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出资瑕疵,瑕疵出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6:20:48 51 人看过

一、什么是出资瑕疵,瑕疵出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瑕疵出资即是指公司在设立或增资过程中,股东未按照章程及法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瑕疵出资的法律后果是构成违约,具体如下:

1.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2.不履行。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3.迟延履行。即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

4.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一般所谓的履行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形。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二、股东瑕疵出资违约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股东瑕疵出资违约赔偿的原则如下:

1.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补充的合同责任归责原则。

2.补偿损失和恢复原状的完全赔偿原则。

3.违约损失可预见性限制原则。

三、出资瑕疵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1.未足额出资。

2.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3.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4.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5.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0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怎么解决出资瑕疵
    出资瑕疵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1、催告出资瑕疵的股东足额缴纳;2、出资瑕疵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一、股东没有足额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应该补足自己的出资,而且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在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二、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怎么办针对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发起人协议自然对所有发起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协议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同时,在公司作为被执行时,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存有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时,执行申请人可以依
    2023-02-17
    138人看过
  • 出资瑕疵的定义和范围是什么?
    出资瑕疵包括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未办理转移的手续等。出资瑕疵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是在欠缴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是具有股东资格的,但是当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是抽逃出资时,经催告仍然不补足出资的,可以解除其股东资格。公司出资瑕疵公司注册资本指公司开办人依法律规定而交纳的作为公司承担责任的保证的资本,拥有注册资本是法人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然而经济生活中,并非所有的出资义务人都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不规范的操作随处可见,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公司出资人出资瑕疵,分一般瑕疵与重大瑕疵,一般性的出资瑕疵,指出资额未达到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数额,但已达到了公司作为法人的最低出资额。重大瑕疵则是指出资义务人未实际出资,或出资严重不足,使公司设立时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未达到法人应有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由于法人制度的实质是法人以自己的资产承担有限责任,无须出资人承担责任,而注册资金未达到法人最低限额时,
    2023-07-06
    231人看过
  • 注册资本出资瑕疵
    法律综合知识
    一、注册资本出资瑕疵公司股东的出资瑕疵问题,尤其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对公司财产的完整性构成直接威胁。这不仅损害具体债权人的利益,而且对整个市场的信用体系产生负面影响。出资瑕疵的主要形式包括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如拒绝出资、迟延出资等。出资不实即《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所述的出资实物等价值显著低于章程约定的情况,也属于出资瑕疵的范畴。这些行为违反了我国实行的法定资本制原则,即股东必须缴纳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以保障公司正常成立和运营。股东出资瑕疵不仅对债权人不公平,也损害了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权益。二、出资瑕疵的法律性质出资瑕疵体现了股东未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性质。股东出资瑕疵的行为不仅是对外部债权人的风险转嫁,也是对其他股东权益的侵害。公司法的设立旨在降低投资者风险并吸引投资,而有限责任制度则主要保护股东利益,不是债权人。但现实中,这种制度往往被滥用于风险转
    2024-02-05
    21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出资方有瑕疵
    有限公司成立后非货币出资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该由出资不足的股东补缴出资,由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非货币出资的应该进行估价。一、股东的出资有哪些相关规定股东的出资有以下相关规定: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价格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有何规定股东的出资形式有:(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
    2023-03-21
    148人看过
  • 什么是企业资本瑕疵?
    有限责任公司
