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仲裁判决谁有执行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09:42:24 181 人看过

涉外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可以有执行权,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是下设在中国国际商会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委员会。这两个机构是民间性质的组织。由于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民间性质,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只有裁决权,而没有执行权。

什么是涉外仲裁

涉外仲裁,也称国际仲裁,主要是指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总是希望合同能得到顺利地履行,交易能够顺利地完成。然而由于交易各方处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往往受到各国政治、经济和自然条件变化的影响或由于其它原因,合同中规定的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得到很好的履行,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因此常常导致这样或那样的争议,阻碍着经济贸易的顺利发展,国际上解决这类纠纷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即涉外经济贸易仲裁,系指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当事人根据他们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确定的法律关系上已经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各方都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活动。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涉外仲裁应具备下列两个条件或其中之一。一是争议的当事人具有不同的国籍,其主要营业地或住所地不在同一国家;或是依不同国家的法律组成的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二是争议的标的具有涉外因素,即争议的标的物所在地或合同的签订地或履行地在当事人一方或各方所在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仲裁相关文章
  • 什么是涉外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当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未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因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应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1998]40号,人民法院对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实行报告制度,即相关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重新仲裁前,必须报本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其审查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可以裁定撤销裁决或者通知仲裁庭重新仲
    2023-08-07
    300人看过
  •  涉外仲裁执行权争议:执行权究竟归属于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执行涉外仲裁裁决。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包括下设在国际商会的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和海事委员会。这两个机构是民间组织。由于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民间性质,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只有裁决权,没有执行权。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执行涉外仲裁裁决。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包括下设在国际商会的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和海事委员会。这两个机构是民间组织。由于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民间性质,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只有裁决权,没有执行权。 【 仲 裁 裁 决 执 行 权 】 : 民 间 组 织 是 否 有 权 执 行 涉 外 仲 裁 裁 决 ?根据提供的信息,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权只有裁决权,而没有执行权。执行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因此,只有当事人可以有执行权,人民法院是唯一有执行权的机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执行涉外仲裁裁决。涉外仲裁机构包括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和海事委员会,这两个机构是民间
    2023-10-03
    179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的在外国执行如何规定
    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如果败诉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公司在境外有财产的,外方当事人又不予自动履行的,就需要到境外申请强制执行。这就涉及到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问题。联合国1958年在纽约开会通过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目前已批准和加人这个公约的国家和地区有145个。《纽约公约》规定:成员国要保证和承认任何公约成员国做出的仲裁裁决。我国于1986年12月正式加入该公约,1987年4月22日该公约正式对我国生效。作为中国处理涉外经贸争议唯一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有150多份裁决在美国、加拿大、日本、以色列、法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外国执行中国的涉外裁决将依据《纽约公约》规定的条件办理。在执行程序上各国依其国内法的规定不同而做法不一,但对裁决的审查都只限于《纽约公约》第5条规定的理由。
    2023-05-01
    287人看过
  • 内地涉外仲裁执行难
    中国最高法院执行办副主任葛*军昨日在港指出,内地法院仲裁存在著执行难以及内地仲裁制度的不完善等问题,是导致目前内地涉外仲裁率低的原因,而目前内地有关方面正采取措施解决有关问题。外商虽胜诉难获执行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长陈*棋昨出席「香港-内地商会联席会2003年经贸研讨会」时表示,随著香港与内地的商贸活动越来越频繁,涉及两地的诉讼案件亦不断增加,涉及港商在内地仲裁案件持续上升,但是仍存在执行难的问题,譬如港商往往在内地仲裁或在法院胜诉后,在执行裁决上遇到困难。涉外仲裁率万分之二葛*军昨日在港出席同一场合时,同意内地仲裁存在执行难的问题,而仲裁执行难是导致涉外仲裁率偏低的重要原因。他说,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全国法院执行的案件达253万件,其中执行涉外仲裁的案件仅617个,比率为万分之2.4;2001年全国法院执行涉外仲裁案件的比率亦在万分之2左右;而今年预计全国法院执行涉外仲裁的案件也不过
    2023-04-22
    222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执行由哪个法院管辖
    涉外仲裁因其具有涉外因素,为慎重起见,有关涉外仲裁裁决、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执行由中级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具体地讲,在涉外仲裁中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财产保全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仲裁裁决的执行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其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在仲裁裁决的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国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如果证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但其所属辖区不是同一时,各辖区的人民法院均享有管辖权,其当事人分别向上述法院申请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法院管辖。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财产,不属于同一法院的辖区时,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均享有管辖权,各法院因管辖权发生争议时,报请他们共同的上级法院确定。一、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在下列情形之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
    2023-03-26
    81人看过
  • 仲裁裁决法中仲裁裁决怎么执行?
    一、仲裁裁决法中仲裁裁决怎么执行?仲裁裁决执行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已送达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应自动履行。按照中国法律,国内的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或被执行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或者外国法院申请执行。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以当事人帐户中扣留或划拨需支付的款项。二、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应采取什么措施?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2023-06-03
    392人看过
  • 我国现行涉外仲裁机构与涉外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5年9月1日起生效并施行。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我国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7]就法条文意本身而言,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前者(第10条)设立的仲裁委员会为国内仲裁机构,后者(即第66条)设立的涉外仲裁委员会为涉外仲裁机构;前者受理案件的范围是国内案件,后者为涉外案件。然而,1996年国务院法制局的一纸发文,打破了此前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就是涉外裁决的格局。据此发文,国内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涉外合同当事人之间通过仲裁解决他们之间争议的约定,选择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国内仲裁机构或者涉外仲裁机构解决。于是,国内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之间业已存在的涉外仲裁协议的规定,顺理成章地受理涉外案件。请问:国内
    2023-06-05
    100人看过
