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8:26:28 156 人看过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怎样提起反诉;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反诉就是在已经由原告起诉而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争议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要求。如: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房租980元,这个诉就是本诉,甲是本诉的告,乙是被告。在诉讼开始后,乙提出要求甲归还因为修房自己所花费的1000元。这就是反诉。法律规定反诉制度,有利于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司法保护和促进本诉的审理和解决。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排斥、并吞本诉原告的权利,或者使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失去实际意义。

被告提起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原诉的原告。

2.反诉应当在本诉起诉之后,法庭辩论终结之前提起。

3.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

4.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相互有牵连,例如,原告请示被告按照买卖合同交货,被告反诉要求撤销买卖合同。本诉和反诉的诉讼标的都是买卖合同争议。

5.反诉与本诉应属于同一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对被告提出的反诉,会认真进行审查,凡是符合反诉条件的都会与本诉合并审理。并在审理后,将对本诉和反诉的审理结果和处理意见分别写进判决书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权利相关文章
  • 举证期限届满指的是什么时候
    举证期限,是指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中规定的,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时间限制。举证期限届满,是指超过法院指定的,向提交证据的最后时间。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的新规定:一庭前准备阶段举证期限缩短《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前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审案件没有举证期限,若提供新证据,除不开庭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
    2023-06-13
    104人看过
  • 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在民事诉讼中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4、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
    2023-06-13
    442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后能否补充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按照“先取证,后裁决”规则,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只能由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证明。如果被告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以后还需要补充调查收集证据,恰恰说明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规则。被告举证应当在法定的举证时限届满以前完成,而不能在举证时限届满以后再补充证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解释》第28条的规定中,该条款第(一)项的规定并不属于补充证据,因为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只是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而已;至于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可以补充证据的特殊情形。当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这时应当给予被告行政机关收集作为反证的证据的权利。当然,被告在此情况下补充证据,仍然需要取得人民法院的同意。一、行政诉讼证据的时效是多久?《最高人民
    2023-04-01
    424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是否可以增加诉讼请求
    一、举证期限届满是否可以增加诉讼请求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相关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十五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也就是说,一般是应当在举证期限界满前提出,但如果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是可以例外的。二、举证期限多久在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可征求被告的意
    2023-06-06
    498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原告申请撤诉是否准许
    举证期限是《证据规定》设置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新制度。举证期限的设置改变了证据提出的时间模式,由原来漫无限制的“随时提出”改为须在一定时段内提出的“适时提出”。当事人若逾期提出,除非该证据属新证据,否则将承担证据失权的后果。而证据失权恰好能较有效地遏制当事人在诉讼中恶意搞突然袭击、拖延诉讼的手段这一弊端,有利于各个诉讼主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在协商确定的期间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完成自己的诉讼义务,确保案件的及时审结;它加强了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的举证责任,虽仍允许当事人提出新证据,但对新证据及其提出时间都有了明确和严格的限制,从而使诚信和效率原则在民事诉讼举证环节得以贯彻,使举证责任有了落脚点,诉讼程序安定问题也基本得以解决。尽管如此,举证期限在实践操作层面上仍还有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例如,如何对待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撤诉后以同一事实理由再次起诉的问题?实践中经常遇到原告为避免证据失权,在举证期
    2023-06-13
    388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时交付的证据是否逾期
    如果证据在期限届满前寄出,则未过期。如果在有效期届满之日邮寄,则有效。司法解释中关于举证期限的新规定审前准备阶段的举证期限缩短该解释第99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预审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经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应当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15日,第二审案件,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新证据的,当事人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纠正证据来源、形式缺陷的,人民法院可以自行决定,重新确定不受前款规定限制的举证期限。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普通第一审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15天,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人民法院以前确定的普通第一审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二审案件没有举证期限。提供新证据的,除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不得提出开庭外,其他旧的规定应当在开庭前或者开庭期间提出。同时,《解释》规定,在缩短法院在审前准备阶段规定的举证时限
    2023-05-07
    288人看过
  •  证据提交期限届满的影响