    瑕疵出资指出资人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资和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行为。公司资本瑕疵的种类如下:1、出资虚假瑕疵,指股东于公司设立之时根本没有出资却声明已经出资,致使公司实际无任何实收资本而设立并有违该国法律规定的情形。2、出资不足瑕疵,对于出资不足的瑕疵,可以理解为股东只足额缴纳了第一期出资,而以后各期均未交纳或只缴纳了部分,而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3、出资价值瑕疵,是指实物、权利等出资的评估价值,高于评估对象实际价值之情形。4、出资权利瑕疵,是指用于出资的有形或无形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存在着权利上的瑕疵,如已出卖他人或己抵押他人等。5、出资形式瑕疵,是指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出资形式进行出资的情形。6、出资比例瑕疵,是指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比例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比例。一、出资瑕疵情况下股东资格怎么认定?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
    2023-03-30
    81人看过
  • 瑕疵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后不能免除其瑕疵出资民事法律责任
    第一,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不承担瑕疵出资责任,但隐含了其应承担瑕疵出资责任。我国旧《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虽然只规定了股东以实物、有关权利出资存在瑕疵时的补缴责任,而未规定当以货币出资存在瑕疵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时股东是否也应当向公司补缴,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新旧《公司法》对法定资本制度的立法本意以及旧《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来看,以货币出资存在上述情形的也应当补缴。新《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需要强调的是,上述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股东在
    2023-06-09
    306人看过
  • 出资行为瑕疵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出资瑕疵,是指公司股东未按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包括出资义务不履行和出资不实两种情形。拒绝出资、迟延出资、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均属出资义务不履行。后者则指《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与前者不同,出资不实不适用于以现金出资的情形,且其必须以实际出资的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出资额为条件。我国实行的是法定资本制,即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资本总额,并由各股东全部认足,在公司设立前股东应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否则公司不得设立。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抽回投资。股东出资瑕疵显然违背了公司法这一原则。对市场交易主体而言,交易的安全性与盈利之目的一样,都是其重点考虑的因素。作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公司财产的多少必然影响到交易对方的债权能否实现,影响双方交易的安全性。实务中有的人
    2023-04-18
    487人看过
  • 出资瑕疵如何解决
    出资瑕疵的解决方式有:1、公司催告出资瑕疵的股东足额缴纳;2、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3、出资瑕疵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股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可以以股东会决议开除该股东。《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二、造成认缴资金不到位的处罚认缴资金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023-06-24
    360人看过
  • 出资瑕疵的内容与法律依据
    在实践中形成出资瑕疵的主要形式有:1、未足额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二年内按照公司章程或是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股东将剩余的注册资本缴足。实践当中存在着首次出资额就不足20%,或没有缴纳剩余的80%,这就构成股东未足额出资。2、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3、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4、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5、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公司法》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这一条的内涵是很广,扩大了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范围,但也可能会出现更多、更新的出资瑕疵表现形式。抽逃出资是对公司财产的一种侵犯,与出资瑕疵在性质上有所不同,本文所涉及的出资瑕疵不包括抽逃出资的情况。
    2024-04-26
    107人看过
  • 出资瑕疵情况说明?
    法律综合知识
    一、出资瑕疵情况说明?1.不适当出资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立后,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段时间后才将货币缴付给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半年内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以实物等形式出资的用货币代替出资或以货币出资的用实物等其他财产代替出资等。2.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的行为。如银行等金融机构与股东恶意串通,在股东未提供任何货币、实物等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虚假的资金信用证明,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东以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如机器设备、房屋等作价出资,导致在公司成立后,不能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股东以实物出资,而公司成立后,根本未将实物交付公司实际占有、使用等。二、股东出资不实在公司内部应
    2023-08-02
    346人看过
  • 《公司法》所规定的出资瑕疵情形是什么?
    《公司法》并未规范前述所有类型的出资瑕疵,也未采纳某种单独标准规范出资瑕疵,而是常见的出资瑕疵行为进行了规范。具体而言,该法所调整的出资瑕疵主要有以下二种:其一,虚假出资。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的情形;其二,抽逃出资。即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且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的出资数额的情形。可见,我国《公司法》侧重于对出资行为瑕疵的调整,而对因出资标的本身存在瑕疵而导致的出资瑕疵未予规范。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不履行其出资义务对公司和其他出资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所谓出资义务是指,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它是股东应为的一项法定的给付义务。如果股东未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即构成了对其出资义务的违反。在当代的社会,可能很多人对于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在公司的股东投入资金的时候,是
