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土地注册的问题有何答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11:46 344 人看过

A: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土地权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土地权证。第二,土地登记与土地权利证书的关系是什么?答:土地登记簿是土地权利归属和内容的基础。土地权证记载的事项应当与土地登记簿相一致。否则,以土地登记册为准,但证明土地登记册有错误的证据除外。第三,房屋买卖是否需要土地登记?

答:《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依法出售、交换、赠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件,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当事人应当持有原土地权证、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有关文件。未成年人土地登记如何办理?

A: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土地权利应当由其监护人登记。五、申请土地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A:《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按照不同的登记项目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所有权来源证明;

4。地籍调查表、地块地图和地块边界坐标;

5。地上附产权证;

6。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或者减税证明;

7。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除提交前款所列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土地登记的期限是多久?

答:《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土地登记审查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10日。

7。哪些情况下不能进行土地登记发证?

A:在下列情况下,不能进行土地登记发证:

1。土地所有权纠纷没有解决;

2。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中;

3。土地价款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

4。登记申请按地价缴纳比例划分;

5。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6。没有合法用地审批等土地登记申请要求;

7。经营性用地不得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转让;

8。协议出让的地价低于基准地价;

9。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

10。未经土地使用权登记设定抵押权;

11。异议登记期间未经异议登记权利人同意申请抵押登记;

12。注销查封登记前申请抵押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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