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是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本单位在银行户头上的账号为其办理转账结算,套取现金的一种违纪行为。若收取对方的好处费为“出租”,否则为“出借”。企业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后,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对于对方单位或个人在短时间内通过企业银行账户的一收一付的银行存款业务,故意不在本单位“银行存款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所对应的账户(实际上对应关系也不正常)上登记。这时,可核对发现“银行对账单”上是否有一收一付的账目,而“银行存款日记账”上无此记录的情况。对于由于企业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而出现的错弊,可按以下方法查证:
(1)审阅“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其他应付款”或其他有关结算账户的明细记录,检查其有无与不应或不经常发生业务往来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发生了结算关系,如有疑点,则应调阅会计凭证,在调查询问有关单位及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查证问题。
(2)核对“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如果发现“银行对账单”上有一收一付的账目,而“银行存款日记账”上无此记录的错误,则可到其开户行调查了解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具体内容,即与被查单位发生收付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然后再追踪调查了解该单位或个人,分析它们之间所发生的银行存款收付事项是否合理合法,从而查清问题。
(3)如果“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上内容相一致,都有一收一付账,那么收款事项,可审阅缴款单或收款通知等原始凭证分析该笔款项的来源是否与被单位有业务往来,是否有模糊不清的业务理由;对于付款事项,可审阅付款委托书回单,以及相应的采购物资的原始单据,分析此笔款项的去向,是否为上述收款事项的付款单位,是否为正常的合理的业务往来。将收款事项和付款事项联系起来进行分析检查,就能较容易地查清企业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真伪。【例】审查人员在审查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中,发现3月8日第10号收款凭证的摘要记录“存入暂存款”,金额为60000元。3月10日、12日、15日分别在第17号、第19号和第22号凭证摘要处注明“提现”,金额各为2万元。审查人员怀疑该企业有出租账号行为。审查人员首先调阅10#收款凭证,其分录为:借:银行存款60000贷:其他应付款——甲单位60000所附原始凭证仅有一张“进账单”。调阅17#、19#、22#凭证,支票用途分别为差旅费、备用金、支付季度奖。依据这一线索,进一步查阅“现金日记账”,发现3月30日付款凭证32#,摘要为“付暂存款”60000元。调阅32#付款凭证,其分录为:借:其他应付款——A单位60000贷:库存现金60000所附原始凭证为甲单位打的白条收据。审查人员调阅某单位的账簿记录,并未有6万元的收入。审查人员在甲单位有关人员的协助下,进一步查阅了商品销售明细账,发现甲单位在3月5日销售一批商品,价款为60000元,与购货方联系,核定款项已付;与银行取得联系,款项已划到被审单位。被审单位出租账户,非法套取现金6万元。审查人员查证后,又询问被审查单位的会计、出纳和经办人员,他们终于说出事实真相,三人各得好处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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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主动提出离婚则视为过错方而要少分或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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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出现错误转账,求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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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是指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具体来说,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执票来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支票兑现有两种方式分别是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银行提示支票和委托自己公司的往来银行代为兑现转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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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银行账号时会出现哪些问题?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1公司的银行账号长期不用会被银行注销。 如果银行卡金额若被扣到余额为零时,将自动转为“睡眠卡”。如果在这期间内此卡没有任何交易,或任何协议,2~5年内银行系统内将自动清理和注销这些账户。 一个银行的分行能开的对公帐户有一定的数量,所以会定期清理一些帐户。一般是一年左右没有资金进出的(银行扣的费用不算)就会被自动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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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禁止出租、出租、出借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出租方的行为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4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凭证。任何经营主体都必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出租、出借营业执照的行为使一些不合格的主体逃避了工商部门的审查,直接进入了市场。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准入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也极易引发合同诈骗等经济、刑事案件,当事人拿到执照后,往往是以出租方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订立合同,无形中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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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借账户处罚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8出借账户,也就是出借银行账户,是个人或单位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单位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存款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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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银行账户的责任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261、出借银行账号可能引发民事责任。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2、出借银行账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收缴出借银行账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5条之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号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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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银行转账存入个人账户的钱怎么取出来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4第一种方法,特殊情况下发放工资可以从公账取现出来,但不是所有的工资都可取现,一般情况下临时工资、零星工资和偶然性工资等; 第二种方法,备用金可以从公账取现出来,但有限额,不同企业应该在限额范围内备用金提现; 第三种方法,开现金支票取现,根据银行的要求把现金支票填好盖单生效后取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