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假出资的司法解释有何区别?
1.虚假出资的特点是利用虚假文件或者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数额巨大,严重后果或者其他严重情节。后者表现为违反《公司法》规定,不缴纳出资,或者不转移财产所有权,虚假出资,或者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本罪属于选择性行为罪,即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罪。只要其中有一人,就可以构成本罪。行为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将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中,后者可能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中,更多的发生在公司依法登记后的设立过程(即设立前后),可能构成本罪。前者侵犯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登记制度和股东、债权人的利益。其后果侵害的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规定,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前,都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如实缴纳出资。不得虚假出资,也不得随意抽回出资。否则,违反公司设立法的规定,造成比较严重的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惩处。前者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后者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或单位。本法所称公司,是指《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设立和筹建股份有限公司的人。股东是指公司的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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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罪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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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的司法解释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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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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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最新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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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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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罪司法解释是该如何样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31一、基本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发起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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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31一、基本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发起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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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法条及司法解释是如何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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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罪司法解释是应该如何样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5一、基本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发起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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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如何解释虚假出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3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的。目前公司法修改公司股东可以认缴出资,故以后虚假出资的情形会越来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