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强制执行可以申请最低生活费?
1、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收入的,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可以申请法院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2、被执行人申请保留生活费用时,要书面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自己无其他收入的情况,由法院进行审核确认。
3、为被执行人保留生活费用,以维持其自己和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的基本生活为限。生活费用的数额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但被执行人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有多个义务人的,需要确认其应承担的份额。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二、强制执行申请多久恢复正常执行?
1、强制执行后一般两年后可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执行恢复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就法院裁定中止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原中止执行裁定书,以及原裁定所列中止执行情形已消失的依据;
(2)中止后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3)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
2、就和解案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的,则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执行和解协议;
(2)被执行人已履行的情况;
(3)被执行人尚未履行的情况;
(4)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等。
3、就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2)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有无履行的情况;
(3)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
(4)被执行人的下落等。
四、申请强制执行如何走程序?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n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申请强制执行的最低标准
141人看过
-
失信被执行人最低生活费多少
189人看过
-
最多被几人申请强制执行?
282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最低生活标准是怎样的
129人看过
-
对方申请了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可以申诉吗?
161人看过
-
对方不支付孩子生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196人看过
-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7抚养费没有准时收到,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协议上约定是一个月一付抚养费,那么你不一定一个月一告。你可以从对方不付抚养费之日起到以后的两年间,不超过两年。可以直接起诉两年的抚养费。一并执行。两三个月当然也可以。不过,比较麻烦。
-
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最低生活费和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3【法律意见】法院强制执行是需要留下最低生活费和生活物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
-
老婆生活费父亲不交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251、可以,我国《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2、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
-
强制执行中会不会影响最低生活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2按照法院强制执行方面的规范,一般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会保证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的权利,执行的部分只会是超出基本生活条件(比如最低住房面积、最低收入水平)的部分。
-
执行强制性生活费的申请书范本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8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必须有奏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裁判,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裁判,经作出即奏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通常不能强制执行。三:是义务人拒却履行司法文书限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时限内拒不履行。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议执行申请:即履行时限期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限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