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婚后还有居住权吗
一般来说再婚后是没有居住权的,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因为,再婚后就不再是帮助的对象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1、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2、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
3、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包括其他附着物。
4、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对房屋的使用只能限于为居住的目的,而不能挪作他用,比如用作商业房等。
5、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这点也是居住权的一项重要特征。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或遗嘱中确定或约定,如果没有对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则应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这是因为居住权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权利人对房屋的居住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共始终。
6、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这也是由居住权的性质、本质而决定了其应当是一种无须支付对价的无偿行为,即使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期间可能需要支付给所有人一定的费用,但它必然要低于租金,否则也就无设立之必要。
7、居住权具有不可转让性。在罗马法中,“人役权是不能让与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则可以转让,如转让某年对某土地的收获权。就人役权的性质而言,它不能与权利人相分离,故权利人死亡,其权利即行消灭。”目前,在中国,对居住权中是否包含租赁权,学者们意见还有纷争。
二、再婚夫妻可要求再生育的条件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三、婚前房子配偶享有永久居住权吗
居住权是一种非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的占有与使用的权利。比如,你有一套闲置的住房,为了帮助没有地方住的亲属,你可以到登记机构办理一个登记手续,为你的亲属设立居住权,此时房产证上依然是你的名字,房子依然归你所有,但你的亲属拥有居住在这个房屋里的法律权利。并且根据《民法典》第369、370条的规定,这一居住权是专属于你的亲属的,除非你们之间另有约定,他不能把房子租给别人,在他去世后居住权也不能被他的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他的子女配偶等这些继承人不能继续居住在这里,居住权会随着权利人的去世而不复存在。
也就是说,婚前房子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房子所有权人为另一方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另一方即享有对该房产的居住权,这个权利是专属另一方的,并且双方可以对居住多久自由约定,也就是说可以居住权人完全是有可能享有居住权一直到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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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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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再婚的配偶再婚后还有享受居住权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3对于公房再婚的配偶不一定享受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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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有永久居住权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1不是的。物权具有绝对排他性,这与身份没有关系。父子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与物权的归属是两种法律关系。 父亲没有合法的居住权。居住权,实际是物权中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权的一种表达方式,狭义时仅指使用权。物权的归属变动以登记为准,儿子独占产权的话,父亲对房子没有任何权利。不过子女对父母(含养父母)有赡养关系,如果父亲没有其他住所没有经济来源的话,你不能赶他走。那有可能构成遗弃罪。要是进行暴力驱逐,可能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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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再婚后对我的房子还有居住权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4我姐夫去年车祸后,由于孩子比较小,在姐姐公公婆婆的建议和帮助下,姐姐又找了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属于倒插门,就是来完成我故姐夫的责任挑起这个家庭的重担,抚养孩子,赡养老人。没想到这是她公公婆婆的一个阴谋。姐姐再婚三天后,她公公就赶姐姐一家离开,请问律师,难道我姐姐再婚后,对房子就没有居住权了吗?1、关键看房屋的所有人2、如果是其公婆的,他们不需要理由都可以3、你姐居住权的来源是婚姻,婚姻结束居住权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