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回避制度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6 05:31:32 274 人看过

一、监事回避制度是什么?

我国法律中并不存在监事回避制度,监事会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的职权事什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一十九条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在我国进行运作的公司,我国的法律对这类公司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相应的管理。要求相关的公司在运作时,设立相关的监事,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公司的运营等具体事务进行相应的管理,确保公司在经济市场中的合法地位和运营机制。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相关的事项一般都是由公司内部自主决定的,我们国家赋予了公司一定的自治的权利,但是法律当中对于相关事项也作出了限制,比如说公司的董事以及监事的产生都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也有一些事项法律没有做出明文规定,比如说监事回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监 事 会  第一百一十九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n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n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n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是什么,回避适用哪些情形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一般指对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诉讼的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侦查、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也可以由当事人要求回避。采购回避制度根据条例规定,有以下五类人需要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
    2023-07-29
    70人看过
  • 《公务员回避制度规定》规定的回避范围有哪些?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一、行政处罚回避适用条件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所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执法人员本人是当事人;或者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对其权益产生影响等情况。所谓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上述有利害关系以外的关系,如朋友关系、师生关系等,有可能利用这些关系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情况。二、根据行政诉讼法回避适用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回避适用于以下情况:1、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的人员不仅限于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2、如果本案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法律规定的必须回避的情况,当事人也可要求他们回避。3、本案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2023-06-20
    259人看过
  •  诉讼回避制度:行政案件中的回避规定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回避制度的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当事人申请回避时需要说明理由,且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决定前应暂停参与本案工作,但紧急情况下可以除外。人民法院应在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决定回避申请。对于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而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回避的规定也适用于其他人员,例如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
    2023-09-04
    93人看过
  • 刑事案件合议庭回避制度是什么?
    回避制度是指司法人员与其经办的案件或者案件的当事人有某种特殊的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因而不得参加处理这个案件的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们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这些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有类似规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本院院长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一、合议庭的组成有怎样的原则1.在审判第一审案件的时候,基层的人民法院应当是要有三个审判员,或者是一个审判员,加上两个人民陪审员,三个人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对案件的审理。不过,在有些情况下,基层人民法
    2023-06-25
    58人看过
  • 司法鉴定回避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一项非常需要专业水平和专业器械的工作,为了保障司法鉴定的结果更加准确更加有说服力,因此司法鉴定规定了很多的制度,其中最常见的一种制度就是司法鉴定回避制度,想要做司法鉴定或者是从事司法鉴定的机关以及司法鉴定人,都需要严格按照司法鉴定回避制度进行操作,从而保障司法鉴定的结果。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退出或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根据法律规定的回避条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司法鉴定人回避。第三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
    2023-04-19
    295人看过
  • 检察官回避制度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检察人员之间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检察人员之间凡是具有上述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3)[3]同一工作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人员从事检察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诉讼
    2023-04-25
    407人看过
  • 刑事回避制度的分类
    根据分类标准的不同,刑事回避制度可分为多种类型:(1)、根据回避适用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司法人员回避制度与非司法人员回避制度。司法人员回避制度指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其它特殊关系的司法人员,不得参与该案诉讼活动的诉讼制度;非司法人员回避制度指鉴定人、书记员等人如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其它特殊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案诉讼活动的诉讼制度。(2)、根据回避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自行回避指侦查、检察、审判等人员发现自己有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提出不参加该案诉讼活动的诉讼制度。申请回避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本案的办案人员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具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之一的,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不参加或退出本案诉讼活动的诉讼制度。指令回避指应当回避的人员,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有关组织或个人一经发现应当决定其回避的诉讼制度。
    2023-08-17
    275人看过
  • 什么是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
    什么是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回避制度已成为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主要有以下三种亲属关系:(1)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和源泉,它是亲属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当然需要回避。(2)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法律上讲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生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联系的亲属,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第二种是指本来没有自然的或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
    2023-06-11
    66人看过
