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赔偿适用调解吗,谁来调解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于调解。由法院的行政庭组织调解。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
二、行政赔偿诉讼审理方式
我国法律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这是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在审理方式上的区别。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
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行政赔偿调解书应当写明赔偿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应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以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行政复议申请人往往是受害人,必须是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申请复议应递交申请书,在申请复议的理由和要求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并写明违法的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损害程度,具体赔偿要求等。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赔偿义务机关。
在行政复议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受理和审理适用行政复议程序。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机关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在赔偿处理中行政复议机关可以适用调解,以调解书的形式解决赔偿争议,也可以作出赔偿的裁决。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如果被申请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使申请人没有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也应当决定予以赔偿。
行政复议机关在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违法的同时,应当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包括赔偿裁决在内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适用调解吗,谁来调解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行政机关调解后能适用调解审判吗
267人看过
-
可以调解行政赔偿吗
498人看过
-
2024国家赔偿适用调解吗
261人看过
-
行政赔偿案件适用调解的例外情况
62人看过
-
仲裁调解的话,谁来调解?
169人看过
-
国家赔偿行政案件也将适用调解结案
461人看过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
谁来调解?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1一提到“调解”二字,就是要把握一个自愿的原则。通常来说,根据纠纷的类型,调解主体有所区别。比如您提到的合同纠纷,如果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产生的,那应该由各地区的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如果是普通民事合同,您可以找到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也是可以帮助您解决不少问题的。那如果您纠纷是涉及土地合同纠纷,到当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以上的调解渠道并不是强制的,您可以
-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于调解是否正确江苏在线咨询 2024-05-13行政赔偿诉讼是可以适用调解的。对于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法院可以进行调解;但是其他行政案件,则不得适用调解。行政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具备条件如下: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调解赔偿有效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4行政赔偿可以调停。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协调工作,促进双方理解,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行政赔偿调停书应注明赔偿请求、事实和结果,由审判员、书记员签字、盖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停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
法院调解是由谁来调解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8法院调解是由谁来调解这个问题的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
-
仲裁调解的话,谁来调解?上海在线咨询 2021-03-19用人单位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便及时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建立和谐、良好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是必须设立。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劳动法》规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具体规定,应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的职工代表、厂长或经理指定的企业代表、企业工会指定的企业工会代表三方组成。因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