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律知识-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5:45:35 396 人看过

(一)确定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

发起人是指公司的筹建人。一般来说,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本国居民,也可以是外国人,但必须具备行为能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不少于5人。发起人协议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发起人订立的关于公司设立事项的协议。发起人协议的作用在于确定所设公司的基本性质和结构,协调发起人之间的关系及其权利和义务。

(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和业务活动等事项的文件。通过制订章程向公众申明公司的设立宗旨、经营范围、资本数额等,并对公司业务活动进行法律约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设立方式;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8、公司法定代表人;9、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10、公司利润分配办法;1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2、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13、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在报送审批前,应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因此,发起人在签订设立公司协议后,即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其有效期为6个月。

(四)申请与报批。

由发起人向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还应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资金投向涉及到国有资产、基本建设项目、技改项目、外商投资等有关事宜的,还要分别向有关政府部门报批。

(五)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不得高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立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六)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采用发起设立方式的,发起人缴付全部出资后,应当召开全体发起人大会,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代表)成员,并通过公司章程草案。发行的股份缴足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2、通过公司章程;3、选举董事会成员;4、选举监事会成员;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7、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8、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上述所列事项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七)设立登记并公告。

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机关为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司登记机关自接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设立股份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

一、如何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章程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和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机构的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应载明下列主要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和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方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4: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券法律知识相关文章
  • 企业存续分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是怎样的
    企业在通过改制重组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被称为存续企业,目前还是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没有停产或转产,企业在通过改制重组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被称为存续企业。1、兼并特指一个企业接纳其他企业,目标企业加入本企业,目标企业解散接纳方继续存在称为存续企业,企业兼并是以收购方式进行的,即通过收购目标企业全部股权,取得对目标企业百分之百的控制权后,将目标企业解散并入。2、其他业务重组后形成相应的企业合称为存续企业,在营企业就是目前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没有停产或转产,存续期间是指投资人持有债券的平均到期年限,即投资人回收本息的实际平均年限,可衡量每单位利率变动对债券价格的变化量或变化百分比,以作为债券价格风险衡量指标。3、零息债券因在到期日才有现金流入,所以存续期间等于到期年限,而一般债券存续期间小于到期年限,当债券到期年限相同,则票面利率越低,存续期
    2023-03-17
    78人看过
  • 证券常识:证券公司的设立
    证券公司的设立1.证券公司的概念。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金融机构。2.证券公司的设立。证券公司的设立必须经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审查批准,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不得经营证券业务。而且,如果证券公司需要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等,也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3)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
    2023-06-13
    305人看过
  • 新公司法解释:第八十四条【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程序】
    第八十四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解释】本条是对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程序的规定。本法规定,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所以,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首先应当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具体到每个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认购。同时,发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认购股份。根据本法规定,发起人可以分期缴纳其出资额。发起人一次缴纳出资的,应当立即缴纳全部股款;分期
    2023-06-09
    199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应当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交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如下: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
    2023-07-31
    129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
    1、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2、制作招股说明书并附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3、发起人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4、发起人向国务院证券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相关文件;5、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审批,符合法定条件,予以批准;6、公开招募股份,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7、发起人在发行股份股款缴足后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8、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由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文件。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中国《公司法》第92条第2款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2)通过公司章程;(3)选举董事会成员;(4)选举监事会成员;(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7)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
    2023-02-22
    382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公司发起人股份可否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不能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公司创始人。负责筹备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筹集资金有关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数是多少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原有企业作为发起人的,要经原有企业资产所有者的批准。如不以原有企业作为发起人,可以以原有企业投资者作为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若以原有企业投资者作为发起人,则涉及原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分立或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2023-08-05
    71人看过
  • 关于发起设立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审理程序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发起设立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导思想是:以《公司法》为基础,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以优化资源配置,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经济的整体运行素质和企业竞争实力为目的。重点把握的原则:(一)搞活公有制经济,增强国有资本与其他社会资本的融合功能,发挥公有制经济在社会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行业结构的要求,重点扶植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支柱产业和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及制药、精细化工、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发起设立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三)支持具有高新技术含量的传统产业或成长型民营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以发起设立方式组建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二、设立条件(一)发起设立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公司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二)改制设立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指非公司制企业或者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023-02-14
    285人看过
  •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上市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条件,主要包括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等。一、中小企业贷款的申请条件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
    2023-04-05
    139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起人的相关规定
    本文介绍了发起人的资格要求以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数量和最低限额规定。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但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数量应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少于5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没有规定,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同时也能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据法律规定取得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
    2023-09-02
    110人看过
  •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是怎么样缴纳的
    一、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是怎么样缴纳的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须符合的规定有什么股东的出资形式有:(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
    2024-01-05
    84人看过
  • 发起新设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新设是指根据《公司法》规定,由二个以上的发起人以其经营性净资产(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审计评估后以协商确定后的价值出资,组建新的股份有限公司。这种办法,要运行三年后才能上市。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经审计后,以其审计基准日的净资产按照等比(100%)折合成股本,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成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依法由股份公司承继。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2001)第2号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变更后运行不足三年申请发行股票的,需连续计算原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业绩,其资产评估结果调账的合规性按以下标准掌握: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5条和《企业会计制度》第6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
    2023-03-23
    117人看过
  • 股份制公司解散应怎样处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流程
    一、股份制公司解散应怎样处理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公司应当在解散情形出现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进行解散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
    2024-01-28
    303人看过
  • 设立证券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设立证券公司程序:携带资料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六个月内作出决定;获得批准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并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
    2023-07-26
    306人看过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包括如下内容: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二、可不可以直接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直接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
    2023-04-11
    333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券是指发行人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表示其持有人对发行人直接或间接享有股权或债权并可转让的书面凭证,包括债券、股票、新股认购权利证书、投资基金证券及其他各种派生的金融工具。 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与证券监督管理者在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 更多>

    #证券法律知识
    相关咨询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定向增发的程序是怎样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发行流程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8
      流程如下: 一、公司拟定初步方案,与中国证监会初步沟通,获得大致认可; 二、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三、若定向增发涉及国有资产,则所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需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认,同时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四、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定向增发方案;将正式申报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 五、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XXXX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 证券法律知识有限责任公司该如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26
      根据《公司法》第九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根据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变更后折合的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
    • 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示范)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1
      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示范) 第一条为使公司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市《关于发展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天津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按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是独立企业法人。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是怎样的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5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根据《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有特别规定,应当遵循以下法律程序: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要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且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