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程序与司法程序的区别有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8:02:24 385 人看过

一、劳动仲裁程序与司法程序的区别有吗?

劳动仲裁和司法程序的关系和区别是: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直接去是不受理的,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劳动仲裁的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当事人不一定要出庭,可以由代理人出庭,这和的民事诉讼一样,或撤销案件,或缺席判决;

二、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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