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同种漏罪数罪并罚案件的分析与思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7:44:54 163 人看过

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也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数罪并罚。

刑法上述规定旨在防止被告人归案后基于侥幸心理交待不彻底,惩处漏判之罪。根据立法精神,漏判之罪,可以是与前罪相同性质之罪,也可以是不同性质之罪。也就是说漏判之罪即使与前罪属同种性质,也应当进行数罪并罚。前罪适用缓刑的,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一直以来,该类案件的存在主要是缘于个别被告人侥幸心理,避重就轻,归案后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每年只有一至两件。而自去年以来,该类案件呈上升趋势。仅今年上半年,姜堰法院就有5名被告人因前一判决生效后被发现漏罪而被数罪并罚,其中两名被告人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笔者试结合其中两个典型案件,分析此类案件呈现的显著特点、原因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案例一:2007年9月,被告人马某因一次盗窃,价值2000余元。被泰兴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取保候审,期间又窜至姜堰盗窃四次,盗窃金额为5000余元。被姜堰市公安局先后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但两地公安局未能沟通,对异地犯罪事实均不知情,各自办案,先后起诉至泰兴法院、姜堰法院。2008年1月马某被泰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姜堰市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2月3日向姜堰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在姜堰盗窃四次的犯罪事实。姜堰法院在审理中得知马某已被泰兴法院适用缓刑,检察机关延期审理后变更起诉,提请对马某撤销缓刑,数罪并罚。2008年3月5日,姜堰法院对其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案例二:被告人黄某曾于2007年11月3日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蒋某曾于2008年3月22日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2008年4月18日,公诉机关向本院提起公诉,以被告人蒋某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发现判决前曾两次盗窃电瓶车,价值人民币3510元。被告人黄某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发现判决前曾五次盗窃电瓶车,价值人民币8650元。提请对两被告人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经查,被告人蒋某在涉嫌前罪被公安机关审查时,已如实供述了全部盗窃犯罪事实。其中两起犯罪事实,因公安机关未能及时找到被害人,在第一次公诉中未予认定。2008年1、2月,被害人相继向公安机关报案。判决生效后,公安机关根据已经查证的证据,将上述事实作为漏罪移诉。公诉机关再次提起公诉,建议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并对蒋某再次适用缓刑。2008年5月19日,本院作出判决,对黄某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对被告人蒋某适用单处罚金,数罪并罚后再次适用缓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罪数相关文章
  • 玩忽职守罪的案例分析与思考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上述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什么是玩忽职守罪?如何认定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的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
    2023-07-03
    301人看过
  • 数罪并罚中漏罪和新罪哪个重
    数罪并罚中漏罪和新罪哪个重,要看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数罪并罚中的漏罪,要采取先并后减的方式处理。即先将漏罪与原判刑罚进行合并,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剩余时间即为还应当执行的刑期。具体处理情况如下: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一、原判刑罚改变如何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是针对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原判主刑刑种及刑期没有变更的情况作出的。对于事实上依照刑法规定在刑罚执行中被依法由死缓裁定为无期徒刑和被依法减刑的罪犯,又发现有漏罪或重新犯罪后应如何实行数罪并罚,刑法仅作出部分解释,没有详尽,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司法解释。我们认为,对原判刑罚发生法定改变后应如何数罪并罚的情况,刑法或相关司法解释应分别不同情况加以解释。(1)刑种变更后又发
    2023-02-10
    413人看过
  • 对牵连犯“数罪并罚论”的思考
    首先,“数罪并罚论”所持的一条重要理由,是认为从世界各国的立法及理论看,对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是大势所趋。笔者认为,如果从牵连犯理论发展的表面上看,似乎确实如此。**巴哈1815年在起草的《巴伐利亚刑法典》(草案)中表述了牵连犯的概念,并提出“从一重处断原则”,但此后的100多年间,牵连犯的概念及从一重处断原则并未得到各国刑法学及刑事法律的普遍认可。在当今各国的刑事立法中,除了西班牙刑法第71条对牵连犯予以规定外,即是日本刑法第54条第1项后段及我国台湾地区刑法第55条后段有规定。作为日本牵连犯来源地的德国及法国刑法,在历经数度修正后,早已将牵连犯废止。而日本也在1974年的《修正刑法草案》第67条中,删除了有关牵连犯及其从一重处断的规定。然而,从这一现象全面透视,并不能得出对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的结论,如果真要从此推出结论的话,这个结论也只能是:各国已充分认识到牵连犯理论的局限性,认识到“从
    2023-06-02
    174人看过
  • 数罪并罚新罪和漏罪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一、原判刑罚改变如何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是针对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原判主刑刑种及刑期没有变更的情况下作出的。对于事实上依照刑法规定在刑罚执行中被依法由死缓裁定为无期徒刑和被
    2023-02-14
    180人看过
