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桂林电视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D区企业开办专区53-58号窗口
二、桂林电视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三、桂林电视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广告管理条例》
第六条: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分别情况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一)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
(三)具备经营广告业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发给《营业执照》;
(四)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应当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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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发布是指广告经营者通过一定的媒体或形式,将已制作好的广告信息传递给广告对象的活动。 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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