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的司法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9: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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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和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但是我们判断是否非法同居的时候也没有一个确定的期限和具体情形,所以在实践中无操作性在离婚案中要证明举证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属很不易的一件事,并且是一个持续、稳定的关系就更不易了。
关于重婚,在《民法典》上的重婚和刑法上的重婚是有区别的,我们民法典上的重婚是承认事实上的重婚的,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但是我们同样遇到操作性不强这个困难。
此外,关于有配偶者与婚外同性同居的问题,或者是赌博、吸毒导致婚姻破裂的,损害赔偿也是于法无据。
但是我们在实际审判中,对这种有婚外性关系又不符合赔偿范围的,我们通常在财产分割上作出权衡,主要照顾无过错方,对有过错方少分或不分,以此来弥补法律规定上的不足。
民法对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包括以下这些:一、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如下:(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二、必须因一方严重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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