  • “漏罪”与前罪数罪并罚是否可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提起公诉时缓刑考验的时间已过,是否还须撤销缓刑,“漏罪”与前罪数罪并罚,是否还可以宣告缓刑。【案情】被告人杨某于2007年4月17因交通肇事罪被香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在缓刑考验期内,永清县公安局在侦查一起盗窃案时发现,被告人杨某曾于2006年以500元价格从犯罪嫌疑人处购买被盗电动自行车一辆,经鉴定该车价值850元。永清县公安局于2008年12月9日以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杨某刑事拘留,同年12月11日取保候审。2009年8月17日,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向永清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对被告人杨某定罪处罚。【审判】永清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的车辆而予以收购,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酌情
    2023-06-02
    73人看过
  •  "数罪并罚:同种罪行的惩罚原则"
    该段内容探讨了在犯有同一种罪行的情况下,是否应该将已判决的罪与新发现的罪数罪并罚。作者认为,如果新发现的罪与已判决的罪属于同一种罪行,那么不应将它们数罪并罚。这是因为数罪并罚的前提必须是行为人犯有数罪即同一行为人犯有实质的数罪或独立的数罪。如果漏罪与前罪是同一种罪,应当认定为连续犯,按一罪处罚,而不应数罪并罚。此外,从司法实践看,对同种漏罪数罪并罚,会出现罪刑不相适应的情况。认为,如果发现的罪与已判决的罪属于同一种罪行,那么不应将它们数罪并罚。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数罪并罚的前提必须是行为人犯有数罪即同一行为人犯有实质的数罪或独立的数罪。如果漏罪与前罪是同一种罪,应当认定为连续犯,按一罪处罚,而不应数罪并罚。其次,从司法实践看,对同种漏罪数罪并罚,会出现罪刑不相适应的情况。 是 否 可 以 对 同 种 漏 罪 实 行 数 罪 并 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的,
    2023-09-03
    189人看过
  • 税务赔偿案的分析与思考
    2001年10月,某县国税局接到群众举报,王某未取得执照而从事经营,经该国税分局核定其应纳税额为3000元,国税局责令缴纳,王某拒不缴纳,国税局查封了其经营的全部商品和库存商品,其价值为5000元。王某在税务机关查封其商品第三天,主动到税务机关缴纳了税款,就在税务机关准备解除查封时,发现贴有封条的库房门已被打开,存货不翼而飞,税务机关承诺给予赔偿货物损失。王某认为税务机关不仅要赔偿货物损失,而且要赔偿未营业造成的损失。税务机关认为,查封货物是管理需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故决定对其营业损失不予赔偿。王某不服向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问题:(1)本案中,税务机关的哪些行为不妥?(2)某国税局对王某的哪些损失应予赔偿?(3)市国税局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多长时间内作出复议决定?参考答案:(1)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7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只能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3000元),而本案中扣押
    2023-06-07
    322人看过
  • 对“80年后”离婚案件的分析与思考
    80年后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的第一批独生子女的一种代称,如今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大多开始了步入婚姻殿堂的大潮。然而,正是独生子女这样的特殊地位,使得他们的婚姻呈现出结婚快、离婚也快的独特现象。鉴于此,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对80年后的婚姻状况进行了分析和思考。一、80年后离婚案件的基本情况与特点从2004年至2007年(数据统计至2007年3月份止,下同)4年间,我院受理的一审离婚案件总数达3500件以上占我院审理的各类民事案件20%以上,而在这其中属于80年后的离婚案件就有近1/3.纵观近4年来的案件情况,可总结出我院审理的80年后离婚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根据统计数字显示,80年后婚龄5年以下是婚姻危险期,约有80%的离婚案件产生于该阶段。其中,婚龄不到1年的有245件,占24.75%;婚龄1—3年的519件,占52.42%;婚龄3—5年的226件
    2023-06-07
    170人看过
  • 同一种罪能不能数罪并罚
    同一罪能否数罪并罚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同一类的数罪一般按一罪论处,如果量刑适当加重,就不会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数罪并罚】判决宣告前一人数罪并罚的,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除外,执行的刑期应当少于总刑期,超过数罪并罚的最长刑期,但有期徒刑总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长管制期不得超过三年,最长拘役期不得超过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有期徒刑总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五年。在数罪并罚中,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处有期徒刑。部分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管制的,在执行有期徒刑、拘役后仍应当实施管制。如果对多个罪行实施附加处罚,仍然需要执行。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应当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应当分别执行。
    2023-05-31
    375人看过
  • 数罪并罚案例分析:如何衡量惩罚的合理性?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3.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什么是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法律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并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3、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
    2023-07-10
    68人看过
  •  界定漏罪与新罪:从法律角度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漏罪与新罪的刑罚计算方式如下:犯罪后发现有漏罪的,应当先并后减。具体而言,将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而犯罪后有犯新罪的情况,则应当先减后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将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漏罪与新罪的刑罚计算方式如下:犯罪后发现有漏罪的,应当先并后减。具体而言,将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而犯罪后有犯新罪的情况,则应当先减后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将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犯 罪 分 子 漏 罪 与 新 罪 的 刑 罚 计 算 方 法 是 什 么 ?犯罪分子漏罪与新罪的刑罚
