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公证业务辖区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8:15:27 67 人看过

各区、县(市)司法局、公证处

为规范公证行业,促进我市公证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司发[2001]72号)和《关于杭州市司法局公证改革工作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浙司[2003]205号)等文件精神,特对我市公证业务辖区调整如下:

一、杭州市公证处、上城区公证处、下城区公证处、西湖区公证处、江干区公证处、拱墅区公证处、高新开发区(滨江)公证处以杭州市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为共同的公证业务辖区。

二、临安市公证处、富阳市公证处、桐庐县公证处、建德市公证处、淳安县公证处、萧山区公证处、余杭区公证处以各自的行政区域为公证业务辖区。

三、上述公证业务辖区的调整,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2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证程序相关文章
  •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杭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号)精神,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区、县(市)政府(包括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
    2023-06-10
    94人看过
  •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和新修改的《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规范公证法律援助工作,使法律援助和公证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公证法律援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民在办理与抚恤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损害赔偿金、赡养、抚养、扶养等有关的公证事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公证费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不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点五倍确定。二、公证法律援助采取公证证明的形式。三、申请人申请公证法律援助事项,经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公证机构确认属公证事项的,向公证机构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四、公民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申请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
    2023-06-06
    346人看过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油气田企业存续公司增值税征收方式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文号:苏国税函[2008]173号发布日期:2008-4-24执行日期:2008-4-24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中华会计网校为简化我省油气田企业存续公司的增值税管理,经研究决定,调整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江苏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存续公司”)增值税征收方式。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自2008年1月1日起,存续公司增值税征收不再实行按月预征、年终结算的方式,其经营业务应纳增值税应按月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解缴税款。二、存续公司在我省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生产性劳务,应在货物销售地或生产性劳务发生地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按月依实际应税销售额和6%预征率(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向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存续公司在外省提供生产性劳务,应按财税字[2000]32号和国税发[2000]195号文件的规定办
    2023-06-07
    81人看过
  • 杭州市药监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开展药包材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局,分局,药包材生产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包材的日常监管,保证药包材产品质量,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浙江省开展药包材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浙食药监注[2006]224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已开展的药包材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省局的文件要求,2006年9月15日前要求杭州市药包材生产企业根据《药包材生产现场检查考核评分明细表》逐条进行自查,并将《书面自查报告》、《药包材生产现场检查考核评分明细表》(自查打分)、《药包材注册证》复印件于9月15日前报所在区、县(市)局(分局)和市局各一份。《书面自查报告》可参照附表进行如实填写,也可根据省局文件的内容要求自行书写自查报告。二、对2006年12月底前到期并且已向省局提出《药包材注册证》再注册申请的企业,本次专项检查由省局组织市局(或委托市局)在现场核查时一并进行,申请再注册企业生产车间的洁
    2023-06-06
    498人看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浙江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浙政办发[2006]2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调整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陈仲方(省人事厅厅长)副主任:吴顺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袁中伟(省人事厅副厅长)胡建淼(浙江大学副校长)委员:黄秦(省委组织部人才办副主任)蒋文潮(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处长)朱晓明(省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张建明(省纪委法规室主任)龚和艳(省劳动仲裁院院长)方火春(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张定富(省法制办立法二处处长)蒋文潮同志兼任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2023-06-09
    442人看过
  • 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公证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市)司法局、各公证处:为进一步规范公证处和执业公证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公证的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公证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市局根据司法部《关于当前公证工作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国公证员协会《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法律服务业诚信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公证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杭州市公证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和《杭州市公证诚信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等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附件:1.杭州市公证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2.杭州市公证诚信等级评定办法(试行);3、杭州市诚信公证处百分标准;(略)4、杭州市诚信公证员百分标准(略)。杭州市司法局二00三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一:杭州市公证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证处和公证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公证的社会公信力,根据中国公证员协会《
    2023-06-06
    283人看过
  •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项目招标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杭政办[2003]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城区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绿化投资效益,保证城区绿化养护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包括萧山、余杭区)城区绿化养护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二、凡市、区财政投(融)资的城区绿化养护项目均应实行招标投标;单项绿化养护项目工程量较小的,可几个项目合并招标。三、杭州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区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杭州市绿化管理站
    2023-06-07
    237人看过
  • 浙江省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
    发布部门:浙江省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1999年5月21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1999年9月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平等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关联法规: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管理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按规定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免收或减收服务费用的一项法律制度。本条例所称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和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市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第四条市司法行政机关主管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市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开展法律援助管理
