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连续的表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4:03:06 144 人看过

通常情况下,背书连续一般是指在票据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和受让开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在票据背面相互衔接。背书不连续的,付款人要自行承担责任,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背书连续主要是针对背书在形式上的衔接连续,所以如果背书不连续,存在有伪造签章情况的,付款人仍应向持票人付款。

票据背书连续的法律效力

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权利,这种证明效力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对持票人而言,其所持票据的背书如果具有连续性,法律即推定持票人为合法持票人,他就可以凭此票据行使票据权利,而无需其他的证据。

对付款人而言,在其向背书连续的票据持有人付款时,无需审查对方是否为真正的票据权利人,而可以直接给付。当然,付款人付款时必须是没有恶意或重大过失,如果付款人或其代理人在付款时明知或应知持票人不是真正的权利人,那么因付款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付款人自负。

依连续背书而取得票据的人,当然享有票据权利,而不管其前各次背书人对票据是否享有权利,也不管这些背书行为是否欠缺其他实质上的有效要件。即使背书人是无权利人,也不影响持票人对于票据权利的取得。当然,持票人在取得票据时有恶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连续的背书除了证明依转让背书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外,也能证明依委托收款背书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所享有的代为收取票据金额的代理权,或依质押背书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质押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背书的连续】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2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票据背书相关文章
  • 浅析票据背书的连续
    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和手段,而背书连续性对于票据权利人是证明其权利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介绍了背书连续的法律效力和构成要件,着重论述了背书连续性的认定问题,分析了我国票据法在认定背书连续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以期未来立法之完善。[关键词]:票据背书背书连续空白背书票据涂销A公司是一家以生产药品为主的企业,为了进行生产,A公司从B公司购买了一批原材料,并且签发了一张以其开户行G银行为付款人,以B公司为收款人的远期汇票,出票时G进行了承兑。后来,B公司为本公司的员工购买劳保用品,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经营劳保用品的C公司。在该汇票到期之前,C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被D公司吞并,债权债务全部归属于D公司。D公司取得了上述汇票,并且于汇票到期之前将上述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一家为自己供应原材料的E公司。E公司立即将该汇票未进行背书而直接交付给了一家与自己有债权债务关系的F公司,充抵原
    2023-06-14
    241人看过
  • 票据背书连续的概念
    我国《票据法》第31条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并且该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票据上作第一次背书的人应当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自第二次背书起,每一次背书的背书人必须是上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最后的持票人必须是最后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但是对于背书连续的理解,国内的许多学者有不同的观点,如北京大学王*能教授认为,票据背书的连续性通常是指票据上为转让票据权利而为的背书中,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受让票据的被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具有不间断性。笔者认为,背书的连续性并不仅仅存在于转让背书中,对于质押背书和委任收款背书中也涉及到背书的连续性问题。因为在票据实务中,质押背书、委任收款背书和转让背书总是夹杂使用的。
    2023-06-14
    381人看过
  • 票据背书和票据背书连续性的含义
    票据背书是指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或者为了将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法律要求的事项并签章,然后把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的票据行为。依背书的目的,理论上将背书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两类,非转让背书又根据其具体目的分为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两种:委托收款背书是指持票人为了授予他人代为行使票据权利的权利而作的背书;质押背书是指持票人为了在票据上设定质押权,以票据来担保其所负债务的履行而作的背书。票据背书的连续性通常是指票据上为转让票据权利而为的背书中,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受让票据的被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具有不间断性(注:见我国《票据法》第31条的规定。)。即在票据上作第一次背书的人应当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自第二次背书起,每一次背书的背书人必须是上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最后的持票人必须是最后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一般的票据法都不限制票据的流通,因为通过流通,票据的多种经济职能才能在
    2023-06-06
    422人看过
  • 正确理解“背书连续”
    票据背书是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但背书必须连续。笔者觉得背书连续应当包括三层意思:一是转让签章的连续,即绝对记载事项的连续。《支付结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二是背书日期的连续,即相对记载事项的连续。《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可见,背书日期为相对记载事项,即可以记载,也可以不记载。但是如果记载了日期,也应当连续。三是票据前手和其后手之间应当有真实的商品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如背书人自己背书转让给自己,形式上签章是连续的,但是
    2023-06-07
    120人看过
  • 背书的连续性是指什么
    从票据的流通性来看,票据经过许多持票人,到最后的持票人之手,最后的持票人由票据上的背书的连续来证明而取得该票据的权利。票据法规定,所有背书必须为记名背书。背书的连续性在形式上表现为:后一背书人是前一背书的被背书人。每一对背书人与被背书人的签章不间断衔接起来,就可以证明该背书的连续性。背书的连续要具有同一性质。因为背书行为有两种:一种是转让背书,一种是非转让背书。因为非转让背书的被背书人不是票据的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即使允许被背书人再授权他人代行票据权利,该背书仍为非转让背书,这样在性质上没有使转让背书连续起来。只有再作出转让背书并且在时间上能够衔接,才使转让背书连续起来,才能证明最终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背书的连续,只要求形式上的连续,如果在背书中有冒充签章的,或无权代理的人或无权签章的人签章的,造成背书的实质上不连续时,一般按伪造签名处理,不影响背书的连续性。对于形式上缺乏背书的连续性,而
    2023-04-21
    399人看过
  • 票据背书连续性的认定
    票据贵在流-通。票据流-通的主要方式是背书,背书的连续性对于证明持票人的票据权利至关重要,因此分析和理顺背书连续性的认定问题对于票据的使用和流-通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背书连续性的认定问题,目前我国的票据法规中并没有统一的和系统的标准,使得实务操作中往往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本文从背书连续的法律效力和认定要件入手,论述了背书连续的认定问题,重点分析了无效背书、空白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质押背书、票据涂销对背书连续性认定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可供未来立法之借鉴。一、票据背书连续的概念票据背书是指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或者为了将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法律要求的事项并签章,然后把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的票据行为。根据我国《票据法》第31条的规定,票据背书的连续是指票据上为转让票据权利而为的背书中,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受让票据的被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具有不间断性
    2023-06-14
    194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背书
    相关咨询
    • 背书连续念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0
      背书连续性是指在票据转让过程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转让汇票的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名依次连接。也就是说,票据上记载的多次背书,从第一次到最后一次,在形式上是连续的,不间断的。一般来说,连续背书的第一个背书人应该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最后一个票据持有人应该是最后一个背书人。《票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应当连续背书。如果背书不连续,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支付,否则付款人必须承担责任。背
    • 背书不连续的原因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8-02
      背书不连续是银行承兑汇票最常见的错误。目前共有2种不连续的方式。 (1)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例如:A转让给B,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D的印鉴,B与D明显不是一个单位。 (2)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例如,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却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或者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
    •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是否连续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9
      应当连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是否连续?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8
      应当连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 背书连续指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8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如果背书不连续,付款人应自行承担责任。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背书连续主要是指背书在形式上连线,如果背书在实质上不连续,如有伪造签章等,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付款。但是,如果付款人明知持票人不是真正票据权利人,则不得向持票人付款,否则应自行承担责任。 即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