  • 对比涉外仲裁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什么意思?
    涉外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涉外仲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居中决断的制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一经制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中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依法对涉外经济争议、海事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法律制度。谓涉外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或书面协议,将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提交中国涉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制度。涉外仲裁机构属民间性质。它的仲裁员也由民间推荐选任;对仲裁事项仲裁机构没有强制管辖权;涉外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基础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中国涉外仲裁机构有两个:一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二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这两个委员会隶属于中国国际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原名对外经济贸易仲裁
    2023-06-02
    233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的具体内容
    涉外仲裁的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涉外民事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可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到指定仲裁人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3)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4)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如果上述理由是由当事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予以撤销仲裁裁决。也就是说,上述条件在涉外仲裁的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时成为不予执行的事由,在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也可以成为撤销的事由。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如果人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裁决应当予以撤销的,在裁定作出前,须报请本辖区所属的高级人民法
    2023-06-06
    222人看过
  • 涉外仲裁当事人对裁决申请执行情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规定,外国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将依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这就是说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是能够得到承认和执行的。我国在加入《纽约公约》时作出了“互惠保留”和“商事保留”,也就是说,我国仅对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予以承认和执行,对根据我国法律认定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才适用该公约。该公约与我国《民事诉讼法》有不同规定的,按照公约的规定办理。对于由临时仲裁庭作出的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如果裁决作出国是我国已加入的《纽约公约》成员国,根据该公约关于:“仲裁裁决”的定义,则外国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能够在我国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如果是国际民间组织的仲裁机构作出的外国仲裁裁决,按照《纽约公约》的规定,也可以
    2023-05-01
    188人看过
  • 仲裁裁决被裁定为无权仲裁不予执行案
    [案情」申请执行人: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被申请人:北京丽都饭店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下称咨询公司)与北京丽都饭店公司(下称丽都饭店)于1984年1月30日至1985年6月10日,先后签订了关于丽都饭店俱乐部工程、丽都饭店三栋六层公寓、三栋十五层公寓的三个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均规定: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请在北京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1990年8月20日,咨询公司以丽都饭店长期拖欠工程款为理由,向该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丽都饭店支付工程欠款及迟延付款的利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1991年11月1日作出(91)贸仲字第2569号裁决:丽都饭店应于1991年12月31日前将所欠工程款以及其他工程费用共计885171.50美元及利息520000美元支付给咨询公司。1992年1月15日,咨询
    2023-06-06
    114人看过
  • 有权执行仲裁裁决的机构是
    执行仲裁裁决的机构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生效后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一样具有效力。但是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劳动仲裁之后还是不给钱怎么处理劳动仲裁之后还是不给钱,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2、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
    2023-06-25
    73人看过
  • 具有仲裁裁决执行权的机构
    执行仲裁裁决的机构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生效后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一样具有效力。但是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那么仲裁机构有权裁决解散公司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9)CIETACBJ裁决(0355)号裁决案的请示的复函》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仲裁机构裁决解散公司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无权仲裁的情形。”在这些情况下,法人解散。企业在解散之后,要按相关规定应进入清算程序,对公司的剩余资产作出处理,清算结束之后,企业之前的债权应及时收回,而一些债务则应及时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023-07-06
    459人看过
  • 涉外仲裁的裁决的期限
    法律综合知识
    普通程序-普通程序中仲裁庭作出裁决的期限为组庭后九个月内。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中仲裁庭应在开庭结束之日起30天内作出裁决,不开庭的应在组庭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裁决。仲裁庭要求并经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批准,裁决期限可以延长。
    2021-12-11
    156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仲裁是指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对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居中裁判的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制作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以同一个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 更多>

    #涉外仲裁
    相关咨询
    • 涉外仲裁裁决与外国仲裁裁决怎样才被承认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4
      《纽约公约》以排除的方式规定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如果被请求承认和执行的裁决具有公约规定的排除情形时,被请求执行国家有权拒绝承认和执行,即凡外国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予以承认和执行: 1、仲裁协议无效。 2、未给予适当通知或未能提出申辩。
    • 涉外仲裁裁决如何申请强制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有哪些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
    • 涉外仲裁裁决执行权归谁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7
      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是下设在中国国际商会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委员会。这两个机构是民间性质的组织。由于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民间性质,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只有裁决权,而没有执行权。执行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
    • 对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对涉外仲裁裁决是怎样执行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9
      对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仲裁裁决作出后,仲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在执行程序中,被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2.提出证据予以证明不论是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还是被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必须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 3.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
    • 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如何执行如何申请涉外仲裁裁决在国内强制执行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24
      一、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裁决书正本。如果申请人为外国一方当事人,其申请书须用中文本提出。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应当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