  • 亲属回避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一、亲属回避制度的概念是什么?亲属回避。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凡有儿女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人事、监察部门工作。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为了防止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亲属徇情营私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所采取的一种限制性的措施。二、相关知识1、任职回避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1)任职回避亲属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
    2023-04-13
    160人看过
  • 行政程序法上回避制度的回避理由是什么?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法律对公务员回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行政执法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一种活动,它必须
    2023-06-15
    404人看过
  • 古今回避制度
    辩护人
    刑诉法解读16我们看京剧,老爷升堂审案,左右要立两块牌子,一边是回避,一边是肃静。我国古代,行政长官兼任法官,知县老爷既是县长,又是审判长。我国现在保存最好,对外开放的是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衙。县衙分三进院。第一进院为大堂,是老爷审案的地方,相当于法庭。第二进院为花厅,是老爷办公的地方,相当于现在的办公室。第三进院为后堂,是老爷和家眷的生活区,相当于家属宿舍。老爷升堂时,立回避牌,禁止老爷的家属、仆役和无关人员进入审判场所影响老爷审案。中国古代的回避制度是针对与案件无关人员的。现代法律的回避制度与古代正好相反。不禁止群众旁听,回避是针对办案人员的。现代回避制度的定义是:在法定范围内,具备法定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与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包括:(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2023-06-14
    364人看过
  • 回避制度详解
    刑事诉讼法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听证回避制度是怎么样的?行政机关在实施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前,应当向社会发布听证公告。除当事人之外,与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听证公正性的参加人员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除听证当事人之外的其他听证参加人员,如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是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理人是近亲属的;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与
    2023-07-03
    76人看过
  • 刑事回避制度不能回避的五个问题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与其所承办的案件或者案件的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因而不得参加该案件的审判、检察、侦查等活动的一项诉讼制度。目前,我国刑事回避制度的规定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刑事回避制度存在五个问题一、事由范围不够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所指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从司法实践看,刑事诉讼法关于亲属和近亲属范围的规定,远远不能覆盖姻亲关系和与其关系亲密的其他旁系血亲关系在内的特殊关系,如当事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二、举证责任未划分。对刑事回避制度规定的几种情形的举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谁负责,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诉讼原则,举证责任应在当事人。但是,实践中在当事人对案件承办人的基本情况不甚清楚的情况下,当事人怎么可能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案件承办人符合回避条
    2023-02-18
    140人看过
  • 法定情形下回避制度的法律规定
    回避制度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这些:1、是本次案件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需要回避;2、与本次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3、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影响审判公正的关系的,需要回避。此外,由于需要回避的对象不同,而决定回避的主体也不一样。最后,申请人对回避的所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申请复议。刑事回避制度的举证责任问题研究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回避制度,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就具体办案人员向公安、法院、检察院提出刑事回避申请的事例和情形也很多。但针对回避事由,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举证责任的归属,因此,笔者仅就该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看法。我认为,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举证责任,不同于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也不同于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承担的举证责任和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完全举证责任。回避制度是在诉讼过程中单就相关司法工作人员存在某种特定事由,是否参与案件办理、审查活动的规定,由于提出回
    2023-07-01
    4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仲裁回避制度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8
      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应当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并说明回避理由;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仲裁法和本规则的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 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
    • " 回避制度" 是什么意思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9
      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平公正审理,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法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案件审理活动的制度。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审判人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等。回避的方式可以是自己回避。相关人员未自行回避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具体应避免的情况如下:(1)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
    • 什么是公务员回避制度?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内容?回避是什么样的行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务员回避是指为了使公务活动不产生不良影响,而在法律上对公务员在认知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的限制性规定。公务员回避制度是指为防止国家公务员因亲属关系等因素,不能秉公执行公务,甚至徇私枉法,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任职务、任职地区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一定的先执行规定的制度。“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回避制度”指的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
    •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什么意思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内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务员回避是指为了使公务活动不产生不良影响,而在法律上对公务员在认知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的限制性规定。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指为防止国家公务员因亲属关系等因素,不能秉公执行公务,甚至徇私枉法,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任职务、任职地区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一定的先执行规定的制度。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回避制度”指的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
    •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是什么,回避适用哪些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4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是指与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回避的适用情形如下: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