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的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0:01:14 375 人看过

网络著作权的内容是什么

根据中国现行著作权法,著作权人的权利可以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具体名称和权利内容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7)其他权利,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8)许可使用权,除上述(1)—(4)项人身权利外,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著作权并且获得报酬。

(19)转让权,除上述(1)—(4)项人身权利外,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权转让他人并且获得报酬。

对于网络著作权的保护,也随之进入大众视野。著作权的含义,换句话说,就是作者拥有所著作品的出版权,以及作者可以从所铸出作品中获得精神和物质收入的权利。而网络著作权就是指在网上发布一系列作品的作者,享有被法律保护的相关著作权。这代表了民主法治社会对知识劳动力的尊重,以及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而不断进步法治建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网络著作权相关文章
  • 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方式有哪些,网络著作权包括哪些?
    一、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方式有哪些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方式有:1.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2.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3.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网络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转载、传播;4.网络抄袭与剽窃;5.网络链接隐形侵权。二、网络著作权包括哪些网络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
    2023-06-07
    425人看过
  • 著作权网络侵权现状
    法律综合知识
    网络作为一种大众传媒手段,有资源共享的权力,但是这种权力是有前提条件的。如,在网站上发表的署真名实姓的政论、时评、理论文章等作品,是作者本人的劳动创造,其发表、转载的权利应该归作者所有,但是实际情况是一旦作品发表,一些网站、媒体就会不顾原发作品网站的公告、告诫,无视作者的作品拥有的著作权随意转载,造成侵权。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末经授权,便转载、使用作品;有的作品在一个网站发表后,随后就会被几家或多家网站、报纸等媒体转载、发表,不通知原作者,使原作者没有知情权,更谈不上对作品的拥有财产权;二是不支付相应的稿酬。对不付稿酬的网站,作者给其投稿是自愿的一种约定。但是一些支付稿酬的网站,只付给往其网站的投稿作者的稿酬,对其转载的作品不支付稿酬,使作者劳动创造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回报;三是有的作品时常被乱转乱用,甚至剽窃,一般网站都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定:就是转载作品时必须注明原文出处,但是往往一篇作品在
    2023-11-12
    316人看过
  • 著作版权网络侵权的类型
    1、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这种侵权行为最为常见,也是侵权行为较为严重和泛滥的领域。通常指的是侵权行为人在没有得到网络作品的著作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网络作品整篇幅或者大篇幅的通过传统媒体这种媒介传播出来,诸如将在网络上的学术论文、博客文章下载下来,稍作整理或东拼西凑混合而成文之后发表于刊物、报纸等媒体。上面我们提到的陈*华诉**电脑商情报社侵犯其网络著作权一案便是这种侵权类型。2、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此种侵权方式和前一种侵权方式在顺序上呈现出逆向的一个过程。即网络传播者未经过作品著作权人的同意和许可,擅自将已经在传统媒体上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传播出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普及,尤其是网络传播的迅捷性,使得网络媒体在传播商业信息上的价值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推广,更有一些居心叵测之人利用此特点来达到传播非法信息的目的,诸如网络广
    2023-04-29
    426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该归谁?
    网络著作权
    歌手汪峰打官司了!而且是和自己以前的老东家——创盟音乐和华动飞天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状告这两家公司未经本人同意把汪峰的《旅途》等18首歌曲作为彩铃下载等无线增值业务,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索赔206万元。对于这场官司,汪峰说:我是为了所有歌手的网络著作权益。11月12日,朝阳区法院对这场官司进行了开庭审理,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任何法规对歌手的网络著作权益进行规定,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这场官司也被称为中国歌手网络权益第一案,本报对多名歌手和唱片公司的老总进行了调查,发现网络著作权益处于一个空白的地带,沈阳原创音乐网的负责人葛魏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的规范合同文本。出头:汪峰状告老东家这次出头鸟是汪峰,他对记者说:2008年初,我发现我的《旅途》在2007年某彩铃下载排行榜上进入了前十位,下载量达500多万次,而《怒放的生命》专辑中所有歌曲的无线增值下载量总和约为1000万次,而我本人却一
    2023-06-08
    363人看过
  • 网站内容如何申请著作权登记
    一、网站内容如何申请著作权登记网站内容要申请著作权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申请,申请时提交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第四条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二、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表
    2023-04-12
    483人看过
  • 著作权在网络上的变化
    一、数字化作品仍然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国法律对于数字化作品的态度明确:视同传统作品,一样给予著作权保护。因为,数字化只是改变了作品的载体,对著作权法要求的著作权作品两大特性——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并不构成任何改变。二、著作权在网络上的新权利2001年最新修订的中国著作权法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即著作权人拥有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软件)的权利。著作权法还规定,此项权利可由著作权人自由处分,既可许可他人使用,也可整体转让。在王蒙等诉世纪互联一案中,被告又以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没有法律禁止为由进行抗辩,当时新著作权法尚未公布,信息网络传播权尚未确立,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著作权法对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没有明确界定,但著作权法的核心在于保护著作权人的正当权益。网络若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将对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人尤其是著作权人的经
    2023-06-25
    98人看过
  •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内容是怎样的
    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5、复制权,6、发行权,7、出租权,8、展览权,9、表演权,10、放映权,11、广播权,12、信息网络传播权,13、摄制权,14、改编权,15、翻译权,16、汇编权,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
    2024-04-24
    71人看过
  • 如何申请网站内容著作权登记
    如何申请网站内容著作权登记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申请网站内容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版权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并缴纳登记费相关法律法规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作品自愿注册。无论作品是否登记,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著作权局负责本辖区内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国家的著作权人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登记第4条。作品登记申请人应当是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以及著作权人及其代理人。第八条申请作品登记时,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并提供作品权利归属证明(如封面、版权页复印件、部分作品、照片、样品等),填写工作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也应当出示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如继承人应当出示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应当出示委托合同)。排他性权利人应当出示其享有排他性权利的合
    2023-05-02
    88人看过
  • 网络课程的著作权归属
    1、著作权属于作者,但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不过在此期间如果经单位同意,作者也可以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但所获报酬应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2、除署名权由作者享有外,著作权及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但条件是:①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需要注意,在以上两种归属办法中,如果满足条件,第二种优先于第一种。3、著作权完全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自然人进行奖励。这主要体现在软件开发中。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此种归属的情形,即自然人在其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是:①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
    2023-06-07
    234人看过
  • 著作权法中对网络著作权是如何定义的
    网络著作权的概念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根据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在第10条关于著作权的具体权利形式中增加了十多项规定,其中第12项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所享有的受保护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第2条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作品的数字化形式
    2023-06-13
    222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和传统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在著作权范围方面的不同从著作权的客体--作品来看,传统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规定是“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而随着因特网技术的出现,网络上的信息开始以超媒体方式传输,因而网络作品可以以文字、图片、音像等文本形态存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网页”。网络著作权也开始有了新的发展。网站管理者对其网站的内容的整体享有著作权,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这可以认为是一种新的演绎权。二、网络著作权对传统著作权一些特征、原则的异化网络著作权是对比特世界中的关系所做的调整,所以它给传统著作权的一些原理、规则带来了许多挑战,其中作品载体的不同是最大的区别,网络作品是由二进制的数字化载体构成具有,无形的特点。在传统发行的
    2023-04-13
    192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的种类和内容包含什么内容?
    1.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直接侵犯了被实施对象的著作权。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广告文案中使用他人的摄影作品。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的帮助或教唆等行为促成了直接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得以发生或继续。如向直接侵权人提供破坏技术措施的服务,又如视频网站经营者在经权利人投诉后未能下线网站内相关的盗版视频内容。2.按照责任的承担分类(1)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
    2024-01-30
    481人看过
  • 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情形有哪些?网络著作权纠纷怎样解决?
    情形:1、网站未经许可,登载他人已在网络上传播但已经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作品的;2、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3、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4、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行为人在其网络的注册资料以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5、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专门用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他人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方法、设备或者材料,而上载、传播、提供的;6、其他侵犯网站著作权的情形。网络著作权纠纷怎样解决?1、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2、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版权局、著作权保护机构如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版权保护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自然人
    2024-01-31
    64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具体内容
    (一)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第二,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导致或传便损害事实的发生。第三,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是由于过错。第四,行为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民事责任形式(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扩大损害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例如,根据受伤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出版侵权图书的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侵权图书,对已出版的图书应当收回、封存、销毁。(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项责任,应采取有效方式,说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的消极影响。(3)公开赔礼道歉。即应当是以可使公众了解的方式。承认侵权,并向著作权人表示歉意。(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损
    2023-03-18
    309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网络著作权是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和网络管理者,客体是以数字信号为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的作品。从作者方面看,他是指作者对其依法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专有权;... 更多>

