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秩序罪是《刑法》第六章第一节的一个罪名种类,其中包含50个具体的罪名,每个罪名都有入罪的标准。与该问题最接近的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顾名思义,要构成此罪首先要满足“聚众”,也就是行为人为三人以上,其次要有扰乱公共管理秩序或者抗拒、阻碍治安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最后需要造成一定严重的后果,例如:引发恐慌、骚乱等。此外,该罪只追究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
一、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构成特征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当事人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的主观犯意。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扰乱公共秩序拘留多少天
扰乱公共秩序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构成犯罪的,不同的行为构成不同的罪名,刑罚也不同。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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