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公布废止的部分涉及劳动保障行政法规目录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2:36:56 68 人看过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516号令),对4件劳动保障行政法规决定废止,对1件劳动保障行政法规宣布失效。现将有关目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

1、国务院决定废止的劳动保障行政法规目录北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516号令),对4件劳动保障行政法规决定废止,对1件劳动保障行政法规宣布失效。现将有关目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国务院决定废止的劳动保障行政法规目录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技能专项服务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劳动保障局:为推动“满足企业急需,服务技能人才”为主题的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开展,促进各类院校生和已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者充分就业,现将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技能专项服务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5]3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技能对接活动,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将此项活动,作为推进本地区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实行人本服务、促进培训就业、满足企业用人需要的新举措。二、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印发宣传品、开展咨询活动等形式,积极宣传这次技能对接专项服务活动的宗旨和内容,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省厅将在“江省劳动保障网”开设专栏,及时报道各地的做法和经验。三、针对本地区的不同情况,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请各市于4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工作机构负责人、电话、传
    2023-06-09
    193人看过
  •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布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经我局对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至2006年3月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制定,并发布实施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出337个已全文失效、104个部分条款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今后,这些文件及条款将不得作为执法依据,现将这441个文件目录公布如下: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337个)1.《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云税流字(1994)002号)2.《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确定免税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的通知》(云税流字(1994)008号)3.《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的补充通知》(云税流字(1994)20号)4.《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个体经营者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审批权限的通知》(云税流字(1994)32号)5.《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中缅边境小额贸易税收问题的通知》(云税流字(1994)33号)6.《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茶叶“一
    2023-06-07
    484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停止执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及《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要求,我部对部分取消或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进行了清理,决定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6号)等10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停止执行。附件:部分内容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名称及具体内容二00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2023-06-09
    173人看过
  • 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分政策的通知
    符合华侨、少数民族或港澳台籍考生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初中毕业证书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类加分条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将在初中毕业证书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1.华侨考生(包括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须在国(境)外连续生活360天以上;2.少数民族考生;3.港澳台籍考生。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类加分条件的,同类(三侨考生、外籍华人的子女与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可累计加分。上述三类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少数民族考生题目:《少数民族考生管理规定》的法律分析根据《少数民族考生管理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普通高考时,享有相应的优惠政策。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促进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通过给予少数民族考生
    2023-11-09
    141人看过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节录)
    发布部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发布文号:[1992]价费字268号劳动部:根据中发〔199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精神,对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重新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各种证书费(一)《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每本1.45元。(二)《外国人就业证》每证10元。(三)《援外职工劳动保险证明书》每证(每批人次为一证)60元。(四)《技师合格证书》每证2元。(五)《高级技师合格证书》每证2.20元。(六)《技术等级证书》每证1.30元。(七)《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每证1.50元。(八)《乡镇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收费标准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二、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第六条和第十条的有关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锅
    2023-04-22
    345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已经一九八一年三月六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施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一九八一年三月六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一九八一年三月十四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第一条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
    2023-06-09
    175人看过
  •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职工于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当时已经有关部门或用人单位确定为工伤,但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不再补办工伤认定手续,《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应继续按原规定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委托鉴定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参照现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注明,“受×××委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级、生活自理障碍为××”字样。职工与用人单位因享受或比照因工待遇发生争议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二、1996年10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工伤,于2004年1月1日后终止、解除
    2023-05-05
    169人看过
  • 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湖北省劳动厅鄂劳社统[1997]132号劳动部最近下发了《关于印发〈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的通知》(劳部发[1997]108号),现予转发,请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学习。本《通知》基本内容与我湖北省劳动厅鄂劳社统[1997]132号劳动部最近下发了《关于印发〈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的通知》(劳部发[1997]108号),现予转发,请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学习。本《通知》基本内容与我省《社会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鄂劳险[1996]003)基本一致,请一并贯彻执行。个别表述口径或表式不一致的,待我厅研究确定具体意见后,全省统一实施。
    2023-06-09
    199人看过
  • 关于废止部分保险中介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保监局、各保险中介机构:为了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现行有关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部分保险专业中介的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附件:废止的保险专业中介规范性文件目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九年十二月七日附件:废止的保险专业中介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时间废止理由1关于加强保险代理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1〕158号2001.8.28与现有规章相抵触2关于贯彻执行保险中介机构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1〕195号2001.12.5与现有规章相抵触3关于上海浦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开展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保监复〔2002〕81号2002.7.10与现有规章相抵触4关于保险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4〕1号2004.1.2与现有
    2023-04-23
    390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中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修改为“由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二、删去《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九条改为第七条,修改为:“成立外国商会,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以下称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依法办理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签发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外国商会经核准登记并签发登记证书,即为成立。”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外国商会应当于每年1月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活动情况报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应当为外国商会设立、开展活动和联系中国有关主管机关提供咨询和服务。”第十二条改为第十一条,修改为:“外国商会需要修改其章程,更换会长、副会长以及常务干事或者改变办公地址时,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七条
    2023-05-02
    164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
    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2003年9月13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日益突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以
    2023-06-10
    143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发职业病目录
    【发布单位】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2-04-18【生效日期】2002-04-1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的规定,现将《职业病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87年11月5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的职业病名单同时废止。卫生部劳动保障部二OO二年四月十八日职业病目录一、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
    2023-06-05
    99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局(总公司)劳资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尽快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9号)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当前,要切实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31号)精神,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二、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不断完善已建立的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严格按照市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在总结和完善西城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行。三、要积
    2023-06-05
    197人看过
  • 关于转发《连云港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连云港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二年六月十八日连云港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工作,建立适应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快形成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对下列对象可以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一)已破产、关闭、长期停产企业的退休人员;新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其他退休人员待条件成熟后,逐步纳入。(二)不具备设立劳动工资管理机构条件或未设劳动工
    2023-06-09
    411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民政部关于新发布殡葬新规定的通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5
      《丧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基本丧葬公共服务,加强公益指导作为修订重点。规定国家建立基本葬礼公共服务制度,复盖遗体运输、暂时保管、火化、骨灰保管、生态葬礼等基本服务项目。对殊困难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困难重点优待对象和其他城乡困难大众免费提供基本葬礼服务。
    •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的分类目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9
      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
    • 山东省行政厅发布关于补发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7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适用(178)本通知。 (一)经原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下达计划指标招用,曾与我省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招用手续不全、但有明确档案记载或原始资料能证明其在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满60周岁的人员。 (三)具有我省农业
    • 国务院发公厅关于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0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
    • 国务院行政法规公布由谁签署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9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以国务院令的形式签署和公布。2、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修改行政法规草案,形成草案修改稿,并报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实施。签署公布行政法规的国务院令,载明行政法规的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