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称号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7:22:31 355 人看过

称作犯罪嫌疑人,参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称谓是“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中一般被告人都是犯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人在检察院进行审查期间是不能称呼为犯人的,因为尚未对其犯罪行为进行确定,所以只能称呼其为犯罪嫌疑人才行。法院审理阶段的称谓是“被告人”,第二审诉讼中的称谓是“上诉人”或者“原审被告”,再审程序中的称谓是“申请人”。

一、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重点是对证据“三性”的审查

l、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

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

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作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研究,看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有矛盾,就不能轻易采信,而应查明矛盾出现的原因。

其次,对案件中不同类证据的审查,也要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审查各个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一致、协调,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就具体案件来说,要注意分析同案犯口供之间、不同证人的证言之间、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和被害人的陈述之间有无矛盾。不但如此,还要分析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与案件内的物证、书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之间有无矛盾,物证、书证与勘验检查笔录之间有无矛盾等等,以便从中发现问题,进一步查证核实。

再次,对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还应当把案内所有的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起来。只有当证据审查到证据与证据之间,而且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都相互一致,才能就案件事实作出是否起诉、不起诉的结论性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5: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被害人陈述相关文章
  •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是如何提审犯罪嫌疑人的
    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审查起诉阶段的提审将决定自己是否达到起诉条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等关乎定罪量刑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予以重视。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本文就从认识公诉环节如何提审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展开评述。一、提审的准备审查案件材料是审查起诉阶段提审的前提,在审查完案件材料后,审讯人员对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经有了初步判断,并且针对审查中发现的疑点、犯罪嫌疑人供述存在的矛盾、漏洞拟定审讯提纲。针对不同的案件,对材料有不同的审查内容:第一类是单独犯罪案件,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如果不认罪的,审查犯罪嫌疑人前后供述之间的矛盾,是认罪后翻供还是从头到尾拒不认罪。第二类是共同犯罪案件,审查同一犯罪事实不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相同供述与不同供述。如果是相同的供认犯罪事实的供述,就要进一步审查相同供述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均自愿作出的;如果是相同的否认犯罪事实的供述,就要进一步审查是否
    2023-06-11
    285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几日内告知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审查起诉阶段公诉部门的具体告知义务有如下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一、检察院审查期限的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2023-04-03
    441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应重视对犯罪嫌疑人权利告知
    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是刑诉法惟一一款明确规定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据笔者了解,在实践中,公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履行告知义务并有固定格式记载入卷的往往也就仅限于该项诉讼权利。而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其他诉讼权利,告知的履行就有了极大的随意性。此种做法,有诸多不利。首先不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其权利能否得到保障,与司法机关是否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有直接的关系。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的其他诉讼权利疏于履行告知,使不谙法条的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失去了应有的保障。其次不利于出庭支持公诉。现行的庭审方式加重了控辩双方的对抗色彩,如果公诉部门在履行告知时不全面、不规范,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没有得到切
    2023-06-11
    342人看过
  • 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能否与嫌疑人会面?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嫌疑人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允许被害人律师会见嫌疑人吗1、不允许被害人律师会见嫌疑人。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但要注意只能是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委托的辩护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进看守所以后,案件移交至人民法院之前,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当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申请后,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且对会见时长和次数没有限制,并不被监听,如果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阻止辩护律师进行会见,属于侵犯辩护律师会见权,辩护律师可以依法向检察院进行反应,请求监督。2、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的原因(1)律师会见嫌疑人的意义在于了解到最真实的案情,还原
    2023-07-18
    55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辩解一般案件审查什么阶段
    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以及被告人在审判阶段,都是可以进行辩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即通常所说的口供。包括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有罪的供述,二是无罪的辩解。有罪的供述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以及被告人在审判所作的说明自己实施了某项犯罪行为的陈述。无罪的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或审查阶段,以及被告人在审判阶段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和维护自身的权益所作的无罪或罪轻的辩解。所以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不能忽视。通过犯罪嫌疑人陈述,常常可以发现新的情况和证据线索,从而有利于正确决定调查的范围,获取新的证据,并有助于鉴别其他证据,最终查清案情。但是,由于犯罪嫌疑人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他的供述就存在着真实和虚假两种可能性:一、犯罪嫌疑人在法律与政策的教育感召下,或者在确凿证据面前感到无法
    2023-04-16
    337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犯人如何称呼的?
    一、审查起诉阶段犯人如何称呼的?审查起诉阶段犯罪人会被称为是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进行审查起诉的时限要求是:1、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受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审查起诉阶段委托代理人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2023-06-04
    2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被害人陈述是诉讼证据的种类之一,指的是被害人由于被侵害而作为当事人,就有关案件事实所做的陈述。被害人陈述包括受害人的伤情、被害人的目击证言、被害人的直接被害陈述和间接被害陈述等。被害人陈述的特点是被害人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对犯罪行为事... 更多>

    #被害人陈述
    相关咨询
    •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否被限制自由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7
      审查起诉阶段通常都会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
    •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3
      从你所讲的内容来看,目前是刑事案件中的侦查阶段.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主要履行三种职责:一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法律规定,解释有关法律问题。二是代理申诉和控告,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诉说冤情、进行申辩,控告侦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侵犯
    • 检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无罪释放是司法机关宣布在押人犯无罪并解除其被拘禁束缚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以及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检察院审査起诉时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被告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判后释放在押
    •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报检察院发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1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应询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委托人的意见。也就是说,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发表意见。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是最主要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当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通过讯问可以进一步查明案情,并从中了解侦查工作的情况,如侦查人员有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口供是否属实等,从而深入核
    • 犯罪嫌疑人在审理起诉阶段脱逃的处理措施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8-28
      1、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应当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要求侦查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 2、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应当及时通知侦查机关,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追捕活动。 3、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 4、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