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卖假货的罪责认定:哪些情况会被立案侦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06:20:17 430 人看过

卖假货可能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卖假货达到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可以立案。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卖假货是犯罪吗

销售者卖假货,属于欺诈消费者,并且,消费者买到不是自己想要的东西,或者在使用过程中遭到伤害,为挽回自己的损失,就会去揭发销售者。那么,卖假货的销售者被抓,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去坐牢。

首先,行为人卖假货,属于销售假冒商品,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即要承担刑事责任。

并且,按照具体的犯罪情节,要接受以下的处罚:

1、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即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即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将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卖假货并且未达到以上数额的,不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要接受以下处罚:

1、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

2、被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

3、会被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有违法所得的,会被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5、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所以,销售者卖假货,其实并不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要根据销售数额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下有碍侦查的事情会出现?
    有碍侦查,出现在《刑事诉讼法》第64条和71条,分别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至于什么情况下有碍侦查,法律及司法解释都没有涉及到,只是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八条指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一般认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作为“有碍侦查”的情形,不必在24小时内
    2024-02-02
    315人看过
  •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情况是怎样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自己受理的案件,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立案侦查活动在我国刑事活动当中是比较重要的一个阶段,因为公安机关在接到相关的举报或者是控告之后,需要对举报的内容来进行调查取证,在法律当中规定的是,必须要存在着犯罪的事实,而且,该犯罪事实,应当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渎职犯罪案件范围:(一)、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徇私枉法案枉法仲裁案民事、行政枉法仲裁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逃脱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环境监管失职案传染病防治失职案非
    2023-08-06
    146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情况立案侦查?
    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存在。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
    2023-03-23
    428人看过
  • 刑事案件终止侦查的情况有哪些?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一、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二节侦查终结第二百七十四条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案件事实清楚;(二)证据确实、充分;(三)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四)法律手续完备;(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
    2023-06-23
    189人看过
  • 职务犯罪案件立功有的情况会被认定为立功吗
    职务犯罪案件中不被认定为立功的情况:(1)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2)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3)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4)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自首的认定和处理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是自动投案。在此期间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等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调查谈话、讯问、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期间,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
    2023-07-23
    143人看过
  • 立案侦查是不是一定会定罪?
    立案侦查,并不一定会定罪。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存在。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2023-03-23
    92人看过
  • 立案侦查有期限吗立案侦查程序有哪些
    立案侦查程序有三点下面逐一介绍1、侦查行为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2、侦查终结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1)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处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
    2023-02-23
    27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全部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为全部责任的情形有: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变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哪些情况1、在弯道变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大部分的弯道相对来说都会较窄甚至只有单车道,即使宽度合适也会因为持续弯道的原因,而导致驾驶员无法稳定地保持在一个车道内行驶。如果这时候超车,就非常容易发生碰撞事故。所以弯道并不适宜超车,过了弯再鸣笛示意超车也不迟。2、在窄桥上变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窄桥故名思意,并不适宜变道超车,一旦变道超车发生碰撞,由后车负全责。3、在没有中心线或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从
    2023-07-06
    14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对非法拘禁进行立案侦查?
    非法拘禁以下情况应当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24小时以上;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三人以上;3、非法拘留他人,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4、非法拘禁、致残、死亡、精神障碍;5、非法扣押债务,拘留他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人员非法拘禁知道自己是无辜的人。在上述第一种情况下,非法拘禁罪的基本构成时间为24小时。报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立案在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可以立案。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在管辖范围内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立案;其实还有一种情况是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该立案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或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该立案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同时也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检察院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2023-07-15
    139人看过
  • 被批捕后立案侦查会做些什么
    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一般从立案开始,到案件作出是否移送起诉的决定时止。所谓“专门调查工作”,是指为完成侦查任务依法进行的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或书证、鉴定、通缉等;所谓“有关强制性措施”包括“两类”,一是许多专门调查工作如讯问、搜查、扣押、通缉等本身所含有的强制性。二是专门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侦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明案件事实。刑事诉讼可分为侦查、起诉和审判三大程序阶段,侦查活动主要在侦查阶段进行,但在起诉和审判阶段,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尚需进一步查明,依法可以进行补充侦查。检察院如果在审核批捕过程中,认为证据会让公安机关对该案件进行补充侦查,而侦查是指在检察院未进行批捕的时候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证据的搜集,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是不需要进行
    2023-02-20
    236人看过
  • 被立案侦查了会立即逮捕吗
    被立案侦查了一般也不会立即逮捕,司法机关不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逮捕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2023-03-30
    130人看过
  • 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一定会被逮捕吗
    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不一定会被逮捕,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一、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自己受理的案件,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
    2023-02-27
    403人看过
  • 刑侦大队会追查假货吗
    一、刑侦大队会追查假货吗刑侦大队一般是不会追查假货的。二、什么是刑侦大队刑侦大队全称刑事侦查大队,是县级公安部门的一个常设机构,承担本地刑事侦查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和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与外地的刑侦协作工作;承担有关微量物证的检验鉴定和案件痕迹物证鉴定,为侦破疑难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资源;负责出租车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秘密力量的培养和管理使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刑侦大队负责什么案子刑侦大队是县级公安部门的一个常设机构,承担本地刑事侦查工作,也就是专门负责刑事案子。刑侦大队的职责是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和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
    2023-04-24
    231人看过
  • 交通肇事逃逸最新认定情况揭秘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1、明知发生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现场,后又返回的。4、发生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交通肇事逃逸认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行为人Υ反道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是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的犯罪,而交通肇事后致人死亡逃逸的认定更是司法实践的难点问题之一。在最高人民法院ˆ有颁布司法解释之前,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并无统一标准,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标准只有公安机关于1996年颁布的对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规定
    2023-07-07
    10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微信卖假货会立案侦查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8
      ①收集、保留证据,用手机从各角度拍下假冒伪劣产品的照片、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以备投诉时使用。 ②联系卖家进行退换货,消法规定的网络购物制度同样适用于微商。 ③联系第三方交易平台(微店)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明知或应知卖家侵害买家合法权益而未采取措施的,或不能提供商家真实信息的,可向交易平台索赔。 ④向微店所在地工商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 ⑤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警立案,如卖家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
    • 严重的破坏军婚罪在哪些情况下会被立案侦查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13
      只要行为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还实施了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的就应当立案调查。 本罪有三种类型: 一、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二、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 三、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几年哪些情况下会被立案侦查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4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为首或者聚众捕捞水产品的;大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次(三次以上)捕捞水产品的;采用毁灭性捕捞方法,造成水资源重大损失的;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贵或者稀有的水产品的;非法捕捞、暴力抗拒渔政管理的等。 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
    • 刑警不立案侦查情况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7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
    • 虚假诉讼罪在哪些案件会被侦查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0
      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拥有调查权的主体主要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国家安全机关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的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调查权的监狱对犯罪者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进行调查此外,其他机构、团体、单位和个人无权行使调查权。实际中,通常行使侦查权力的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主要侦查一些刑事自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