    2023-09-05
    92人看过
  • 关于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思考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笔者在办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时,发现上述规定使司法工作人员有点无所适从,关键问题就在于对“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中“发现”的主体究竟是谁,是专指人民法院?还是不仅包括人民法院,还应包括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案情是这样的:被告人林某2006年1月10日因为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后于3月9日作出了有罪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在判决生效之后,4月初检察机关又收到公安机关关于该人于2006年2月21日贩卖毒品的起诉意见书,也就是说在判决宣告之前该人再次犯罪,而且在2月
    2023-06-12
    107人看过
  • 新罪漏罪同时存在如何并罚
    对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罪犯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情况分别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既有漏罪又犯新罪的情况应如何处理没有规定,对此人们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先对漏罪作出判决,把所判的刑罚与前罪判决的刑罚实行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再对新罪作出判决,把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上述决定执行的刑罚重新实行并罚,最后决定应执行的刑罚。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对漏罪和新罪分别判刑实行并罚,然后再将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与前罪判决没有执行的刑罚重新实行并罚,最后决定应执行的刑罚。笔者认为,第一种意见更符合立法原意。一、原判刑罚改变如何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是针对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原判主刑刑种及刑期没有变更的情况下作出的。对于事实上依照刑法规定在刑罚执行中被依法由死缓裁定为无期徒刑和被依法减刑的罪犯,又发现有漏罪或重新犯罪后应如何实行数罪并罚,刑法仅作出
    2023-02-20
    385人看过
  • 漏罪为什么可以数罪并罚
    对于《刑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罪应理解为其他种罪,在处理上,对于发现的其他罪与已判决的罪属同种罪的,应当撤销前罪的判决,将前罪的行为和漏罪的行为合并共同审理,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这就是为什么可以将漏罪列入数罪并罚的原因。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即数罪并罚。对于条文中的其他罪,是否包括同种罪,没有明确的法律解释,目前司法实践中都理解为包括同种漏罪,笔者认为如果所发现的漏罪与已判决的罪属同种罪行,不应数罪并罚。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数罪并罚的前提必须是行为人犯有数罪即同一行为人犯有实质的数罪或独立的数罪。如果漏罪与前罪是同一种罪,应当认定为连续犯,按一罪处罚,而不应
    2023-06-11
    8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数
    词条

    罪数是指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确定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凡是行为人以两个以上的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以上行为,具备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 ... 更多>

    #罪数
    相关咨询
    • 漏罪是什么意思, 漏罪的数罪并罚如何规定的, 漏罪的数罪并罚的情况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漏罪是什么意思漏罪,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判决宣告以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其他没有判处的罪。发现被判处徒刑的罪犯还有没有被判处的漏罪,也就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有数罪,对一人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执行数罪并罚。二.漏罪的数罪并罚如何规定的对有漏罪的犯罪分子的数罪并罚,应当按照刑罚的规定确定,即,首先对漏罪进行判决,确定漏罪的执行刑期,再与前罪判决的执行刑期合并计算总和刑期,决定数罪并罚的
    • 漏罪和新罪同种罪,数罪并罚的处理意见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3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发现漏罪的数罪并罚与再犯新罪如何判刑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0
      发现漏罪的数罪并罚,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再犯新罪的并罚,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
    • 漏罪罚金数罪并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1
      第一,罚金刑与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方式上具有差异性。虽然罚金刑和剥夺政治权利同属于附加刑,且《批复》明确规定了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当数罪并罚,但两者在执行方式上具有很大区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有明确的执行期限,即“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而附加罚金刑并没有明确的执行期限,对于罪犯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只要
    • 数罪并罚的新罪与漏罪的刑期计算是怎么计算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