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承诺签订合同时可以调整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09:52:47 270 人看过

中标后合同签订时,是不允许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的。

《民法典》中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条款,特别是实质性条款,是不允许改变的。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包括约定价款、品种、类型、规格、型号、标准、期限、质量等级,以及违约责任、争议和索赔解决方式等方面内容的条款。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派出(项目经理姓名)作为本次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

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件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

6.中标后10天内,自愿将元的履约保证金押存在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45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表(附后),如我方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真实,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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