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第三人代为履行,在债权人接受第三人的清偿后,该债权即转让给第三人。法律规定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但是债务的性质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不能代为清偿,只能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的债务,第三人不能代为为清偿该债务。
代为清偿制度论纲
代为清偿制度所以得到如此普遍的确认,是因为它比较好地衡平了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详细些说,在此情形下,债权人可由于第三人的清偿而使自己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得以实现。而债务人不过是改向第三人承担债务,且在第三人以赠与为目的而代为清偿时,债务人还可因此而免去其所负担的给付义务,所以对他并无不利,对于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当他与债的履行无利害关系时,一方面他的代为清偿本系出自一定的利益比较而为之,另一方面他正可能依约定而取得代位权,在清偿后于其可得求偿的范围内享有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权利;即使无代位权,也可依其与债务人间的委托关系,或依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制度的适用而使自己的损失得以补偿。当他与债的履行有利害关系时,第三人可于其可得求偿的范围内取得法定代位权。所以对第三人也无不利可言。这是代为清偿制度得以生存发展的利益基础和根本动力所在。
但各国在立法,判例,学说上承认代为清偿制度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代为清偿的有效要件,以排除不能代为清偿的情形。代为清偿的有效要件如下:
(一)依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如做为债的标的给付属于专属的给付,则性质上不许代为清偿。如仍在台湾地区生效的《中华民国民法典》第311条第1款规定:债之清偿,得由第三人为之。但……依债之性质不得由第三人清偿者,不在此限。”
普遍认可的基于债的性质不可代为清偿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不作为债务,原则上不得成为代为清偿的标的。
2.以债务人本身的特别技能,技术为债的标的,非经债权人同意,不许代为清偿。对于此点,英美法上也颇为重视,认为凡合同涉及义务承担人的个人技巧与能力,则非经债权人同意,不得代为清偿。美国1891年的斯隆诉威廉斯一案(SloanvWilliams)即适用了此原则。此案中,律师杜普伊按合同应为威廉斯办理诉讼事宜,但杜普伊却将此项义务交付斯隆代行,这一义务代行遭到威廉斯的拒绝,斯隆控告威廉斯违背合同。法院认为,威廉斯由于相信杜谱伊的个人能力才与之签订合同,在未征得威廉斯的同意的条件下,杜普伊无权将应履行的义务转交他人代行,因而判决斯隆败诉。英国1831年的R-obsonandSharpVDr
mmond一案亦确认了这一原则。
3.因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特别信任关系的债务,如委托,雇佣等,非经债权人同意,不得代为清偿。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特别约定。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间有特别约定,则不许代为清偿。但约定须在代为清偿前进行,否则无效。日本在其判例中确认在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前就债的履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提出清偿而且已为提存时,其提存应为有效。
(三)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事由,债务人也无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
若于特定情形,代为清偿有违公序良俗或诚实信用,对债权人、债务人或社会有不利的影响;或代为清偿违背其它强行性规范时,则承认债权人有拒绝受领的特别事由或债务人有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而不许代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代为偿还债务能否追偿
444人看过
-
代为清偿债务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185人看过
-
代为清偿债务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281人看过
-
代为清偿债务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176人看过
-
代为还债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278人看过
-
父母有为儿女偿还债务的义务吗
284人看过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
-
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他代偿债务要出具他代为清偿债务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1当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时,通常首先有当事人就第三人代为履行达成协议,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同意。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具体构成条件如下: 第一,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合法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 第二,必须有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承诺,应当是明确的、书面的,这是积极的要求;或者与债务人就承担某项合同债务达成协议。 三是要求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并要求
-
第三人代为偿还债务需要债权人同意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31、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需要债权人同意,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该行为应当经过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同意,如果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清偿债务,但是其没有清偿或者清偿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
-
因为儿子的债务父母有义务偿还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7孩子欠债,若孩子未成年,父母作为孩子合法监护人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孩子如果是年满18岁成年人,属于行为能力责任人,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父母没有义务替成年子女偿还债务。除非子女死亡,父母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
-
债务人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61、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 2、债务人是没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的,债务人只有还债权人债的义务。但是如果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此时债务人可直接向第三人履行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