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是如何回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01:30:11 56 人看过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产生。

一、劳务协议辞职提前几天

劳务协议提解除需要提前三十天。如果劳务合同约定了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出现约定的情形后,劳务合同是可以提前解除的。劳务协议属于一般的劳务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了一致协商或者满足解除合同的条件,即可解除劳务合同。签订劳务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

一、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1、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协议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协议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协议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协议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协议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综上所述,劳务协议提解除需要提前三十天。如果劳务合同约定了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出现约定的情形后,劳务合同是可以提前解除的。劳务协议属于一般的劳务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了一致协商或者满足解除合同的条件,即可解除劳务合同。签订劳务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有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二、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劳务合同有效吗?

合法的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务合同有效。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三、劳务工被辞退有补偿吗

劳务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处理。

劳务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劳务合同是基于当事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以提供劳动为内容的服务型合同。

劳务关系主体发生争议所产生的纠纷受相关民事法律调整并不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调整,故双方之间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发生纠纷时亦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而不要仲裁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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