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09:43:07 239 人看过

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审判实践中因解除合同而引发纠纷数量相对较多,需我们重点注意。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情形,协议解除一般来讲不会发生纠纷。法定解除的必须符合法定解除的情形,主要有:

(一)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因合同届满而解除;

(二)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成就时而解除;

(三)因不能实现合同承包目的而解除;

(四)因承包方全家搬迁且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而合同解除;

(五)承包方无力经营且本人自愿解除;

(六)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人继承其承包经营权而合同解除;

(七)包方长期不予经营,造成承包地闲置而导致合同解除;

(八)包方在承包期内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而导致合同解除;

(九)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经劝阻无效的;

(十)的继续履行将影响一方重大利益的等等。

一般来讲,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才能要求依法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

在实践中,发包方常常以合同约定的承包费偏低和其它原因为由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侧重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人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因此,作为发包方增强法制观念,特别是履行合同的意识尤为重要。

一、确认解除合同效力之诉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三年。

确认解除合同效力之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法定解除合同的程序

(一)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三)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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