    #网络著作权
    相关咨询
    • 网络著作权是什么,网络著作权的法律含义,网络著作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6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根据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在第10条关于著作权的具体权利形式中增加了十多项规定,其中第12项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所
    • 网络侵犯著作权的侵权主体是谁侵犯网络著作权具体指什么内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2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 网络服务提供者经常会因侵犯网络著作权被告上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整个网络是否健康发展起决定性因素,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涉及到侵犯网络著作权所担负的法律责任标准应该给出一个合理的范围。 二、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 这类人群是网络上的信息的发布控制者,只有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可以改变网络发布的信息而其他人是无法改变其网络信息的,可想而知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是不可小看的,他们就是此网络信息
    • 什么是网络著作权?网络著作权的具体含义与相对与传统作品的著作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 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根据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在第10条关于著作权的具体权利形式中增加了十多项规定,其中第12项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
    • 网络著作权是什么意思网络著作权有哪些法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8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根据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在第10条关于著作权的具体权利形式中增加了十多项规定,其中第12项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所
    • 网络著作权保护期限有没有内容不合理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2
      网络著作权与传统著作权的差异是什么? 一、在著作权范围方面的不同 从著作权的客体――作品来看,传统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规定是“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网络著作权也有新的发展。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1)作者;(2)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二、网络著作权对传统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