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04:00:13 490 人看过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变更不了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可见,变更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但《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没有以书面形式的变更劳动合同就无效。

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按照上述两条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并超过一个月的,且变更内容是合法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那么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上对其认可。但如果没有书面形式变更,又没有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未满一个月,又或者变更内容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等,则该口头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变更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单位与职工变更劳动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单位与职工变更劳动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与职工变更劳动合同无法达成一致是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双方就合同变更无法达成一致的,则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二、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劳动者是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
    2024-01-20
    340人看过
  • 达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时解除劳动合同
    1993年8月2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为期6年零4个月的劳动合同,并经远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鉴证生效,原告被安排在被告餐饮部工作。同年9月,被告与香港某公司合资组建宜昌蓝翔歌舞娱乐大世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翔公司),该公司于1994年6月经核准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1995年4月,被告与香港某公司协商,将被告餐饮部撤销,餐饮部原16名职工成建制转入蓝翔公司。经报远安县人民政府批准,远安县人民政府同意上述意见,同时要求被告与蓝翔公司要做好有关衔接工作。此后,包括原告在内的16名原餐饮部职工即到蓝翔公司上班并领取报酬。为理顺劳动关系,被告于1995年12月11日召集转入蓝翔公司的8名合同制职工,要求变更原劳动合同,提出这些职工在蓝翔公司工作期间,保留原在宾馆的编制及档案,不影响正常的晋级、提干、续订合同;劳动保险、住房补贴、医药费由蓝翔公司承担。原告对变更原劳动合同未发表任何意见,未在
    2023-06-08
    311人看过
  • 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对于岗位变更是否有达成一致?
    变更岗位要双方同意,调动岗位要征得员工本人同意方可,否则就是单方面违约行为。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这样的话,调动岗位才合法。劳动合同变更程序:1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2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3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应当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指明对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变更后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双方当
    2023-07-12
    20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劳动合同口头变更的效力
    劳动合同口头变更的影响如何原则上,劳动合同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口头变更的形式也应予以积极评价,变更的效力不可否认完全否认劳动合同口头或事实变更的法律效力是不可取的。《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的“应”应理解为强制性管理规范,而不是强制性效力规范。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变更的,不得视为违反强制性规范,客观形成的协议不得宣告无效。只要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违法,且员工在一段时间后未提出任何异议,。我们应该积极评价这一变化的有效性,否则可能会严重干扰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性。因此,本司法解释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不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已实际履行一个月以上,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当事人以非书面形式为由声称劳动合同变更无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规定的理由是劳动合同变更为口头形式,符合我国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现状。同时,对于已经签订
    2023-05-07
    423人看过
  •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成立是否可以被拒绝?
    可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何认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司法解释(四)》出台前,关于口头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一直存在争议,各地法院与仲裁委的裁判标准也不统一。201
    2023-07-06
    29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续订未达成一致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多次催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其中劳动者发现续签的劳动合同的月工资标准明显低于前一份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而这种续签劳动合同未能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否单方终止劳动关系?2013年4月21日,焦某进入上海某钢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琴公司)工作,双方签署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报酬为每月5000元。2014年4月13日,钢琴公司提出与焦某续签劳动合同,并提供了一份新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中载明的工资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焦某收到该文本后,表示续签劳动合同中对月工资的标准明显低于前一份合同中约定标准,拒绝签署新合同。此后,钢琴公司多次催促焦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焦某仍予以拒绝。劳动合同期满后,焦某继续在钢琴公司工作,钢琴公司仍按照每月5000元工资标准向焦某支付工资。2014年10月26日,钢琴公司向焦某在劳动合同中所确定的通讯地址发
    2023-04-25
    163人看过
  • 口头协议是否适用于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的方式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规定明确了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采取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劳动合同法》的该条规定针对劳动合同变更中存在的问题,作了三方面的规定: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差不多,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作为双方各自的凭证和发生争议时维护各自权益的依据。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即变更后的劳动
    2023-07-05
    486人看过
  • 口头约定变更劳动合同,其效力如何
    口头约定变更劳动合同郭某某原在一家公司生产车间工作,后因公司发现其具有数据控制方面的特长,遂于2012年12月将其调往数控室上班,郭某某也乐意前往,但双方并没有对原劳动合同进行过变更。时至2013年3月,已经在数控室上班三个月并依据生产车间岗位领取工资的郭某某,突然被公司通知:郭某某的岗位变更后,工作相对轻松,不应再按生产车间的标准获得工资,甚至此前已多支付的工资也必须扣回。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口头变更对并不一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由于在具体的用工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仅采用口头形式变更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且长期实际履行的情形远非个别,如果全盘否定,明显既不利于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也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
    2023-12-18
    283人看过
  • 变更劳动合同,不能协商一致怎么办?
