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总署审查备案申请的期限是什么根据规定,海关总署应在收到所有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备案,即:,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备案申请的审查。权利人以多份文件向海关总署提交知识产权备案申请材料的,海关总署收到权利人提交的最后一份文件之日为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债权人提交的相关申请所附相关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海关总署将通知债权人予以更正。权利人收到通知后,对于遗失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当及时向海关总署重新提交相应材料,更正时间不计入海关审核的30个工作日。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步骤
(I)注册为系统用户
,以缩短知识产权持有人的申请时间,提高海关总署审查备案申请的效率,目前,除特殊情况外,所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均应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提交。因此,提交申请之前,申请者必须首先注册为系统用户。系统用户应以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名义进行注册,并填写必要的用户信息以获取系统帐户和密码(II)在注册用户登录备案申请系统后输入备案申请数据,在新的备案窗口填写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三)缴纳备案费(每笔800元),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海关总署账户。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正确的授权号或备案申请号(IV)提交纸质申请
将输入的备案申请数据打印成纸质申请,加盖申请人或代理人的印章,并连同备案费支付凭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邮寄至海关总署以下地址: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
第6号,北京建国门内大街邮政编码:100730
(五)补正申请
海关总署收到申请人邮寄的纸质申请后,方可开始审查。但申请人可通过备案系统随时了解海关总署受理、审批、驳回申请的全过程。申请人可以根据海关总署关于驳回申请的意见对其申请进行补充和更正
(6)收到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批准或驳回申请的通知
,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海关总署批准或者驳回备案申请,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海关总署拒绝申请,则不得退还或恢复申请文件。上述知识是对“海关总署审查备案申请的时限”问题的回答。根据规定,海关总署应在收到所有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备案。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互联网上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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