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医疗机构证明可以给伤者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5:10:10 87 人看过

工伤认定医疗机构证明可以给伤者,人社局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分别送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一、工伤认定书多久下来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发给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工伤证》,不收取费用。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在哪里办理?

工伤认定书在人社局办理。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后,人社局会及时送达工伤职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工伤认定决定书哪里取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领取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总的来说,工伤认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想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是要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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