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公司财产的股东构成职务侵权罪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1:23:06 161 人看过

一、占有公司财产的股东构成职务侵权罪吗?

如果该股东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并且利用了职务的便利备件,那就是职务侵占,否则就是一般侵占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包括: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

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人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使用、收藏即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如将自己所占有的单位房屋、设备等财产等谎称为自有,标价出售;将所住的单位房屋,过户登记为己有;或者隐匿保管之物,谎称已被盗窃、遗失、损坏等等,又包括先不占有单位财物但利用职务之便而骗取、窃取、侵吞、私分从而转化为私有的行为。不论是先持有而转为己有还是先不持有而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方法转为己有,只要本质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利用了职务之便作出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可构成本罪。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对本单位财物的非法侵占一旦开始,便处于继续状态,但这只是非法所有状态结果的继续,并非本罪的侵占行为的继续。侵占行为的完成,则应视为既遂。至于未遂,则应视侵占行为是否完成而定,如果没有完成,则应以未遂论处,如财会人员故意将某笔收款不入帐,但未来得及结帐就被发现,则应以本罪未遂论处。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本法第382,383条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6: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侵占股东股权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
    在对股东职务侵占罪做出判定时,我们需首先理解的是,倘若某位股东曾以其职务之便,非法占据本单位之财物据为己有且所涉金额达到一定数量标准,那么这种行为即可被视为职务侵占罪。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这类案件的处理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内的人员,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私自占有,且涉及的数额较大者,应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处罚。同时,当涉案金额增长至巨大规模时,则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刑罚,即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还可能附加没收个人财产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024-05-18
    275人看过
  • 侵占公司财产罪与股东的关系
    该股东如果是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的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该股东如果不是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属于民事范畴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追究。职务侵占罪构成数额较大应追究刑事责任,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相关法律知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
    2023-06-30
    356人看过
  •  侵占职务权一定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职务侵占罪是指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包括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需要满足利用职务便利和侵占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数额较大的标准为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一百万元以上。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了职务便利,必须有侵占的行为,侵占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不能构成本罪。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职务侵占罪中,侵占财物达到什么标准才构成?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中,
    2024-03-12
    71人看过
  • 公司股东职务侵占罪的定罪依据有哪些
    一、公司股东职务侵占罪的定罪依据有哪些在法律层面上对职务侵占罪进行定罪,其主要依据如下所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要是利用了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便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具体而言,若涉案金额较小,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缴纳罚金;若涉案金额较大,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要缴纳罚金;而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时,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仍需缴纳罚金。然而,在实际审判过程中,除了上述法律条款外,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例如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实施犯罪的手段以及侵占的财物性质与数量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评估,以确定该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2024-07-03
    387人看过
  • 隐名股东能够构成职务侵占罪么
    一般不会A、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1、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负责人、职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他们或者有特定的职务,或者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务之便或工作之便侵占单位财物而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也应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司法实务中,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般职员和工人,如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包括合同工和临时工,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而仅以提供劳务获取报酬而没有确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不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B、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单位
    2023-06-17
    315人看过
  • 会计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
    被告人廖义琴(女,36岁,内江市东兴区人)于1991年12月至案发,一直在内江市东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案发时任储蓄会计。2010年4月22日下午,被告人廖义琴利用其担任信用社储蓄会计的职务便利,在下班前查验钱箱之机,用10多天前在某市场购买并事先捆扎好的三捆冥币,将钱箱内的三十万元现金换走,连夜带出该信用社,藏匿于邻居刘某家中。另据被告人廖义琴供述,其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其弟弟廖某在外地搞工程欠了帐,她找同事陆续借了20多万帮其还帐,后因弟弟无法如期归还,遂实施了前述犯罪行为。法院认为,被告人廖义琴身为内江市东兴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木信用社职工,利用其担任该社储蓄会计的职务便利,采用冥币换真钞的方法,将该信用社现金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案发后赃款已追回,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廖义琴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元
    2023-04-25
    236人看过
  • 股东侵占法律上的侵占公司财产罪怎么定
    侵占公司财产罪量刑标准:一、《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
    2023-07-25
    468人看过
  • 恶意侵占公司财务罪构成要件,侵占公司财产罪怎么量刑?
    一、恶意侵占公司财务罪构成要件恶意侵占公司财务罪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二、侵占公司财产罪怎么量刑侵占公司财产罪的量刑有: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恶意侵占公司财务罪法律规定恶意侵占公司财务罪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
    2023-04-10
    99人看过
  • 股东变卖企业财产算职务侵占吗
    股东利用职务之便变卖企业财产是算职务侵占的,职务侵占罪是指企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企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企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企业、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企业、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06
    218人看过
  • 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罪名成立,判刑多久?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另外,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
    2023-07-03
    240人看过
  • 侵占公司财物不能是职务侵占罪吗
    职务侵占罪必须是侵占公司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行为人构成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职务侵占罪的定罪标准有哪些职务侵占罪定罪标准: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职务侵占罪6万以上会怎么定罪职务侵占罪6万以上,属于侵占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
    2023-03-28
    265人看过
  • 公司股东可以告公司法人代表职务侵占罪吗
    法律在规定股东享有权利的时候,仅以股东的身份作为享有股东权的基础,而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或条件,可见,股东只要被公司、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承认其股东身份,就可以依照法律、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与否没有直接关系,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实际出资多少并不能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行使,但是没有出资,该股东将承担《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出资责任。所以说,改名股东也可以行使起诉权。《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024-04-18
    161人看过
  • 法人侵占公司财产股东可以退股吗
    法人侵占公司财产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这种情况股东不可以退股,如果股东想要退股,然后需要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才可以。股东撤回出资有以下几种情形:1、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2、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时候,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3、有限公司股东遇到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在不分利润的股东会决议上投反对票的股东。(2),公司合并、分立或转移主要财产的。(3),营业期限到期,不愿续期的股东。4、公司股东遇到以下情形时,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其公司。(1),公司股东会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了股东会无法达成任何有效决议。(2),公司董事会长期无法召开。(3),公司经营遇到其他严重困难。5、股份公司股东遇到了公司合并、分立转让其他财产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
    2023-04-17
    238人看过
  •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有哪些?
    一、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综上,
    2023-06-03
    43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公司的一个股东侵占公司财产。股东侵占公司财产是职务侵占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7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 公司股东与个人财产混淆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6
      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通常无需以犯罪论处但是当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时,行为人将公司财产转为个人财产的,可以职务侵占罪来认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公司股东将别人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11
      依照《刑法》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前提是该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和财务制度,即该公司人格没有和个人发生混同。如果该公司账户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混同使用,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不应该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而应按
    • 公司股东的股东占有公司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4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也就是说,职务侵占罪的条件主要是: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
    • 什么情况下公司股东构成职务侵占罪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30
      公司股东一般不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股东兼任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