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
1.性质不同
过错责任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无过错责任的行为是法定的,它不必具有违法性特征;
2.前提不同
过错责任以存在过错为承担责任的前提,比如说故意伤害,无过错责任不以过错为前提,比如说产品质量责任;
3.判断条件不同
无过错责任行为人不必过错,过错责任有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二、无过错责任的8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5.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三、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
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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