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条件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05:40:41 444 人看过

一、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条件是怎样的?

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是指因夫妻一方因重大过错违法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所受到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予以物质赔偿的法律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

1.违法行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了规定或婚姻契约对婚姻义务的要求,侵犯了另一方基于配偶身份所产生利益,违反夫妻的忠实义务,相互扶养义务的行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必须指出的是,该条采用了列举式规定,并没有做出兜底条款。因此,除该条规定的情形外均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如赌博、嫖娼等行为,或虽实施了前述的违法行为而尚未导致离婚的,都不属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违法行为。

2.损害结果。由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财产上的损失主要表现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被侵害人个人财产的减少。精神损害包括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两部分,主要可以表现为被侵害方失眠、易怒、狂暴、抑郁、痛苦、社会评价降低等。

3.违法行为同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损害结果是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两者间存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即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法定行为,必须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造成无过错配偶遭受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

4.行为人主观过错。实施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必须是配偶一方或第三者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以配偶一方有过错为主观要件,而且该“过错”必须是导致离婚的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特征

1.法定性。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可以请求赔偿的事由,均是法定的。

2.救济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救济的功能,这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功能,通过赔偿,使受害方的损失得到填补,受侵害的权益得到恢复和救济。

3.惩罚性。在破裂主义的离婚原则之下,离婚原因已不再制约离婚和影响离婚,离婚本身不再具有惩罚的功能。而通过责令婚姻侵权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使侵权者不仅未因其侵权行为获益,受到惩罚。