    2023-04-24
    288人看过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温州瓯江船务有限公司租船收入营业税问题的
    发文单位: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文号:浙地税外[1997]63号发布日期:1997-12-16温州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温州瓯江船务有限公司租船收入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温地税外[1997]218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租给境外单位使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26号]规定,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出租给境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船舶出租的劳务发生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此复。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23-06-06
    324人看过
  • 浙江省杭州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外向型农业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杭州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文号:市农办[2008]6号各区、县(市)农办(农业局)、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发局和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经发局: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外向型农业的发展,加快都市农业建设步伐,根据杭政办〔2006〕2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经研究,自即日起组织开展2007年度杭州市外向型农业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我市注册并具有农产品(包括农、林、渔、牧产品及其加工品等)出口业务的企业(须提供自营出口或代理出口相关证明)。二、申报内容1、基地建设:我市农产品出口企业在本市或市外通过流转或租赁形式建立稳定生产基地的:茶叶面积800亩以上;蔬菜面积500亩以上;干果面积(山核桃、板栗等)面积3000亩以上;水果面积500亩以上;竹笋面积3000亩以上;畜类存栏1000头以上;禽类存栏3000羽以上;水产面积1
    2023-04-23
    284人看过
  • 关于调整公司债券结算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债券结算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结算参与机构:为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协商,现将调整公司债券结算业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公司债券可实行净额担保结算的标准(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挂牌的公司债券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09年修订版)》第2.2条的规定,对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债券的现货交易,中国结算公司可实行净额担保结算:1、发行人的债项评级不低于AA;2、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3、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4、其他条件。(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挂牌的公司债券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2.3条的规定,对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债券的现货交易,中国结算公司可实行净额担保结
    2023-06-09
    474人看过
  • 杭州市交通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杭州市区客运出租汽车政府临时补贴的通知
    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为配合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疏导成品油价格变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缓解出租汽车因燃油价格上涨的经营压力,保证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平稳运行,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决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已批准建立客运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在价格联动机制尚未正式实施前,针对近期成品油价格上调的实际,按照政府、企业经营者和司机共同负担的原则,决定对市区客运出租汽车实施政府一次性临时补贴措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实际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的一线司机。二、补贴金额:每车600元。三、补贴方法:在出租汽车经营者6月份办理公路规费缴纳手续时领取,并由其负责发放到一线司机。四、监督管理:市交通局、市财政局负责对客运出租汽车政府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市交通局为,市财政局为.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应遵守有关规定,将补贴及时落实到位
    2023-06-08
    441人看过
  •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下发省定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常熟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费(1997)285号)、《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8)814号)精神,为适应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的要求,促进公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下发省定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如下:一、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二、证明对财产(含遗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按财产价值的2‰收费,最低200元。三、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一)涉及人身权益的,每件收费100元。(二)涉及人身权益以外其它关系的1.无标的额的,每件收费200元。2.有标的额的,按标的额的1‰收费,最低200元。(三)证明养老金、劳动保险金、助学金、抚恤金、救济金相关的民事法
    2023-06-06
    368人看过
  •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浙江省司法厅文号:浙司发[2001]198号发布日期:2001-6-24执行日期:2001-6-24各市、县(区)司法局:现将《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认真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厅法规教育处。浙江省司法厅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的管理,保护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的专用权,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浙江省行政辖区内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登记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在执业活动中使用的供公众识别的专用称号。第四条浙江省司法厅是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的登记管理机关,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不受法律保护。第五条除登记管理机关特殊批准外,司法鉴定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2023-06-06
    399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的一般程序如下: 1、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 2、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 3、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 更多>

    #公证程序
    相关咨询
    • 浙江省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医保怎么领取病历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8
      杭州医保病历领取点:杭州中河中路102号。在国外户口中,杭州参保领取病历本需携带身份证及一寸免冠照片到市医保局领取。市民卡可以直接去各区营业厅办理,也可以直接去市民中心办理身份证。他会在那里收集你的照片,一般三到五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取市民卡。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的法院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6月3日,时名杭州市人民法院。1955年7月1日,杭州市人民法院改设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1月,迁入现址办公,办公大楼位于上城区之江路768号。
    • 浙江省杭州交通事故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4
      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 浙江地区离婚诉讼案件管辖法院调整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18
      一、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以下规定: 1.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 对公民提起的与身份关系的诉讼(不包括诉讼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怎么处理违章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03
      星期一到5:8:30-11:30,13:30-16:30。违反交通规则查询程序:1、选择违反车辆的省份。2、点击进入该车所在城市或去城市。3、输入相关信息(姓名、车牌号码、驾驶执照号码)可以快速准确查询违规记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