    一、变更劳动合同,不能协商一致怎么办?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能变更,应当按照原合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1、第一,律师精通包括实体法、程序法在内的法律法规,具有对案件如何进行调查的能力,不仅如此,律师还养成了从法律角度进行思考的习惯,能够把眼前的具体案件与法规范恰当地联系起来,通过法律推理提出具有一定客观性和说服力的主张,并及时提示给法院。
    2023-07-22
    423人看过
  •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一个月后提出异议或无效
    张某2008年6月进入某公司上班,后被升职为部门主管,并在2009年6月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3年7月21日,公司人事总监通知张某,由于其近段时间的工作表现不佳,其工作岗位由部门主管调整为普通职工。调岗后,张某除了工龄、奖金有所减少外,其他待遇不变。当时,张某对调岗通知未做表态。调岗后,张某每月实际收入减少800元。2013年10月,张某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未与其协商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支持了张某的请求,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保证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基础上,应当保护用人单位在经营策略调整、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内部行政管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06-10
    231人看过
  •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见,变更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但《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没有以书面形式的变更劳动合同就无效。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按照上述两条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并超过一个月的,且变更内容是合法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那么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上对其认可。但如果没有书面形式变更,又没有实际履行,或实际履
    2024-01-31
    478人看过
  •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口头效力
    劳动合同口头变更的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口头变更,则需要根据情况确定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形势和企业自身的情况不断变化的。根据员工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岗位和工资标准,是企业用工自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不可或缺的。《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修改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条款的立法意图是澄清劳动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变更的具体形式。一方面,它是《劳动合同通则》的延伸,另一方面,它也是为了防止将来因对变更事项认识不清而产生纠纷。但是,这一条款的规定也会造成理解上的混乱:第一,如何理解“应以书面形式”呢?第二,如果没有书面变更,如何确定口头或事实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有人认为书面形式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非书面形式的,视为劳动合同未变更,仍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另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变更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在特殊情况下,也
    2023-05-07
    448人看过
  • 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未达成协议有关员工的辞退
    劳动法下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有关员工的辞退。这是情事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的体现。何为客观情况,劳动法对此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6条,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况,如企业兼并、迁移、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劳动法第27条所列的清况。从审判实践看,一般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企业条件发生变化等无法避免的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分立、企业资产转移、生产结构重大调整;转产等,但绝不限于或等同于以上情况。新情况会不断出现,尚有待在审判实践中去摸索总结。律师提醒:符合以上之七至之九其中任何一种情形的,企业可以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支付相应的代通知金代替),并向员工支
    2023-06-09
    113人看过
  • 未对购房合同达成一致定金如何处理
    倘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那么所交付的定金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全额退还的。然而,若交付定金的一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则将不予返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因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导致交易双方无法顺利签订合同;或者是由于双方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未能达成共识,从而无法签署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定金均可予以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
    2024-08-10
    47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起草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变更其中的具体条款。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是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进行变更;而且对于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条款必须经用人单位... 更多>

    #变更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变更,无法达成一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2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1、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2、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
    • 劳动合同没有达成一致可以变更成立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3
      当事人之间就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的,不能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则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变更应当达成协商一致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4
      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也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其次,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自愿协商,合同一方未经协商不得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任意变更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这种擅自变
    • 劳动合同变更能申请口头撤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而不是口头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有。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变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能达成一致的,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0
      合同变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能达成一致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建议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