    在我国,关于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确定举证期限,或者法院也可以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无论哪种方式,当事人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如果逾期提交,法院将不组织质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就不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法院判决时也不会采用该证据。在我国,关于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方式:首先,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其次,法院也可以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无论对于哪种方式,当事人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如果逾期提交法院将不组织质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就不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法院判决时也不会采用该证据。 违反举证期限规定的后果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需要在被告起诉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答辩状,否则将视为承认被告的诉讼主张,被告不再另行起诉。如果违反举证期限规定,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举证期限规定的
    2023-08-29
    108人看过
  • 法院如何掌握民事反诉超过举证期限提出
    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根据相关法律的解释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反诉一般构成要件:(一)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三)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四)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五)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三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
    2023-06-14
    422人看过
  • 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是指工作日吗
    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是指正常的日期,不包括节假日。什么是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证据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采取的固定和保护证据制度。是当事人基于民事权利,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主选择在适当的时候,向法定的机构提起的收集、固定、保管相关证据,以保持其证明力的活动。所谓证据就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可见立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作为采用证据保全措施的前提条件,只要具备其中的一种情形,就可以申请保全证据,而不必二种情形同时具备。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关联性,也就是说需要采取保全措施加以保护的证据有可能对本案的实
    2023-06-11
    436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是否还可申请鉴定
    一、举证期限届满是否还可申请鉴定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法院说明情况,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举证批准。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不提异议,法院不会主动因举证过期而拒绝质证。但是,如果关键性的证据得不到质证,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诉的劣招来补救了。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二、举证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民事诉讼被告举证期限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如果由法院指定期限的话,应从当事人接到诉讼通知书当天起算,不少于30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
    2023-06-06
    350人看过
  • 贷款期限届满房产证是否仍可提前过户?
    房产抵押贷款是可以提前还款的。不过要提前还房产抵押贷款,要求申请人已经还满了一年的贷款才好办理的。虽然没有满一年也可以提前还款,但是在还款没有满一年的情况下,提前还房产抵押贷款,银行会收取一定的违约金,所以,这样是不划算的房贷结清有房产证还用解押吗需要。房子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需要到银行办理解押手续。办理解押手续时,带上银行提供的证明资料,通常有(所贷款银行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人的复印件、委托人的复印件、其他的权利证明等)以及房产证到交易办理注销的手续。房屋贷款结清后,房屋解压需要一定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审判人员
    2023-07-11
    474人看过
  • 举证期限提出离婚诉讼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间限制。一、民事诉讼证人可不可以是亲属民事诉讼证人可以是亲属。民事起诉状被告证人可以是亲戚,但其证言需要法院审查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亲属提供的证人证言一般证明力比较弱。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二、强迫写欠条如何取证强迫写欠条取证的方法具体如下:
    2023-03-18
    272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后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法院会准予吗
    举证期限届满后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是不会准予的,因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一、民事诉讼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举证期限
    2023-02-27
    458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后可以变更仲裁请求么?
    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可以将仲裁请求进行变更。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举证期限届满指什么举证期限的含义举证期限届满,是指超过法院指定的,向提交证据的最后时间。举证期限届满的,法院将不再接受新证据。时限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在民事诉讼中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
    2023-07-31
    9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更多>

    #民事权利
    相关咨询
    • 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笔迹鉴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2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可以向法院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当然,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 举证期限届满后,还可以再提交证据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6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或者虽采纳证据但要予以训诫或罚款。规定举证期限是为了达到庭前固定争议点、规定证据的目的,以克服“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弊端。
    • 举证期限届满的具体时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4
      ⒈举证期限届满,是指超过法院指定的,向提交证据的最后时间。举证期限届满的,法院将不再接受新证据。 ⒉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 举证期限届满之前能增加仲裁申请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2
      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变更仲裁请求。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 当事人提出重新鉴定的,应当在举证期满届满前提出,没有明显瑕疵,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31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提出重新鉴定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没有明显瑕疵,二审不应当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