    2023-08-18
    314人看过
  • 瑕疵出资的责任承担方法有什么?
    1、补足出资的责任这样的一个责任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在认缴的这个期限到期之后不对公司规范出资,他就构成了对出资责任的违反,他当然应该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并且还要加算利息,这样才能保证公司法人财产权不受侵害,所以这个是股东出资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2、出资违约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的瑕疵出资的股东要对规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个违约责任怎样承担,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我们对比我们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那么这部分是明确规定叫股东要按照发起人协议的约定向规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还有个定语叫按照发起人协议的规定,如果发起人协议没有规定实际上这个责任可能还没有办法去追究,但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没有这个限定,就直接规定了股东如果出资存在瑕疵的,要向规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补充清偿的责任这个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类似于代位权,因为瑕疵出资的股东要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在差额的
    2023-06-26
    441人看过
  • 瑕疵财产赠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财产有瑕疵怎么处理由于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赠与是为了受赠人的利益而为的行为,因而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有偿合同有所不同。该条的内涵有三个方面:(一)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二)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需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就一般的赠与而言,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对于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虽受有利益,但又需履行约定的义务。如赠与的财产有瑕疵,必然导致受赠人所受利益有所减损,这便与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不相对应,使受赠人遭受损失。为保护受赠人的利益,并求公允,应由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就受赠人履行的义务而言,
    2023-06-12
    169人看过
  • 股东瑕疵出资的争议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瑕疵出资的争议解决及立法完善本文作者:贾树学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瑕疵出资问题一直是公司法领域的争议多发点。瑕疵出资股东应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也要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瑕疵股权转让合同原则上有效,转让双方的责任承担原则应视受让方对瑕疵是否明知而确定。我国立法或司法解释应明确瑕疵股权转让的效力及转让后双方对瑕疵出资责任的承担原则。关键词:瑕疵出资、股权转让、责任公司设立或运行过程中,因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不恰当履行出资义务而导致的瑕疵出资,是公司法领域的争议多发点。因为瑕疵出资的直接后果是影响公司的资本充足,而资本充足不仅是公司赖以运行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物质保障。新《公司法》针对股东的瑕疵出资问题虽作出了相应规定,但不够全面,有些规定司法实用性不强。本文拟就股东瑕疵出资所涉及的几个热点问题,如股东瑕疵出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瑕疵股权
    2023-06-05
    43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瑕疵出资股东,瑕疵股东的股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7
      一、什么是瑕疵出资股东 出资瑕疵股东,是指股东不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要求,在出资方式以及对出资的处分等方面存在不完全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其典型表现形式为股东不适当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等。 (一)不适当出资 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
    • 什么是瑕疵出资的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3
      出资瑕疵的责任: 1、向公司足额缴纳的责任; 2、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设立后存在出资瑕疵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什么是瑕疵履行,瑕疵履行有哪些法律后果?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瑕疵履行瑕疵履行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但其履行存在瑕疵,即履行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条件,致减少或丧失履行的价值或效用的情形。瑕疵履行在中国立法中称为“质量不符合约定”。瑕疵履行属于不完全履行的一种形态。与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拒绝履行相比,瑕疵履行虽然履行不完全,但尚有可认为履行的行为,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拒绝履行则属于无履行的消极状态。二、瑕疵履行有哪些法律后果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
    • 出资瑕疵怎么处理知识产权出资瑕疵处理办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8
      知识产权出资瑕疵的处理: 1、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作为权利人向瑕疵股东提起补足出资的诉讼,对于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义务在于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承担本金责任即可。对于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返还所抽逃的出资本金及利息。 2、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 对瑕疵出资有什么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4
      有限公司成立后非货币出资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该由出资不足的股东补缴出资,由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非货币出资的应该进行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