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工资我想解除合同我有什么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1 09:58:49 334 人看过

可以先找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经投诉后没解决的,员工可以找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经劳动仲裁后没解决的,可以在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去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企业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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