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30 11:30:06 108 人看过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责是协助常委会在下列职权范围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具体事务:
1、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和实施;
2、城乡建设和建筑业;
3、房地产、住房改革和住房公积金;
4、城市道路、供水、供暖、供气、排水、照明、市容、市貌、绿化等市政公共事业;
5、环境保护。其中包括:生态、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珍稀物种、水利资源、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6、人民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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