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而出现的错弊,可按哪些方法查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08:00:22 159 人看过

企业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是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本单位在银行户头上的账号为其办理转账结算,套取现金的一种违纪行为。若收取对方的好处费为“出租”,否则为“出借”。企业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后,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对于对方单位或个人在短时间内通过企业银行账户的一收一付的银行存款业务,故意不在本单位“银行存款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所对应的账户(实际上对应关系也不正常)上登记。这时,可核对发现“银行对账单”上是否有一收一付的账目,而“银行存款日记账”上无此记录的情况。对于由于企业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而出现的错弊,可按以下方法查证:

(1)审阅“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其他应付款”或其他有关结算账户的明细记录,检查其有无与不应或不经常发生业务往来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发生了结算关系,如有疑点,则应调阅会计凭证,在调查询问有关单位及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查证问题。

(2)核对“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如果发现“银行对账单”上有一收一付的账目,而“银行存款日记账”上无此记录的错误,则可到其开户行调查了解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具体内容,即与被查单位发生收付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然后再追踪调查了解该单位或个人,分析它们之间所发生的银行存款收付事项是否合理合法,从而查清问题。

(3)如果“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上内容相一致,都有一收一付账,那么收款事项,可审阅缴款单或收款通知等原始凭证分析该笔款项的来源是否与被单位有业务往来,是否有模糊不清的业务理由;对于付款事项,可审阅付款委托书回单,以及相应的采购物资的原始单据,分析此笔款项的去向,是否为上述收款事项的付款单位,是否为正常的合理的业务往来。将收款事项和付款事项联系起来进行分析检查,就能较容易地查清企业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真伪。【例】审查人员在审查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中,发现3月8日第10号收款凭证的摘要记录“存入暂存款”,金额为60000元。3月10日、12日、15日分别在第17号、第19号和第22号凭证摘要处注明“提现”,金额各为2万元。审查人员怀疑该企业有出租账号行为。审查人员首先调阅10#收款凭证,其分录为:借:银行存款60000贷:其他应付款——甲单位60000所附原始凭证仅有一张“进账单”。调阅17#、19#、22#凭证,支票用途分别为差旅费、备用金、支付季度奖。依据这一线索,进一步查阅“现金日记账”,发现3月30日付款凭证32#,摘要为“付暂存款”60000元。调阅32#付款凭证,其分录为:借:其他应付款——A单位60000贷:库存现金60000所附原始凭证为甲单位打的白条收据。审查人员调阅某单位的账簿记录,并未有6万元的收入。审查人员在甲单位有关人员的协助下,进一步查阅了商品销售明细账,发现甲单位在3月5日销售一批商品,价款为60000元,与购货方联系,核定款项已付;与银行取得联系,款项已划到被审单位。被审单位出租账户,非法套取现金6万元。审查人员查证后,又询问被审查单位的会计、出纳和经办人员,他们终于说出事实真相,三人各得好处费500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支票相关文章
  • 土地出租方式,哪些可以出租?
    概念:土地出租即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租赁方式: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我国土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一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在土地管理法规中,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在1998年2月17日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首次被提出并予以界定的,而且被规定为国家处置土地资产的方式。1998年12月24日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将国有土地租赁明确规定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方式。1999年7月27日国土资源部颁发的《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
    2023-06-03
    149人看过
  • 代发入账出现差错?
    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建议第一时间拨打官方客服挂失。发现自己银行卡的钱少了,如果自己不再银行的营业厅的话,第一时间拨打银行的官方客服,将自己的银行卡挂失掉,将资金进行冻结,以减少最大的损失。丢失的钱多可以选择报警求助。银行卡代发入账是什么意思银行卡代发入账的意思是,有单位或者个人通过银行卡代发的方式转了钱进来,一般是工资或者劳务费。建行行内公司向个人账户办理代发的到账时间:1、单笔代发:一般实时到账。2、批量代发:我行代发工资跑批时间分别为7:00、12:00、17:30、21:00,在上述时间点前提交的批量代发,可在跑批时间半小时后查询代发结果;在21:00后办理的批量代发,可在次日7:30查询代发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2023-07-05
    480人看过
  • 出纳清查银行存款的方法
    问:出纳平时如何清查银行存款?答:银行存款清查是出纳的一项重要任务,银行存款清查是出纳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如果出纳在核对中发现属于企业方面的记账差错,经确定后企业应立即更正;属于银行方面的记账差错,则应通知银行更正。即使双方均无记账错误,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也往往不一致,这种不一致一般是由于未达账项造成的。所谓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凭证传递上的时间差,一方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因尚未接到凭证因而未登记入账的款项。具体地说,未达账项大致有下列四种情况:(1)企业已收,银行未收;即企业已收款入账,银行尚未收款入账;(2)企业已付,银行未付;即企业已付款入账,银行尚未付款入账;(3)银行已收,企业未收;即银行已收款入账,企业尚未收款入账;(4)银行已付,企业未付
    2023-05-08
    134人看过
  • 是否可以因结婚登记出现错误而提出离婚?
    婚姻登记信息有误,如果想在起诉离婚时法院受理,需要提供证明双方有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可以先到婚姻登记机关纠正错误信息,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证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没有结婚登记能起诉离婚吗?没登记结婚,如果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开始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1994年2月1日以后,没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不能起诉离婚,可
    2023-07-08
    422人看过
  • 企业的现金流出的表现有哪些
    1、企业流转税的支出。应收账款带来销售收入,并未实际收到现金,流转税是以销售为计算依据的,企业必须按时以现金交纳。企业交纳的流转税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以及城市建设税等,必然会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而增加2、所得税的支出。应收账款产生了利润,但并未以现金实现,而交纳所得税必须按时以现金支付3、现金利润的分配,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另外,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应收账款的回收成本都会加速企业现金流出一、应收账款管理不善的弊端1、降低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使企业效益下降。由于企业的物流与资金流不一致,发出商品,开出销售发票,货款却不能同步回收,而销售已告成立,这种没有货款回笼的入账销售收入,势必产生没有现金流入的销售业务损益产生、销售税金上缴及年内所得税预缴,如果涉及跨年度销售收入导致的应收账款,则可产生企业流动资产垫付股东年度分红。企业因上述追求表面效益而产生的垫缴税款及垫付股东分红,占用
    2023-02-16
    291人看过
  • 婚姻中可能出现的过错行为有哪些?
    婚内过错行为包含以下行为:1、一方在已经有婚姻状态的情况下又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2、一方已有合法配偶,还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的;3、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殴打、残害、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身体、精神等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法律规定的其它婚内过错行为。婚内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07-17
    157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支票
    词条

