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劳动仲裁管理委员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05:20:26 183 人看过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劳动争议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请解决: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劳动争议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请解决: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案件范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哪些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包括因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条件等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一方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案件范围包括因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条件等发生的争议。同时,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劳动仲裁机构是处理这些劳动争议的机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劳动争议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请解决: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一方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仲裁机构是处理这些劳动争议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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