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居间服务具体指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2 01:50:09 243 人看过

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居间人将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则需要向居间人支付约定的报酬的协议被称为居间合同, 也被称为中介服务合同。

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居间人将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则需要向居间人支付约定的报酬的协议被称为居间合同,也被称为中介服务合同。特征:(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个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学说中有认为,居间合同为特殊契约,当事人不负有严格的合同义务;亦有学说认为,居间合同为准委托合同,适用有关委托的一般规定。

合 同 标 的 : 居 间 合 同 的 合 同 标 的 是 什 么 ?

合同标的是指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在传统民法中,合同债的标的为债务人的给付,即债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然而,在我国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物指民法意义的物,含一般等价的货币。行为是指作为含作为的结果与不作为。智力成果主要是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因此,合同标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必须是确定的,即合同中对于标的的描述必须明确、具体;2)必须是合法的,即合同标的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必须是可能的,即合同标的必须存在实现的可能。只有当合同标的满足这三个条件时,才能够成立并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

居间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的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它也被称为中介服务合同。居间合同的特征包括:合同标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必须是确定的,必须是合法的,必须是合法的。只有当合同标的满足这三个条件时,才能够成立并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2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偿合同相关文章
  • 居间人可以从事向银行贷款的居间服务吗
    1、可以。居间合同又称中介合同,只要是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合法服务内容都可以从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一、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1、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2、费用偿还请求权。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二、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向委托方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约媒介是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承担的主要义务。2、忠实于当事人的利益。指居间人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应当向委托人
    2023-03-15
    291人看过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例具体指的是什么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这项措施对侦查机关非常有利。在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过程中,公检机关与律协两方势力进行了多轮博弈、厮杀,在侦查机关的据理力争和坚持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诞生了。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情形有两种:第一种情形是重大贿赂犯罪,衡量“重大”与否的标准有3个,贿赂数额50万元以上、或者有重大的社会影响、或者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第二种情形是嫌疑人在当地无固定住所。当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在适用中,主要存在以下两大问题:1.存在“变相用”的问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适用前提是“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形”。而
    2023-04-16
    301人看过
  • 什么是夫妻间的抚养义务具体是指什么
    夫妻扶养义务是指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料。一、怎样对孩子构成遗弃罪(一)家庭成员间的遗弃的认定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给予供养,或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照顾的情况。而“赡养、扶养、抚养”,不仅指物质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帮助、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抚
    2023-03-23
    300人看过
  • 贷款诈骗犯罪具体都是指什么呢?
    贷款诈骗犯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贷款诈骗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以及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以上简称“四种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2023-08-10
    206人看过
  • 贷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处理
    贷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解决方法如下:1、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2、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劝导,达成和解协议。3、仲裁。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4、诉讼。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024-04-19
    68人看过
  • 经常居住地具体指的是什么
    “经常居住地”在法律上被定义为,是指自然人从原先的常住地点移动到新地点后,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且该地点不包括在医疗机构内部进行治疗和康复期间居住的地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4-08-11
    333人看过
  • 什么是出租居间服务合同?出租居间服务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一、出租居间服务合同概念出租居间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出租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出租居间服务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二、出租居间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出租居间人的权利:出租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出租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出租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出租居间人的报酬,出租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
    2024-01-22
    444人看过
  • 居间人的具体权利义务有哪些,居间人是什么意思
    一、居间人的具体权利义务有哪些居间人的具体权利有: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居间人的具体义务有: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二、居间人是什么意思居间是法律术语,居间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
    2022-06-05
    192人看过
  • 二手房贷款服务费什么时间收
    一、二手房贷款服务费什么时间收按揭费用在办理贷款的时候上交,二手房银行按揭所需费用:1、银行按揭抵押公证费。抵押公证费是贷款额的1‰,一般情况下,不足200元的按200元征收。2、按揭合同工本费380元/套。3、商品房案值评估费,一般是总房价的3‰~5‰。二手房税费:1、营业税。营业税是成交价的5.55%,征收标准分两种情况:满2年就免征,不满2年要全额征收。2、工本费。工本费是每本80块钱。3、查档费。收费标准每人10元,根据买卖双方户口本上人数总和来收取。4、买卖公证费。买卖公证费的是公证书上成交价的3‰。5、契税。契税分两种情况来征收。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为成交价的1%;二套普通住宅不论面积大小契税都为成交价的3%。6、交易手续费。产权证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交易手续费为5元/平方米,大于等于144平方米的交易手续费为8元/平方米,房改房是2.5元/平方米。此外,如果是房改房,
    2023-05-28
    183人看过
  • 医疗期间具体指什么时候
    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由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医疗期标准都未做具体规定,因此全国各地执行的标准不一,而上海市也制定了自己的地方标准。一、医疗事故的基本内涵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侵权责任法》
    2023-03-03
    97人看过
  • 发明创造服务条款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1、职务发明条款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发明人、设计人在执行自己的任务时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所谓“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三种情况:一是本人在工作中的发明创造,第三,辞职后一年内完成的与原工作或者原单位交办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报废或者转让,是指主要利用本单位的材料和技术条件进行的发明创造,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是什么,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填写(一)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一式两份;(二)公司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
    2023-05-07
    261人看过
  • 停车服务费所含服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物管对小区停车提供的服务主要分为以下三类。1、第一类是管理服务。即提供停车场清洁、灯光、消防设施等管理服务,不提供车辆保管服务,对车辆安全不负责任,收费相对较低。2、第二类是保管服务。对车辆具有保管义务,车辆发生安全责任,有赔偿义务,收费高。3、第三类是管理和保管兼顾服务。即兼顾一定的保管义务,车辆失窃、损坏有一定的赔偿责任。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车位管理费的收取作明确规定,车位管理费的收取时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约定的事项,物业公司能否收取车位管理费,什么时候收,都是要看当事人双方在约定的情况来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物业管理车位确需付出相应的人力和物力,则可以收取这部分费用。车位管理费和物业管理费性质类似,从法律关系上来看,物管收取物管费或车位管理费都需与业主签订相关(服务条款),在法律上已经形成合同关系为前提,业主支付费用是因为其获得了物管提供
    2023-07-06
    249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具体指什么
    贷款诈骗罪量刑标准如下: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贷款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贷款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贷款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具体是贷款诈骗罪的认
    2023-08-10
    475人看过
  • 风险转移时间具体指什么?
    一、风险转移时间具体指什么?风险转移的时间有下列几种情况:1.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对于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依有关规定应依下列方式转移风险:(1)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履行义务以后,货物的风险就随之转移给了买方;(2)如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的风险就转移给买方了。2.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依有关规定是由于对运输中的货物的出险时间不易确定,所以公约又规定,如情况表明有此需要,风险自交给签发运输单据的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这种情况须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货物已灭失或损坏的为限。3.其他情况下货物的风险转移。依有关规定,其他情况下如在卖方营业地交货,或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地点交货,此时的风险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起
    2024-01-25
    17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应对价给付(此给付并不局限于财产的给付,也包含劳务、事务等)的合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 更多>

    #有偿合同
    相关咨询
    • XX贷款居间服务协议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7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
    • 金融居间服务具体是什么样的呢,求解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30
      合同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达成相关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合同中要表明甲乙双方义务、责任,对居间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也有明确的说明。
    • 分居具体指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5
      1.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2.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3.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
    • 汽车贷款居间服务费多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7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
    • 合同中居间服务的义务是指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24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