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8:50:51 180 人看过

1、财产保全义务、说明义务和提交义务。就是说,债务人应当妥善保管企业财产,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处理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这里的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2、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义务。未经人民法院许可,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也不得以其财产设立新的担保。但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偿付的费用,如水电费、电话费等,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支付。

一、破产清算的步骤有哪些?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破产清算期间债务人的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公司破产后果有哪些1、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负责人的效力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是因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任何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外,企业法人受破产宣告并不当然免除该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各国破产法一般均规定,破产
    2023-06-23
    438人看过
  • 非破产程序清算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侵权责任破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在非破产清算(qingsan)程序中清算(qingsan)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侵权责任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张树升[内容摘要]目前,我国公司在解散后怠于清算、不进行清算,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的现象大量存在,严重损害了公司清算权益人的合法权益。本文以公司法及侵权行为法为思考重点,对非破产程序中公司清算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侵权责任中的几个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研究。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问题,指出侵权行为人的规定模糊、对损害后果的认识错误、因对损害后果的认识错误而导致的对举证责任的分配出现误区、侵权责任不规范是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侵权责任司法实务中存在的四大问题。第二部分,对侵权行为人进行研究,明确侵权行为人是对公司负有清算义务的股东,并对负有清算义务的股东进行具体分析。第三部分,对损害后果及举证责任进行研究,明确侵权行为的损害后
    2023-06-14
    114人看过
  • 法人代表死了怎么申请清算破产
    法人代表死亡了并不影响申请企业破产清算,法人代表死亡的,企业的股东或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
    2023-03-21
    453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组代表谁的利益
    一、破产清算组代表谁的利益清算组的职权活动是整个破产清算程序的主线,也是破产程序的核心内容,清算组的职责,包括清算组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原则上说,清算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进行活动,在职责范围外的一切行为都不具有对抗破产债权人、破产债务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效力。《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意见》对清算组的职责作了进一步的规定,结合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一般认为,破产清算组的职责主要包括接管破产企业、保管和甭理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向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等。二、公司破产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清算组有主要以下职责:(一)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二)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三)负责接收破产
    2023-04-12
    317人看过
  • 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的表现有什么
    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的表现:1、清算义务人未经依法清算,直接向工商部门出具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工商部门办理了企业注销登记的;2、清算义务人在清算过程中转移执业资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变卖企业财产,销毁隐匿企业财务账册,指使企业资产状况不明的。一、注销营业执照流程怎么走如果是公司注销,需要先进行清算,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办理完税证明、制作清算分配方案、编制清算报告并经确认;公司清算结束后,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需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解散决议、清算报告、清税文书、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二、公司被注销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中被告是谁公司注销了可以按下列情况确定被告:1、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2、企业未经
    2023-04-11
    53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在债务人破产清算中的意义
    1、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能够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符合诉讼原则。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能够节省交易成本。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符合公平原则。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同时对同一个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台并审理。当次务人的财产不足时,法院可依据各债权人债权数额的大小,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但是每一个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债务人对其所负的债务额,同时还包括行使代位权时所付的必要费用。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代位权的规定代位权和撤销权共为合同的保全。保全,又称责任财产的保全,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以确保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权得以清偿。从保全责任财产的角度,保全属于一般担保的手段。保全责任财产,最终使债权得以保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保全又为债权的保全。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债务人以其财产承担债务责任为一般担保,作为一般
    2023-07-10
    45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破产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一般来说是不需要的。公司是独立法人,以其自身财产对外承担债务。因此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且出资不到位,则会被要求承担与其出资额相当的债务责任。
    • 公司破产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18
      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后,作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注意履行以下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风险提示:公司已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
    • 企业破产清算中,法定代表人有权出境的法定代表人出国的情形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
      企业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对此申请予以受理后,在送达了受理破产裁定书并着手组织清算组对该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的过程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即使经过董事会同意,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出境。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的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也就是说在企业的的破产清算尚未完毕时,法定代表人不能以留学、访问等任何理由出国
    • 破产法对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何意义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30
      对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效力: 自人民法院受理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风险提示:对破产企业职工的效力:
    • 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向清算组移交哪些材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般来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掌握着企业的重要证件和凭证,宣告企业破产后,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清算组正式接管破产企业的,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时,应移交下列材料:1、至破产宣告日止的破产企业的财务决算;2、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单;3、破产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包括经济合同履行情况)清结情况;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5、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移交财产保结书,保结书应明确保证破产企业资产已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