弱势方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4、从子女抚养方面来说,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都负有抚养子女相同义务,即使是
    2023-03-15
    57人看过
  • 认定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方法,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的区别?
    一、认定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方法认定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方法有:1.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同居关系;如果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当补办婚姻登记,不予补办的,属于同居关系。3.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同居的,但截止到1994年2月1日仍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只是到了1994年2月1日后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属于同居关系。二、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的区别是什么?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的区别主要是: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同居无此要求。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3.两者的身份关系不同;4.两者的财产关系不同;5.两者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不
    2023-06-19
    309人看过
  • 同居与出轨之间的关系
    婚内出轨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一种破坏,但不是所有的出轨行为都能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对禁止重婚这一基本原则的补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既不办理婚姻登记,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比如姘居关系,这里的行为主体一方限定为有配偶者。男女双方从同居的形式1、事实婚姻形式。1979年2月2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对事实婚姻进行了定义,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该种模式在当代中国非婚同居关系中存在最为普遍。2、试婚形式。在《家庭》杂志的一项调查中,1/6的人明确表示同居是出于试婚的目的:25%的同居者认为同居可以正式结婚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24%的同居者认为,同居就是为了在结婚之前,如果发现双方不合适时能够容易地分手。这表明试婚是非婚同居
    2023-08-09
    448人看过
  • 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同居期间
    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必须是两人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且必须是合法形式。法律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规定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因此对于这种共同财产的认定,必须遵循合法共同取得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同居期间共同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同居购房共同财产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婚姻中所得财产除法律规定及夫妻双方明确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外,婚后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共有,而同居关系期间所得财产则不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之规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
    2023-07-01
    412人看过
  • 法律认可男女同居关系吗
    未婚同居不违法。但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不同于离婚财产分割,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割;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事实婚姻不完全等同于男女同居关系。事
    2024-05-04
    484人看过
  •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关系
    一、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关系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有以下区别:(一)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二)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三)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独立决定权。(四)合同的有偿性不同。《民法典》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义务有哪些(一)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受托事务(二)报告义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三)交付财物和转移权利的义务(四)赔偿委托人损失方面区分委托合同有偿或无偿两种情况在有偿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在无偿委托合同中,因受托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
    2023-06-15
    182人看过
  • 工伤与劳务关系的法律认定
    劳务关系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是存在的,当劳务关系职工发生工伤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劳务关系的构成要件1、劳务关系,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其包含了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劳动的客体,以及双方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确立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这是劳务关系中的内容部分。以上就构成了劳务关系的基本要件。2、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023-07-11
    491人看过
  • 委托人与居间人的权责关系
    委托人和居间人有性质不同、承担责任不同、数量不同的区别。一、性质不同。委托人,也叫被代理人,是委托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受托人,也叫代理人,是受他人委托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二、责任承担不同。委托人在授权全范围内对代理人的法律行为承担责任。而受托人对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承担责任。三、数量不同。同一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只有一个;而受托人可以有多个。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有哪些1、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2、被委托人(在民法上又可以称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3、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1)有偿的委托合同,在委托事务完成后,委托人应
    2023-07-10
    173人看过
  • 订金与定金之间的法律关系
    1.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其他诸如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如果没约定定金性质的,也不具有定金的法律后果。一、旅行社订金不退怎么办如果支付的是订金,可以要求对方退款,订金主要是起预付款的功能。若对方拒不返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订金。而如果支付的是定金,则无法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具有合同履行的保证性,对于违约者具有惩罚的作用。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
    2023-03-25
    202人看过
  • 同居关系是法定的关系吗
    1、同居关系不是法定的关系,并不需要向法院申请解除。2、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律师补充: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2023-05-06
    498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法律关系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相关的几个概念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2.劳务关系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1.主体不同。2.关系不同。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4.适用的法律不同。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劳务派遣中有
    2023-06-04
    466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处理
    离婚时,共有财产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一方的婚内与他人同居行为而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在起诉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就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有口头约定的,只要在分割财产时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按约定优于法定原则进行分割。但口头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一旦予以否认,另一方也无有力证据支持主张的,就只能认定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8-01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同居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合法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是一种同居行为也是不合法的夫妻关系;如果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生活的,是重婚同居,构成重婚罪。... 更多>

    #非婚同居
    相关咨询
    • 同居关系中的人身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6
      同居关系中的人身关系: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 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的内容是非婚同居与合法婚姻在法律上最关键的区别。非婚同居欠缺婚姻的形式要件,因此当事人之间不被法律承认为夫妻关系,不产生任何配偶间的人身关系,也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地转化为配偶关系。同样的,一方与对方的亲属间也不产生任何姻亲关系。至于如何称呼这种人身关系,可以沿用西方的“生活伙伴关系”这一说法,或者称为“同居伙伴关系”。这样,
    • 如何做同居关系的确认同居期间怎样处理财产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9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在同居关系结束时,对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有协议的,直接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
    • 夫妻关系中与他人同居的法律定性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14
      关于婚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问题,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关键因素:首先,需要定义婚姻关系的基础。所谓婚内与他人同居,是指已婚人士与其婚姻关系以外的异性构建持续稳定的共同住所,但未公开承认其夫妻身份。其次,需要探讨可能的法律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已婚人士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很可能构成刑法中的重婚罪,即已婚人士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重婚罪的具体
    • 同居多年,法院才受理新婚姻法的管理与处理,同居关系是怎么认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1)经查确属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同居关系。(3)人民法院审理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
    • 居间合同的法律关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8
      一,房地产代理是指房地产经纪人在受托权限内,以委托人名义与第三者进行交易,并由委托人直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经纪行为。 二,房地产居间是房地产经纪人员或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一种房地产经纪行为。具体是指经纪人员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行为。 三,说白了,代理是经纪公司与第三方的两方交易行为;居间是经纪公司与买卖(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