    支票是指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具体来说,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执票来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支票兑现有两种方式分别是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银行提示支票和委托自己公司的往来银行代为兑现转账。... 更多>

    #支票
    相关咨询
    • 企业注销银行账号时会出现哪些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1
      公司的银行账号长期不用会被银行注销。 如果银行卡金额若被扣到余额为零时,将自动转为“睡眠卡”。如果在这期间内此卡没有任何交易,或任何协议,2~5年内银行系统内将自动清理和注销这些账户。 一个银行的分行能开的对公帐户有一定的数量,所以会定期清理一些帐户。一般是一年左右没有资金进出的(银行扣的费用不算)就会被自动销户。
    • 为什么禁止出租、出租、出借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出租方的行为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4
      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凭证。任何经营主体都必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出租、出借营业执照的行为使一些不合格的主体逃避了工商部门的审查,直接进入了市场。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准入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也极易引发合同诈骗等经济、刑事案件,当事人拿到执照后,往往是以出租方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订立合同,无形中就
    • 出租出借账户处罚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8
      出借账户,也就是出借银行账户,是个人或单位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单位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存款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
    • 出借银行账户的责任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26
      1、出借银行账号可能引发民事责任。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2、出借银行账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收缴出借银行账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5条之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号的,出
    • 企业银行转账存入个人账户的钱怎么取出来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4
      第一种方法,特殊情况下发放工资可以从公账取现出来,但不是所有的工资都可取现,一般情况下临时工资、零星工资和偶然性工资等; 第二种方法,备用金可以从公账取现出来,但有限额,不同企业应该在限额范围内备用金提现; 第三种方法,开现金支票取现,根据银行的要求把现金支票填好盖单生效后取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