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为认真贯彻成都市委[2008]1号文件精神和高书记的讲话精神,建立适应新形势下农村救助的新模式,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我局经过认真研究和论证,希望将我市五保户宅基地率先列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市五保户宅基地的基本情况
截止2007年我市五保户共2363人,其中集中供养1538人,占65%,分散供养825人,占35%,我局从去年12月至今年2月配合国土、财政和各镇乡,对全市五保户的宅基地进行了逐户统计登记造册,我市2363名五保户共有宅基地697亩,其中已经入住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的1538人中有宅基地398亩,这些宅基地可进行还耕或进入土地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目前,我局已按照要求上报成都市民政局和成都市国土局。
二、五保户宅基地流转情况分析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重点首先是确权,五保对象的宅基地具有产权明晰的特点。根据成委发[2008]1号文件精神,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明确给农民所有。而五保对象作为农村中的孤寡人员,无法定继承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第十九条规定: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有五保供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我市从2007年开展五保体系改革以来,9所中心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入院时都签订了《宅基地换供养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五保对象的宅基地由中心敬老院管理,并经本人、村组、镇中心敬老院共同确认。同时各级财政为五保供养投入了相当的资金,为五保户的供养提高了良好的环境。也就是说,我市五保对象的宅基地产权实际上已明确给五保供养单位(中心敬老院)所有。而且我市五保户宅基地产权单一并经国土、镇乡测量后,无纠纷,便于处置。我们建议将目前我市2363名五保户的697亩宅基地土地,由市土地交易中心、储备中心确认后,转为农村建设用地储备。由土地储备中心与成都衔接,分期逐步将我市五保户宅基地用地指标进行交易变现,用于支付我市五保建设方面的资金。因此我局特申请将我市农村五保户宅基地确权、流转列为我市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
三、土地指标置换变现后的用途
土地指标置换变现后将用于目前和今后五保对象、城市孤老人员、流浪人员、孤儿等的救助,重点解决他们的住房、医疗、生活问题。目前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用途:
(一)用于解决我市中心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缺口。
2007年我市修建9所中心敬老院,共19550平方米,投入1700万元,成都市划拨1200万元,通过审计确认资金缺口为500万元。2008年成都市已经明确停止敬老院建设,不再划拨资金。为弥补资金缺口,我局建议首先划拨一部分指标进行交易,用于解决建设资金缺口。当前敬老院工程已进入竣工阶段,四家建筑公司都在催要工程款,情况十分紧迫,望领导率先解决问题。在没有进行交易之前,建议财政暂时借款给我们,用于支付款工程款,以解燃眉之急。
(二)解决敬老院满覆盖建设资金问题。
按照高书记指示,我市五保集中供养要实现满覆盖目标,2008年我局计划在羊安镇、固驿镇、前进镇等10个镇乡分别修建20所中心敬老院分院,解决800名五保老人的入住,修建面积达38198平方米,需投入资金800万元。希望土地储备中心将敬老院五保户宅基地指标进入交易中心、变现后用于支付工程款。
(三)用于增添敬老院的设施,提高敬老院的档次。
目前我市9所中心敬老院配套设施还处于初级阶段,敬老院要想进一步升级上档,还需完善基础设施。老人们的房间还需装修;医疗、卫生等相关配套设施还需完善;敬老院文体活动设施还需丰富;敬老院周边环境还需美化;很多设施如:电视机、锅炉、取暖器等还需添置。以上内容预算资金500余万元。建议在实施过程中,由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工作需要交易变现后用于支付。
妥否,请批示。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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