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福利公租房立遗嘱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5 18:11:00 468 人看过

公租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续租。

一、公租房的特征

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对此,《指导意见》专设政策支持部分,从土地供应、国家投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方面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以政策支持。

第三,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第四,专业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第五,供应群体广泛性。在我国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而《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部分地方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群体则更加广泛,如上海将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由户籍人口扩大为常住人口,并且不设收入限制。

二、公租房的租赁优势

1.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国民先租后买,合理住房消费。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购买住房,另一种是租赁住房。据了解,在发达国家,首次购房人的年龄比我国要大很多,年轻人长期租房是一种普遍状态。在我国现阶段,国民太过关注购房,而租房则处于相对被忽视的境地。鉴于此,国家应在正确引导国民的住房消费理念方面有所作为,即住房应从租到买、由小及大。公共租赁住房为居民提供可租赁适当房源,这不仅可以引导鼓励居民租房,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住房的经济压力,而且可以减少被买房群体的数量,对抑制过高房价起到积极作用。

2.公共租赁住房有助于克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弊端。首先,公共租赁住房扩大了保障范围,有利于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因为廉租住房只面向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尽管保障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但其价格仍然偏高,甚至部分地区的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价格相差无几。由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三者之间不能实现对接,形成两个数量庞大的夹心层,即收入超过廉租住房申请标准、但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群和收入超过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但无力购买商品房的人群。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在保障范围上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其次,经济适用房是产权房,存在套利空间,且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分配,极易诱发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住房,不存在引发上述弊端的空间或土壤。

3.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在我国,个人出租住房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数量少,尤其是在大城市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二是我国城市人口膨胀,住房资源紧缺,加之各城市纷纷出台限购令,致使私人出租住房难以成为租赁住房的主体,发展空间较小;三是因可供出租的房屋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直接导致了过高的租金和群租现象;四是房屋租赁专业经营机构少,出租房屋都是私人闲置房屋,出租并非首要目的,稳定性差,租赁房的居住功能存在缺陷,难以达到产权房的居家效果。与此不同,公共租赁住房则解决了个人出租住房数量短缺、运营不规范等问题,为中低收入无房群体提供数量充足、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租房相关文章
  • 老母立遗嘱效力遭子女质疑遗嘱公证单位被起诉
    七旬老母办理遗嘱公证时,没有录音录像,又用盖章代替了签名。母亲过世后,3名子女对这份遗嘱的公信力提出了质疑,甚至怀疑不是母亲本人所立,由此将认定遗嘱合法的司法局告上了法庭。房子一半归属小女蒋老太生前有4名子女,其在本市耀华路留有一处住房。2003年8月,蒋老太亲自到公证处办遗嘱公证,遗嘱内容为房屋产权的二分之一由小女儿继承,其余一半归另3名子女继承。公证后,她在遗嘱上盖章认可。第二天,公证处出具了遗嘱公证书。5个月后,蒋老太过世,遗嘱由此生效。但由于3名子女感觉母亲对财产的分配不均,顿时闹起了意见。他们列举了三种理由:遗嘱正文只有母亲的盖章而无签名;母亲陈述只结过一次婚,实际上她曾再婚;办理遗嘱公证时,母亲已年老体弱,公证处未按照规定进行录音录像。种种理由让感觉吃了亏的3名子女,怀疑遗嘱不是母亲本人所立,要求撤销这份遗嘱公证书。其余子女提出质疑在庭审中,3名子女还提出了新疑点:遗嘱公证申请
    2023-06-08
    163人看过
  • 夫妻共同拥有单位福利房吗?
    单位福利房是否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取决于福利房分配的时间:1、如果福利房是在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分配取得的,或者是婚前取得,但是在婚后双方协商约定为双方所共有的,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在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的,任何一方所负有的债务都应以夫妻个人的财产进行清偿。奢侈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奢侈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视情况而定。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如下:1、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上述财产购买的物品往往当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婚后双方父母没有特别说明赠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父母在节日或者特殊的日子会给夫妻双方购置一些贵重物品属于正常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
    2023-07-17
    478人看过
  • 公房能立遗嘱吗
    一、公房能立遗嘱吗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人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这些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上述的公民的房屋指的是公民的合法私有房屋,不包括公房,因为公房的所有权属于房管所或单位,公房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所以遗嘱人不能立遗嘱处分公房。二、承租人子女能继承公房吗继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原理,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亡后,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
    2023-05-03
    248人看过
  • 单位福利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有什么区别
    一、单位福利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有什么区别?1、产权归属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后期职工按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获得全部或者部分产权;单位集资房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2、土地来源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是由国有单位申请划拨国有土地;单位集资房是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3、出资方式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是由单位直接出资,后期职工可购买;单位集资房是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二、单位集资房能否买卖?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房能否买卖,首先应当看集资房的卖方者是否拥有基本全部产权,包括是否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同时还要看其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件等。一般来说,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可以自由交易。具体来说,
    2023-06-18
    177人看过
  • 单位福利房能办理过户吗?
    单位福利房如果是公房性质是不能过户的,如果属于个人所有,有产权证,是可以过户的。福利房是指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所建造的房屋。一、宅基地和自建房有什么区别宅基地归集体所有,自建房归拥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所有。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二、离婚后公房该如何分割?公房也称公有住房,一般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即承租人仅有相应使用权利。公房的承租人因为对房屋不具有产权,因而没有处分的权利,所以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
    2023-06-20
    465人看过
  • 理解单位福利房的定义吗?
    单位福利房是指如下。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福利房是单位给补贴的房产,但往往房产证在单位,5-10年才会拿到房主手里。是房改以前,各企业为本单位员工,盖的房子。以工龄、家庭人口、职位为分房依据。房子产权归企业所有。离婚单位福利房如何分配离婚单位福利房一般协议分配。若无法协议分配,或一方不履行分配协议的,则个人婚前所得房屋不分割,共同财产所得房屋,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
    2023-07-02
    29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租房
    词条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公租房
    相关咨询
    • 有套公房还需要立遗嘱的,公房遗嘱有效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6
      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上述遗嘱方式都是法律允许的,只要符合该种遗嘱成立的相关要求,就可以成为一份有效的遗嘱。遗嘱内容要明确处分自己财产在自己去世后的归属,形式上要符合该类遗嘱的条件。以自书遗嘱为例:遗嘱全文都应该是由立嘱人亲笔书写的,这样可以防止有人篡改遗嘱。由于近年来家用打印设施的增加,人们打印更方便了,但是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建议自书遗嘱一定要亲笔全文书
    • 租住在本单位福利房的退休人员,没有享受房改福利,单位可以升租金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5
      现在用人单位没有提供住房的法律义务。
    • 分家单之后立遗嘱有效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1
      分家单之后再立遗嘱只要是真实意思的表达,且行为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那么就有效。对于遗嘱的订立,一定要是内容合法的,即使在分家产之后行为人仍然可以订立自己的遗嘱。
    • 公证遗嘱吗老人90岁立遗嘱有效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0
      90岁老人录音立遗嘱合法有效,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
    • 公租房老人立遗嘱了有效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5
      一、公租房老人立遗嘱了有效吗?一般来说是无效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因此做为公租房是不能订立遗嘱的,即使订立了遗嘱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公租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保障性。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