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工伤保险法律制度,更好地保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体现了立法的人性化精神,结合办案实践,现对《工伤保险条例》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作以简要比较。
一、条例的适用范围更加宽泛
旧《办法》只适用于企业及职工,而且往往不包括私营企业;
新《条例》将适用范围放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全体职工和雇工,扩大了保护对象的范围。
二、明确了申请工商认定的时效,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旧《办法》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首先,新《条例》将用人单位申请工伤的时限由原来的“正常情况下15天内,特殊情况下延长到39天”延长为“正常情况下3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有利于用人单位准备申报材料,提高用人单位申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其次,明确了受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为1年,有利于及时解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避免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三、放宽了工伤认定的范围
新《条例》不但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或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暴力等意外伤害,都应认定为工伤;且将时间延伸到工作时间前后,范围放宽到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四、取消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限制
旧《办法》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即“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且要求本人对事故无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
新《条例》取消了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的限定,规定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不论职工在事故中是否有过错,不论是负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不负责任,都可认定为工伤。
五、进一步明确了条文用语,有利于执行和实践操作
旧《办法》规定“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何为不安全因素?怎样才算工作紧张?实践中不好掌握,引发了大量争议;
新《条例》将以上规定修正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便于执行。
新《条例》将旧《办法》中的“违法”、“斗殴”等用语统一规定为“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将“酗酒”进一步明确为“醉酒”,便于实际操作。
六、明确了“无过错补偿”原则
新《条例》取消了旧《办法》中将“蓄意违章”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的规定,只要职工受伤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就应认定为工伤,而不论职工是否违反了操作规范或规章纪律。这就是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补偿原则”,也与《条例》中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规定相一致。
七、规定了劳动能力鉴定的两级鉴定终局制
新《条例》将劳动能力鉴定的三级终局制修正为两级终局制,即“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八、新《条例》中工伤待遇的各项规定更加合理、更加全面
-
新旧工伤条例条文比较
205人看过
-
福建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
178人看过
-
工伤保险与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比较
84人看过
-
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57人看过
-
新工伤保险条例和旧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426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269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7企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参保单位20%,个人8%,从2006年1月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员交纳12%,雇员本人交纳8%。省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单位缴纳6.5%,在职职工个人缴纳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各个统筹市的单位缴费比例有所差异,最高为6.8%,最低为6.0%。全省生育保险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1%缴纳,个人不缴费。省直单位按工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报销比例怎么算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28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0劳动行政部门接到企业的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在七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十日。认定工伤应当根据以下资料:(一)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二)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医生开具工伤诊断书;(三)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者劳动行政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14条什么内容?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4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与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为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