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和受害人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08:44:27 395 人看过

受害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区别主要为:受害人为权利受到损害的民事诉讼当事人;而被害人则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

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超载是引发交通事故比较多的原因之一。出现了事故,面临的就是赔偿,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为赔偿提供了参考依据,根据标准就能够知道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而且超载行为是非常恶劣的。交通事故中,儿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突发事故没有应急能力,导致交通事故儿童的伤亡率很高。超载行为是对孩子不负责的行为,为此,国家交通管理部门也在严厉打击超载行为,保护乘客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受害人和被害人的界定和区别
    被害人是指,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受害人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被害人是诉讼参与人之一,也是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合法权益的人。在自诉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是自诉人,处于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处于原告地位。被害人不再是诉讼当事人,是享有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多的诉讼权利的一般诉讼参与人。而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被害人和自诉人区别自诉人与被害人的区别为:1、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申请撤回自诉,同被告人和解,提出上诉。公诉案件被害人无上述权利;2、被害人有请求立案权和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权,自诉人没有;3、自诉人存在于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存在于公诉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
    2023-07-01
    265人看过
  • 受害人和被害人的区别概述
    一般来说,被害人指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受害人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广义上的被害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害人与自诉人区别自诉人和被害人的区别有:1、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申请撤回自诉,同被告人和解,提出上诉。公诉案件被害人无上述权利;2、被害人有请求立案权和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权,自诉人没有;3、自诉人存在于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存在于公诉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2023-07-04
    137人看过
  • 被害人受害人区别
    一、被害人受害人区别被害人是指,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受害人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被害人是诉讼参与人之一,也是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合法权益的人。在自诉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是自诉人,处于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处于原告地位。被害人不再是诉讼当事人,是享有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多的诉讼权利的一般诉讼参与人。而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二、受害人可以要求上诉吗被害人作为犯罪的直接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以便能够充分地表达意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是十分重要的。在不同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2023-06-08
    154人看过
  • 受害人和被害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受害人和被害人的区别是什么?受害人和被害人的区别主要在于法律适用不同,一般来说,被害人指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受害人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广义上的被害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属于当事人之一,居于原告人地位。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另外,被害人与证人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被害人同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有权指控犯罪;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遭受物质损失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
    2023-04-13
    259人看过
  • 受害人和被害人的区别是什么?
    受害人和被害人的区别主要在于法律适用不同,一般来说,被害人指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受害人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广义上的被害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属于当事人之一,居于原告人地位。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另外,被害人与证人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被害人同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有权指控犯罪;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遭受物质损失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不起诉
    2023-04-10
    260人看过
  • 被害人和受害人有什么区别
    被害人是指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受害人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一、对于诈骗案件是否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最高法颁布施行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这两种情况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在诈骗案中往往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
    2023-06-26
    11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被害人和受害人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9
      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广义上的被害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属于当事人之一,居于原告人地位。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
    • 受害人和被害人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1
      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广义上的被害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属于当事人之一,居于原告人地位。 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
    • 被害人和受害人的区别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30
      被害人是指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受害人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 受害人和被害人的区别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12
      受害人和被害人的区别如下: 1、被害人是合法权益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诉讼参与人之一。其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处于诉讼当事人中的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居原告地位,被害人不是诉讼当事人,只作为一般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但又享有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多的诉讼权利; 2、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
    • 受害人和被害人的区别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6
      1.被害人是指,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受害人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被害人是诉讼参与人之一,也是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合法权益的人。 2.在自诉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是自诉人,处于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处于原告地位。被害人不再是诉讼当事人,是享有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多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