夫妻离婚如果是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赔偿制度的法律特征包括法定性,救济性和惩罚性,过错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主观过错,行为人实施了违反了规定要求,损害结果的发生并且违法行为同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对于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条件是怎样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在人身损害赔偿指南中,帮工人受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一)在人身损害赔偿指南中,帮工人受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概念在人身损害赔偿指南中的帮工人受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的过程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被帮工人对受害帮工人所承担的赔偿或适当补偿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二)在人身损害赔偿指南中,帮工人受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1、帮工关系的客观存在2、帮工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客观事实3、帮工活动与人身损害的因果关系4、帮工人受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对过错的要求一、帮朋友开车出了事故谁负责帮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是属于个人与单位劳动关系或者个人之间劳务关系,工作期间劳动者开车造成他人损害,由单位或者雇主承担责任。如果属于为他人无偿提供帮工,帮工人致他人损害,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过失,与被帮人承担连带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责任。二、帮别人开车受伤了怎么赔偿?帮人开车时受伤
    2023-06-22
    302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及其功能
    所谓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这里的精神损害,既包括积极的精神损害即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也包括消极的精神损害即知觉丧失,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因为赔偿精神损害,只能通过财产的方式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具有三项功能,1、填补功能,这是精神损害赔偿最主要功能,强调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是以填补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所遭受的精神损害为最基本的目的,补偿损害为其最基本功能,而对加害人的处罚主要应归于刑法和其他法律,这是近代民、刑法律分离的必然后果,2、抚慰功能,通过对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在一定程序上抚慰了受害人对者死近亲属的精神痛苦,使其痛苦得一定程度的缓解,3、惩罚功能,精神损害赔偿的惩罚功能,不是其最主要的功能而是其填补功能和抚慰功能附带
    2023-06-13
    342人看过
  • 医疗损害概念是什么,医疗损害分类是怎样的
    一、医疗损害概念是什么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即医疗过错),而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在诉讼实践中,因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视情可构成刑法上的“医疗事故罪”,则由刑法对其进行调整;因医务人员的一般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属民事侵权行为,依据《民法典》应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二、医疗损害分类是怎样的1.医疗技术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技术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情况下,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技术损害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存在特殊情况,即在法定情形下直
    2023-04-01
    89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和条件详细解读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规定及条件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时不提出,二审时提出的,调解不成的要另行起诉。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条件有什么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条件有:1.需要一方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规定,此时的过错有以下几种: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行为。必须是以上四种行为才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对于那些一夜情、嫖娼、通奸、偶尔家暴、偶然虐待的行为,是不满足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的。2.一方因上述行为遭受损害。此时必须有证据证明遭受的损害是因上述四种行为,且达到一定的精神损害。没有证据证明遭受精神损害,只有口述的,不满足申请离婚
    2023-07-01
    325人看过
  • 离婚诉状损害赔偿如何书写,诉讼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一、离婚诉状损害赔偿如何书写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诉讼请求书写要求达到的目的,在离婚起诉状中这一部分内容需要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2、婚生儿子/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3、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判归原告所有);4、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元给原告;5、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元给原告。事实和理由在离婚起诉状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一般要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并写明诉
    2023-06-22
    411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和财产分割的条件不同
    (1)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条件,是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有共同财产、离婚事实。(2)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提起赔偿请求的主体必须为无过错,有过错一方实施了《民法典》列举的四种情形,存在损害事实、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3、离婚损害赔偿和财产分割的数额不同(1)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均等分割与照顾子女、女方与无过错方利益。分割的财产一般只限于夫妻共有的现实财产及法律规定的期待利益。一方分割所得的财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夫妻共有财产总额。(2)在离婚损害赔偿中,过错方赔偿给对方的损失,其数额不以夫妻双方的现实财产及期待利益为限,而是以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受害方受损害情况等计算标准。4、离婚损害赔偿和财产分割的主体不同(1)离婚财产分割的主体为夫妻双方,非涉及第三人。(2)在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中,致害方除来自夫妻一方外,还有第三方存在之可能。如在重婚、同居导致离婚,受害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
    2023-02-22
    215人看过
  • 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区别是怎样的
    从字面上理解,两者似乎是前因后果的关系,前者发生了侵权损害,才会承担赔偿损失。损害赔偿涵盖面要高;赔偿损失的特征:1、违约的赔偿损失是合同违约方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形式。违约赔偿损失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并且违约方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违反的不是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等,其所要承担的不是违约的赔偿损失责任,而是应当承担缔约过失等其他责任。2、违约的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违约的赔偿损失是强制违约方给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违约的赔偿损失一般是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标准。这与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等违约责任有所区别。3、违约的赔偿损失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中国《民法典》允许合同当事人事先对违约的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予以约定,或者直接约定违约方付给非违约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4、违约的赔偿损失以赔偿非违约方受到的实际全
    2023-02-20
    433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1)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2)过错方实施了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如一方存在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其他过错行为)。(3)这种过错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4)另一方没有过错。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1.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姓名权.姓名.名誉.荣誉.个人自由权,对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人格权利;2.侵害监护身份权非法剥夺被监护人的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3.侵犯死者人格权或非法使用.对遗体的侵犯.遗骨对死者近亲造成精神损害的;4.丧失或破坏另一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从而造成精神损害的。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不符合上述范围情形的,不得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023-04-18
    210人看过
  • 直接赔偿损失的概念
    一、直接赔偿损失的概念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二、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例如:王某为某村菜农,在一天去集市买菜的途中,他开的农用三轮车与一辆中巴车发生碰撞,王某的三轮车被撞翻,菜全部被撞烂,已无出售的可能。经交管部门调查裁定,中巴车对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王某的三轮车恢复至正常行驶的修理费为1000元,其菜的估价为300元,这样,王某在这场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实际上为1300元,王某可就该项直接财产的损失向事故责任人要求赔偿。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区
    2023-04-12
    343人看过
  • 残疾赔偿金概念是怎样的
    一、残疾赔偿金概念是怎样的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二、残疾赔偿金的确定因素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2023-04-16
    151人看过
  • 我国《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
    一、我国《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1、夫妻离婚时,如果是一方过错造成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主经离婚损害赔偿,夫妻一方过错的下:(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二、离婚诉讼中提起损害赔偿的时间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和成年子女代为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包括身体伤害和精神损害赔偿。婚姻损害赔偿必须在依法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出婚姻赔偿,不提出离婚诉讼或被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损害赔偿提起的具体时间是: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
    2023-06-12
    417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概念、原则和分类
    (一)概念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承担赔偿的权利。1、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2、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二)国家赔偿的原则1、违法归责原则:即国家只对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才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第3、4、17、38条)2、结果归责原则:如果错误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者错误执行刑罚被后来的裁判改正,只要公民因此而受到损害,国家就承担赔偿责任,而不问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国家赔偿法》第17、18条)(三)国家赔偿的分类1、行政赔偿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时的侵权行为产生。2、刑事
    2023-04-24
    470人看过
  • 在我国可变更合同概念是怎样的
    合同的变更,是对原订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它是指合同在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于实现合同的条件发生变化,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合同的变更有如下特点:第一,被变更的合同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不存在变更问题。合同虽然合法,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第二,被变更的合同必须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已经履行完毕,合同已终止,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第三,合同的变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在主体不变的条件下,对合同某些条款的进行修改或补充。广义的合同变更,除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以外,还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即由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的某一主体,这实质上是合同转让。笔者认为,合同内容的变更,是当事人之间关系的某种变动,它是本质
    2023-03-03
    123人看过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概念界定
    界定请求权基础的概念,需要对请求权有所认识。请求权概念最早由德国学者温德夏特(Windscheed)在19世纪解释罗马法时提出,他从诉权里面发展出请求权的概念。请求权一般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并作为一种权利救济手段而与其赖以存在的基础性权利区分开来。我国学者认为请求权是派生性权力,其产生方式为作为基础性权力的效力而产生和作为基础性权力的救济权而产生。[1]实体法上的请求权需要经过程序法上的请求权来行使,程序法上的请求权实质上是请求公力救济的权利,因而在大陆法的民事权利体系中,请求权处于枢纽地位,是把实体权利和诉讼法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有了请求权这一个连接点,所有的实体权利可以转化为一种请求权,任何实体权利要进行诉讼上救济的话,最后都变为请求权,当基础性的实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就享有请求权来救济。请求权由基础权力发生,凡请求权必依一定基础性实体权利而存在。对于请求权基础
    2023-06-05
    8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损害赔偿必须具备的条件(概念)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0
      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行为的违法性。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的过错。 人身损害赔偿,其实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
    • 民法中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2
      (一)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这里所说的配偶,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离婚损害赔偿中,不能将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离婚损害赔偿中,不存在共同侵权的问题。 (二)侵害行为的特定性 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是特定的,即只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法定侵权行为。 (三)被害主体的
    • 损害的概念是什么,损害赔偿金如何适用?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损害赔偿金的概念是什么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为原则,但以惩罚性为例外。根据等价交换原则,任何民事主体一旦造成他人损害都必须以同等的财产予以赔偿。因此,一方违约后,必须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但同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又作出例外规定,经营者在有欺
    • 我国婚姻家庭法概念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婚姻家庭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借以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一概念是就实质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而言的,而不是仅就形式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而言。婚姻家庭法中既包括婚姻法规范,又包括家庭法规范。婚姻家庭法是通过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借以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通过规定有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实现其调整作用的。这是婚姻家庭法特有的调整方法。这与其他法律中的调
    • 那个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我想离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3
      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属于民事损害赔偿的一种,离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中的违法行为应为过错行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应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为的发生。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