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七种情形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9 20:48:56 426 人看过

洗钱罪所涵盖的七种主要情节如下:1.为犯罪分子提供可供用于转移资金的银行账户;

2.将动产或不动产转换为易于隐匿和转移的现金、金融票据及有价证券;

3.通过电子汇款或者其他支付结算系统,进行大额资金的跨国境转移;

4.以各种手段对外隐瞒资产的真实所有者,及对资产的真实用途进行故意篡改,从而实现资产的跨境转移;

5.通过典当行、租车公司、房地产中介机构、股票交易平台以及投资基金等多种途径,协助转移和转换违法所得及其收益;

6.利用商场、餐馆、娱乐场所等高现金流行业的经营收入进行黑白混淆,协助不法分子进行资金的非法转移;

7.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关系、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手法,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化为看似合法的财物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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