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是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3 23:40:00 454 人看过

一、对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是哪些内容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内容怎么写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申请事项;

3.事实和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结束语和呈文对象。

6.最后写上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三、未签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

未签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n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n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n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关于仲裁裁决执行规定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一、撤销仲裁裁决需按照以下法定程序进行:(1)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2)人民法院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3)依法组成合议庭;(4)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定。二、在仲裁实务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法定可撤销的情形时,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当事人的申请是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前提条件,人民法院不得主动撤销仲裁裁决。第二,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后,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合议庭决定是否作
    2023-02-16
    146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哪些情形下会裁定不予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应首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经人民法院审查如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应条件时,人民法院可以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
    2024-04-23
    447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哪些情形适用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一、劳动争议是指什么意思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者与其所在单位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产生的纠纷。劳动争议依法包括以下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4、因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5、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医疗费或者赔偿金等发生。劳动争议的范围有: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2023-06-28
    420人看过
  • 不予执行涉外仲裁和不予执行国内仲裁的区别
    一、涉外仲裁和国内仲裁有什么样的区别(一)什么涉外仲裁?涉外仲裁指中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依法对涉外经济争议、海事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法律制度(二)涉外仲裁的特点1、具有涉外性。涉外仲裁含有涉外因素,这是它同国内仲裁的主要区别所在。其涉外性决定了它比国内仲裁更加灵活,并受到国际公约、惯例及协议规范。2、具有自治性。涉外仲裁是以当事人的自愿和协议为基础的。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事项、仲裁地点、仲裁的组织形式、仲裁员、仲裁程序和仲裁所适用的实体法。3、具有民间性。涉外仲裁仲裁者,特别是仲裁机构,一般都是非国家机关或非官方机构。这种民间性对那些对官方机构不信任的当事人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4、具有中立性。在涉外仲裁中,尽管仲裁人或仲裁机构是当事人选定的,具有中立性。5、具有专业性。涉外仲裁争议经常涉及一些专
    2022-02-25
    383人看过
  • 不执行劳动仲裁决议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不执行劳动仲裁决议的情形是怎样的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一般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一般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一般求。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
    2023-06-16
    164人看过
  • 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不予执行
    一、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包括:1.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误;2.没有管辖权的;3.违反仲裁程序的;4.提交证据是伪造的;5.当事人隐瞒了证据;6.仲裁人员存在受贿行为等等。二、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多久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生效,一般在两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超过起诉时间,当事人未起诉的,劳动仲裁裁决生效。根据法律规定,当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怎么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流程:1.申请。原告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2.审查立案。法院部门通过审核确定符合强制
    2024-02-11
    338人看过
  • 哪些劳动仲裁案件能先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劳动仲裁先予执行裁决制度,是对劳动者工资被拖欠、工伤后医疗费得不到保障等,将严重影响劳动者生活甚至生存的紧急情况下设立的特别保障制度,劳动仲裁委员会一经作出先予执行裁决就发生法律效力,并直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为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程序法,其创设的先予执行裁决制度,人民法院应当遵照执行。一、劳动仲裁裁决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
    2023-02-20
    290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劳动仲裁不受理的纠纷范围,其中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社会保险金发放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个体工匠与学徒、帮工之间的纠纷以及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以下范围的纠纷: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社会保险金发放发生的争议;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5.个体工匠与学徒、帮工之间的纠纷;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劳 动 仲 裁 范 围 : 哪 些 纠 纷 不 予 受 理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
    2023-09-15
    466人看过
  • 仲裁裁决以下哪些情形不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向仲裁机构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另外,可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情形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
    2023-08-05
    97人看过
  • 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情形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从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只进行程序上的审查,而不进行实体上的审查,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审查。同时也规定了有关当事人只能就程序问题提出质疑,而不能要求法院对裁决的实体问题进行审查。这在法律上保证了涉外仲裁裁决的终局性。
    2023-04-14
    470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继2002年后最高法院发布的第二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现就这两个司法解释涉及的劳动者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定等有关问题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作解读。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
    2023-04-21
    474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什么情形可裁定先予执行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什么情形可裁定先予执行1、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一条二、劳动仲裁裁决如何执行(一)申请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应当执行。(二)不予执行的情形以下情形,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的,裁定不予执行: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或者仲裁结构无权仲裁的;2、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3、认定的主要事实证据不足的;4、适用法律错误的;5、仲裁
    2023-06-16
    19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可以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
    一、人民法院可以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37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2-04-26
    97人看过
  •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仲裁裁决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仲裁裁决
    2023-03-03
    3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裁决书不予执行情形下有哪些情况下裁决书有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申请执行 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应当执行。 二、不予执行的情形 以下情形,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的,裁定不予执
    • 劳动仲裁裁定不予执行后应怎么处理,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4
      在我国,一般民事争议劳动争议都是找仲裁庭解决,仲裁不行再找法院,一般仲裁裁决书下来双方没意见就产生了法律效应,双方就应该按照裁决书上面的执行。那么劳动仲裁裁定不予执行后应怎么处理,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 哪些是劳动仲裁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有哪些好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9
      先予执行的着眼点是满足申请人的迫切要求。执行本应在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先予执行是为了解决一部分当事人由于生活或生产的迫切需要,在裁决之前采取措施以解燃眉之急。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这段时间,如果不先予执行,必然使申请人耽误治疗时间,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 劳动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哪些情形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2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2、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4、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
    • 哪些情形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不予执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6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