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承诺另一股东分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1:22:52 261 人看过

一、股东承诺另一股东分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股东承诺另一股东分红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

二、分红的方式

基金分红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现金分红,一种是红利再投资。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若投资者未指定分红方式,则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去您购买基金的机构处进行分红方式的修改。

例如,持有一基金10万份,现每基金份额分红0.05元:假设选择现金分红方式,那么基民可以得到0.5万元的现金红利;假设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元,那么,基民就可以分到5000元÷1.25元/份=4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就变为10.4万份。

开放式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但基民可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基金行情的变化自主更改。

更改分红方式时,代销客户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卡去原先购买基金的代销机构修改;直销的客户可通过基金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自行修改。

三、分红的条件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1)公司当年有利润;

(2)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3)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1)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2)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3)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1-3条件外,还要:

(1)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2)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3)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一般的公司都是采用的股份制,拥有公司股份较多的股东,在年底进行分红的时候,就能获得更多的利益,这也是公司制度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要知道股东没有权利承诺另一股东分红的多少,其分红是根据自身股份的多少而决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股东未签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股东没有在投资公司任职,仅仅是在年底共同承担公司的利润和债务的话,这种情况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股东本身在投资公司任职的话,理论上国家要求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很多投资者本身和公司的关系就是非同一般的,因此股东口头约定劳动关系的这种情况也非常普遍。一、被大股东架空怎么办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虽说股东权利一律平等,但是大股东和小股东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具体表现在:1、小股东的收益比较少2、大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小股东却不可以。3、无法左右股票的走势,当然,小股东联合起来是可以的,但是这种现象的发生时十分渺茫
    2023-02-06
    327人看过
  • 法律是怎么规定股东的分红权的
    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尚只能是法律层面的期待权益。一、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有权分配转让前的公司利润吗股东转让股权后,对转让前的未分配利润要区分对待。如果股权转让前,公司股东会已经做出了利润分配方案,那么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享有该笔利润的债权请求权,并应当要求公司在决议载明的时间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新股东是可以受偿该部分利润的。如果转让前公司股东会未作出利润分配方案,那么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即丧失了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东也无法主张受偿该利润。二、什么叫股权分红权什么叫股权分红权股东分红权又称利润分配权,是指股东从公司取得和保留投资收益的权利,是股权中的一种资产收益
    2023-02-26
    419人看过
  • 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一、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一)股东身份权《公司法》第31条、第3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未经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二)参与重大决策权《公司法》第3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
    2023-02-21
    397人看过
  • 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一、机构代缴社保是否合法1、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而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这是不合法的,也是政策不允许的。2、对于以个人身份参保,各地的规定和要求不尽一致,但通常都有户籍的限制。一般来说,外地户口如果在居住地没有工作单位,是无法上社保的。3、对于这种网上社保代缴公司,劳动者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在公司工作和领取工资,代理公司通过收取人头费,通过挂靠的方式来为其缴纳社保,这存在虚构劳动关系的嫌疑,存在一定风险和问题,对于这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进行规
    2023-03-21
    315人看过
  • 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二、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一)股东身份权《公司法》第31条、第3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未经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二)参与重大决策权《公司法
    2023-04-15
    489人看过
  • 公司法股东借款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按照股东的类型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如果借款股东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在2015年9月1日以前,我国法律禁止企业之间的借贷,也就是说公司不得借款给法人股东。但2015年6月份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相互之间可以拆借资金。因此,如果法人股东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借款的,该借款行为合法有效。第二种情形是自然人股东。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并未禁止自然人股东向其所投资的公司借款,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持肯定态度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应当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该自然人股东同时具有董事或高管资格的,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禁止公司向其提供借款。具体到上述借款合同,股东甲是自然人股东,也并非高管或董事,其与公司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公司法》第
    2023-04-04
    11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一个股东股权优先分红给另一个股东合法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5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登记日是股份公司分红派利时规定的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权登记日股票交易结束之前登记在股东名册的股东才有权分得股利。所以说,在股权登记日股票交易结束之前登记在股东名册的新股东享有分红权利。
    • 股东分红法律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6
      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尚只能是法律层面的期待权益。《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
    • 股东分红权法律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9
      关于股东的分红权。分配股息红利(俗称“分红”)是股东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4条和第34条规定,其中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即分红)等权利;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公司章程约定某一股东优先分红是否符合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4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法律新股东可否分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2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登记日是股份公司分红时规定的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权登记日股票交易结束前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才有权分享股利。 因此,在股权登记日股票交易结束前登记在股东名册的新股东享有分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