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合同报酬应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3 05:53:59 235 人看过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合同”。

在成交中,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促成了合同的签订,委托人均应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给予中介人相应的报酬。

倘若对于中介方的报酬条款并无明确规定或无法通过补签协议加以明确,则须依据中介人所付出的实际工作量和劳务性质予以公正地衡量确认。

若中介人仅提供订立合同的牵线搭桥服务,事实上促进了合同的有效签署,法律规定由该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共同承担以及平等分摊中介人所得的报酬金额。

如果在促成合同时中介人并未能成功圆满完成任务,其将无权向委托人索取报酬;

然而,他们有权根据与委托人之间的事先约定,要求对方支付在进行中介活动中所产生的必需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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