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孳息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7:22:00 148 人看过

一、买卖合同的孳息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条【标的物孳息的归属】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买卖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书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定,关于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服务事宜,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就买卖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原则,签订本合同如下条款,供双方严格执行。

一)产品信息

1.、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

二)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验收及运费、发票

1、乙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由____直接运往甲方公司所在地,运费由乙方负责。检验合格后,公司于收货之日起10天内通过银行托付货款。

2、乙方应随货提供_____%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三)包装及包装费承担

包装费仍由乙方负责。

四)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在交付甲方签收之前所有权及货物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甲方签收之后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若发生战争、洪水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则在不可抗力消失3天内,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新的交货和付款期限;

2)乙方拒不交货或交货不足及或迟延交货超过3天的,卖方应以迟延交付的货款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如若甲方因此要求解除买卖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退还甲方已付货款;乙方供货数量不足,按不足部分货款的20%计赔。质量不合格,则重新酌价。如若不能按时履行交货义务时则应提前20天通知对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

迟付货款,则按照应付未付款总额2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未能提供发票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直至乙方提供发票。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完善,补充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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